Tuesday, March 8, 2016

天主拯救人,而不審判人

丙年四旬期第五主日 


有關天主審判的觀念,在不同的宗教中,大體上是相同的,因為這種觀念與人內心的正義觀念是一致的。古埃及的石棺上都刻著擁有兩塊托盤的完美天秤。一塊托盤上刻有象徵智慧女神的羽毛,另一塊托盤上是由導引亡靈之神所帶領的亡者心臟。重量的結​​果決定了此人未來的命運:幸福或毀滅。
可蘭經稱呼天主為樂於寬恕的那位,伊斯蘭教中的審判日是分開義人與惡​​人的時刻。義人將被帶到天國,惡人將被投進地獄。天主教教理也這樣教導說,天主獎賞義人,懲罰惡人,因為天主是無限的正義。
將天主的正義與仁慈聯繫起來是有點難度。耶穌時代的經師們認為:在審判之日,只有當人的善行與惡行相等的時候,天主的仁慈才會介入。
只有在聖言的光照下才能解決這一問題。今日的聖言要求我們首先丟棄深入我們內心的古代傳統思想。讀經一中,先知勸勉說:你們不要再記憶過去的事,不要想念過去的事。看!我更新了一切。福音中記載了耶穌的行動,向人顯示了天主的正義,令人驚訝:天主不審判任何人,只給人帶來救恩。
為了更好地理解這一訊息,現在讓我們重複以下的話:天主,你不希望罪人喪亡,而願他們悔改而得以生存。

讀經一 431621


上主這樣說:──他曾在海中開了一條路,在怒潮中闢了一條道;曾使車、馬、軍隊和將領一同前來,使他們沉沒,再未浮起,他們遂被消滅,像燈心一樣被熄滅。「你們不必追念古代的事,也不必回憶過去的事。看哪!我要行一件新事,如今即要發生,你們不知道嗎﹖看哪!我要在荒野中開闢道路,在沙漠裡開掘河流。田野間的走獸、豺狼和鴕鳥都要讚美我。因為我在曠野中使水湧出,在沙漠裡使河流成渠,為賜給我揀選的百姓喝:就是我為自己所造化的人民,好叫他們講述我的榮耀。」

以色列子民常常回顧過去來建設未來,他們常會在歷史中找到前進的新思想與新的力量。有人將以色列子民比作是划槳的人,背朝目標划槳。他們聚焦起點及曾經走過的路來調整方向。以色列子民經歷了眾多的艱難,即使被流亡充軍,四散到各地,仍始終保持著其民族性。因著他們對過去歷史的回憶和紀念,以色列子民保持著他們的身份。向後代子孫傳述過去的事,是父母的首要承諾:凡我們所聽見所知道的,我們祖先傳報給我們的。我們不願隱瞞我們的子孫;要將上主的光榮和威能,他所施展的奇蹟和異行,都要傳報給後代的眾生(詠783-4)。
讀經一的第一部分(16-17節)再次提到過去最重要的事件,就是人不能忘記的出谷事件。作者用了輝煌的圖像來描寫:天主強有力的干預,天主平息了狂嘯的海水,在海水中為自己的子民開闢了一條路。還將法老的強悍騎兵全部擊敗,擊退了埃及人的戰車與戰馬,打擊了他們的軍隊與英雄,並像熄滅火把一樣輕鬆地擊敗了他們的傲氣。

如果這種記憶只是簡單回憶過去發生的事件,那就會成為辛酸的回憶,缺少希望。天主卻叮囑他們說:你回想往古的時日,思念歷代的歲月;問你的父親,問你的長輩,他必給你講述(申327)。這種記念還有另外一個目的:希望歷史能夠幫助人理解現在,並激發他們懷著希望看待未來。

另一種危險就是:面對天主在過去所行的奇蹟異事,人們可能認為,天主已經盡了最大的力量,因而無法再超越過去了。
 讀經的第二部分(18-21節),天主親自回答了這一問題。天主告訴以色列子民說,不要再記念過去的事,不要再想古代的事,好像我沒有能力再做一樣。睜開你們的眼睛,難道看不到?我將要完成比古代更為奇妙的事。

天主將做什麼呢?祂將要把以色列子民從巴比倫的奴役中拯救出來,使他們返回自己的家園。為使他們旅途順利,天主將在荒漠中為他們準備一條道路,並流出泉水使他們解渴。以色列子民將要與田野的走獸、豺狼、駝鳥一起飲用這水,就像當初在樂園一樣。

這種充滿詩意與光輝的圖像,說明了天主從來沒有忘記祂的子民。天主不只是在過去行動,如今仍在顯示祂的愛,甚至行使更大的奇事。因此,需要用信德的眼光來反思所發生的事。

讀經二 3814

不但如此,而且我將一切都看作損失,因為我只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為了衪,我自願損失一切,拿一切當廢物,為賺得基督,為結合於他,並非借我因守法律獲得的正義,而是藉由於信仰基督獲得的正義,即出於天主而本於信德的正義。我只願認識基督和他復活的德能,參與他的苦難相似他的死,我希望也得到由死者中的複活。

這並不是說:我已經達到這目標,或已成為成全的人;我只顧向前跑,看看是否我也能夠奪得,因為基督耶穌已奪得了我。弟兄們!我並不以為我已經奪得,我只顧一件事:即忘盡我背後的,只向在我前面的奔馳,為達到目標,為爭取天主在基督耶穌內召我向上爭奪的獎品。

 保祿是個法利塞人,忠實地遵守並堅定地守護著法律。他相信救恩是通過遵守所有的法律法規所獲得的。但是,當他與基督相遇後,他離開了過去,接受了福音的新訊息。從那時起,他將過去一切認為有價值的事,都認為是損失,是廢物(8節)。

與過去徹底決裂是很很困難的。我們可以想像一下,若要放棄從小就秉持的信念,需要多大的代價﹖放棄人們認為有道理且大家都認為正常的東西,需要多大的代價﹖即使這些與耶穌教導的新生命不相容,放棄它也是件困難的事。

認識基督是我們要達到的目標。「認識」一詞在聖經中的含義不是一種概念與理性上的知識,而是指全人的主動投入。保祿渴望完全相似基督:與基督的思想、見解、說話、行為的模式完全相似。

讀經的第二部分(12-14節),保祿承認自己與目標仍有很多的差距,他運用了運動員的圖像來說明自己還須朝著終點奔跑。他渴望贏得獎賞,且相信有一天將要得到;不是通過自己的努力與功勞,而是因為天主在陪伴著自己。

福音 8111

耶穌上了橄欖山。清晨他又來到聖殿,眾百姓都到他跟前來,他便坐下教訓他們。
那時,經師和法利塞人帶來了一個犯姦淫時被捉住的婦人,叫她站在中間,便向耶穌說:「師傅!這婦人是正在犯姦淫時被捉住的,在法律上,梅瑟命令我們該用石頭砸死這樣的婦人;可是,你說什麼呢?」他們說這話,是要試探耶穌,好能控告他;耶穌卻彎下身去,用指頭在地上畫字。因為他們不斷地追問,他便直起身來,向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先向她投石罷!」他又彎下身去,在地上寫字。他們一聽這話,就從年老的開始到年幼的,一個一個地都溜走了,只留下耶穌一人和站在那裡的婦人。耶穌遂直起身來向她說:「婦人!他們在那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她說:「主!沒有人。」耶穌向她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

如果在閱讀一本書時,發現其中一頁被撕掉了,我們可能會想,也許這一頁上有些不合理的描述,以免引起一些不成熟的讀者帶來麻煩,所以就將此頁撕掉了。
在教會初期,謄抄新約聖經時,幾乎所有的聖經手抄本都將這段福音刪去。
路加一定有寫這段福音,因為其主題、風格和語言運用都是路加獨有的,而且本篇福音原來已出現在第21章的末尾。實際上,很多的古手抄本將其歸置於內。肯定不是出自若望,誰也不知道本篇福音是如何出現在若望福音第八章的。也許是因為後面的一節出現了「我不審判任何人」(若815)這句話的緣故。無論如何,這段福音有著一段相對複雜的歷史。
為什麼呢?聖奧斯定給的理由是:有些小信德的人,或者有真正信德的敵人,可能擔心耶穌對這個罪婦的接納也會使所有的婦女無罪。簡單地說:丈夫、父母、團體的負責人可能認為耶穌所說的「我也不定你的罪」,這句話也許會被誤解,因此最好忽略這段福音。

然而,忽略這段福音的真正原因也許是另外一個:在教會初期的時候,建立了悔改的儀式。
在教會初期,隨著信友人數的增加,信友素質有些鬆散,相對的寬容使人們認為任何行為都可行,也都合法。為了面對當時流行的這一思想,對於犯了嚴重罪過的人,教會可以給予寬恕。但這樣的機會一生只有一次,多次犯罪的人只能等待天主嚴厲的審判。顯然,那些嚴格主義者主張把這篇寬恕罪婦的福音擱置一邊,不要過分強調。
那些主張以更溫和與理解的態度來對待問題的人比較喜歡這篇故事。在第四世紀一本重要的書中,勸告主教們對待罪人時要效耶穌對待那個罪婦的做法。
無論是用懷疑或是同情的眼光看,這段福音依然存在,因此需要解釋一下那句令人不解的話。有人認為,如果耶穌沒說「我也不定你的罪」這句話就好了。
也有人會說:看,耶穌是何等的慈善。這個婦人本應被石頭砸死,但如今有耶穌為她辯護,然後寬恕了她。
如果是這樣,那為什麼對這段福音有很多不同的觀點,甚至試圖要把它從福音中刪除呢?如果耶穌寬恕一個悔改的罪人,那還有什麼令人奇怪的呢?這就是問題的關鍵:沒有任何跡象顯示那個婦人已經悔改了。
我們不要將這個罪婦與路加福音另一片段中記載的那個罪婦相混淆。那個婦人悔改了:哭泣、用油傅抹耶穌的腳並用頭髮擦乾(路736-50)。但今日福音中的這個罪婦並沒有做這些。她正在犯姦淫時被抓,也許還受到別人的威脅,甚至打擊,然後被帶到耶穌跟前。當然,她一定感覺受驚、害怕、羞恥。但在這樣的情況下,她或許認為懺悔是純屬幻想。
為什麼要去打擾耶穌呢?耶穌不需要我們的理由。我們感到吃驚嗎?生氣嗎?我們可能不會贊同耶穌對這個婦女的態度,但卻不能否認或改變這一事實。現在讓我們仔細來看。
 一個女人被抓住了…..,但她不是在念玫瑰經。奇怪的是,那個男人沒有被抓。這就是人類的歷史:傷害、暴力常常針對的是最弱小的人,而那些強者總能設法逃脫。
法律規定,犯姦淫的人要被處死(肋2010)。但實際上,法官們從來沒有嚴格執行這一法律,常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會判處死刑。另外,當聖經確立這樣的刑罰時,其目的不是要真正的執行,而是強調這種罪過的嚴重性。法律還規定,凡毆打父母的應處死刑(出2​​115)。
我們不知道誰是耶路撒冷倫理道德的創立者,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過去與今天一樣,總有人糾纏著他人在倫理方面犯了罪。如何在公眾面前解釋這樣的思想呢?這些人本身真的是無可指摘或純潔嗎?為什麼他們喜歡把別人的罪公開呢?也許這樣的人也想做同樣的事,但因自己沒做,所以就攻擊別人的犯罪行為。
有些道德義人們出了這個主意:如果我們將這個罪婦帶到那個加里肋亞人老師面前,因為祂常與罪人在一起,站在他們一邊,這樣衪一定就再也沒有勇氣為罪婦辯護。當祂被迫說出反對「朋友」的話時,我們看祂會多麼尷尬(瑪1119)。
 於是他們在聖殿庭院中找到了衪,衪正坐在人群中,人們在仔細地聽祂講道。他們讓這個婦女站到人群中間,臉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就問耶穌說:師傅!這婦人是正在犯姦淫時被捉住的,在法律上,梅瑟命令我們該用石頭砸死這樣的婦人;可是,你說什麼呢(4-5節)?
耶穌並沒有回答。只是彎下腰去開始在地上寫字。衪寫的是什麼呢?聖熱羅尼莫認為,耶穌寫的是那些控訴者的罪過。當然,這只是一個說法,沒有什麼依據。但是,有文獻記載,在閃族人的風俗中,當人在思考,或是為減輕壓力,或是當別人問及荒唐或挑釁性的話語時,為了控制氣憤的情緒,人會在地上寫畫。
當然耶穌也可以用很簡單的方法跳出人們設的圈套:讓控告者去找法官。猶太人的公議會也不過只有百米距離,若這樣就意味著耶穌捨棄了那個婦女,而「公眾道德的護衛者」就會認為他們勝利了,並視這個婦女為戰利品。因此,耶穌站起來對他們說:你們中誰沒有罪,向她扔第一塊石頭吧。然後又繼續彎腰在地上寫字。
這時,在場的人開始感覺不自在:他們被揭露了,他們的虛偽完全暴露無遺。他們就低下頭,試圖以一種高傲的態度來隱藏那份難堪的表情。於是從老的開始,希臘文說從司祭們開始,一個一個的離開了,只留下了耶穌與那個婦女。
 我們思考一下耶穌與這位婦女的姿勢:這位婦女站著,這是她被帶來時的姿勢(3節),而耶穌是坐著的(2節)。在整個對話的過程中,他們的姿勢沒有改變:耶穌彎下腰(6節),抬起頭來(7節),然後又開始低下頭(8節),始終保持坐著的姿勢,而那個婦女則站在中間。
 10節說「耶穌遂直起身來」,給人的印像是耶穌站起來開始審判,其實不是這樣的。這一節的動詞與第7節的動詞是一樣的,可以譯成「抬起頭來」。耶穌依然在原來的位置,屬於「僕人」的姿勢,而不是像法官宣判一樣居高臨下。衪只是抬起頭向那個婦女說話,懷著天主的溫柔與慈愛的目光,而不審判任何人。所有的人都走了,控告者、群眾,甚至門徒們也走了;只有耶穌在,祂向罪婦宣告了令人驚奇的判斷:不定你的罪。
福音中強調,最先離開的是那些年老的人。他們也許在團體中更成熟也更有資格和人們一起反省良心。他們常常喜歡用閒言閒語和誹謗來向別人扔石頭。
如果耶穌不審判也不定罪,這是否意味著犯罪就無關緊要,行善或作惡就沒有區別呢?
不是的。罪是很嚴重的惡,因為罪毀滅人的生命。耶穌並沒有對那婦女說:你平安去吧,你做的對。而是告訴她說:以後不要再犯了,不要為了享樂而毀滅了你的生命。
沒有人比耶穌更痛恨罪過,因為沒有任何人能像耶穌那樣愛人。但是,耶穌不審判那些犯罪的人,沒有允許人向罪人扔石頭,因為耶穌不想在邪惡行為的基礎上再加上一些邪惡。
耶穌現在不審判人,但祂是否有一天會審判並懲罰犯罪的子女呢?我們應留意耶穌說的話,耶穌並沒有說「我這次不定你的罪」。這就可以回答初期教會的嚴格主義者了。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既不是今天,也不是明天,永遠不會定罪。

與上一個主日的福音相比,今天的福音也給了我們很大的震撼,它使那些自認為正義,將自己藏身在無懈可擊的正義堡壘中的人不再感到心安。他們不是用手拿起石頭砸向別人,而是以誹謗、詆毀、孤立、嚴厲的判斷、傳播流言蜚語來攻擊人。耶穌不允許任何人向那些已經被罪惡重壓的人投殘忍且痛苦的石頭。

Saturday, March 5, 2016

天主的愛將我們從罪惡的深淵中拯救出來

丙年四旬期第四主日


耶穌向人顯示天主是罪人與稅吏的朋友(路734,瑪912-13),但這種關係會持續到什麼時候呢?會否有一天,天主對他們的態度改變呢?
有人這樣回答說:直至生命結束時,罪人都會有機會悔改;但之後就不會再有機會了。到那時,天主就不再仁慈了,而轉為公義的審判官。
如果天主真的會改變態度,將會使人感到驚奇且困惑。耶穌在世時,接受稅吏與罪人的邀請,常常去他們的家中,與他們一起慶祝,一起吃飯。然後在天上,卻拒絕他們參加祂的宴席,並把他們驅逐出去。這樣的態度不僅難以接受,而且難以理解。
亦有人說:天主不懲罰人,是罪人自取滅亡。實際上,罪人因為所做的惡在世上已經受到很大的處罰(箴836);而如今與天主的相遇的人,不是蒙光照和潔淨,而是使他們更加固執地選擇不幸呢?誰會相信到那一天,基督會放棄自己的朋友呢?是否有一天邪惡會永遠戰勝全能天主的愛呢?
為了加深對這一訊息的理解,現在讓我們重複以下的話:天父將所有的人都託付給基督善牧。他們將永不會丟失,誰也不能把人從衪手中奪走。

讀經一 59a1012


上主於是對若蘇厄說:「今天我由你們身上割去了埃及的恥辱。」以色列子民在基耳加耳扎了營;正月十四日晚上,在耶里哥平原舉行了逾越節。逾越節次日,他們吃了當地的出產,即在那一天,吃了無酵餅和烤的麥子。他們吃了當地的出產的次日,「瑪納」就停止了。以色列子民既沒有了「瑪納」,那年就以客納罕地的出產為生。

在離開埃及之前,以色列人慶祝了逾越節。他們整夜未眠,吃了逾越節的羔羊,然後在夜間開始了征程,走向天主許給他們祖先的土地上。在梅瑟的帶領與上主的保護下,他們穿過紅海,進入曠野,在那裡度過了四十年。
今日讀經敘述這一漫長行程的結束。經過長時間的漂泊後,以色列子民穿過約旦河,到達了耶利哥平原的基爾加爾。他們終於獲得了自由,將要擁有這塊肥沃的土地,每個家庭可以分得一塊土地。他們將以農業和畜牧業維生,不再依靠瑪納與曠野中貧瘠的出產。為了表達他們的喜悅以及對上主的感恩,以色列子民再次慶祝了逾越節,就像他們的祖先在離開埃及的那天所做的一樣。
他們舉行儀式並不只是紀念遙遠的過去,而是顯示他們理解並意識到上主忠於祂的許諾。天主將以色列子民帶入曠野並不是為了消滅他們,就像他們的祖先所經常懷疑的(出173,戶143);而是永遠除去了他們在埃及的恥辱。以色列子民多次試探了天主,懷疑天主的忠信,沒有聽從祂的聲音(戶1422),即使如此,天主仍然拯救了他們。
任何罪過與不忠信都不能使天主失去信心,因而使天主猶豫不決,甚至放棄祂的救贖計劃。以色列子民的歷史是朝聖之旅,是整個人類走向最終自由的的標記。在此旅途中,所有的人,毫無區別地,都將獲得拯救與自由(弟前24;鐸211
以色列子民出離曠野後就不再需要瑪納。來自天上的食物,天使的食糧,沒有任何人被拒絕享用,誰也不可以視為自己的特權享用,否則就會壞掉或發霉。
被聖體聖事所滋養的人仍然行走在路上,還沒有到達所預許的福地。當永恆的喜宴開始時,也就不再需要領受這食糧了。

讀經二 格後 51721


所以誰若在基督內,他就是一個新受造物,舊的已成過去,看,都成了新的。這一切都是出於天主,他曾藉基督使我們與他自己和好,並將這和好的職務賜給了我們。這就是說:天主在基督內使世界與自己和好,不再追究他們的過犯,且將和好的話放在我們的口中。所以我們是代基督作大使了,好像是天主藉著我們來勸勉世人。我們如今代基督請求你們:與天主和好罷!因為他曾使那不認識罪的,替我們成了罪,好叫我們在他內成為天主的正義。

 猶太末世思想的鼎盛時期正是基督宗教的形成時期。末世思想認為,如今的世界將會在大地震動與可怕的災害中消失,一個新的世界將會在此廢墟上形成。
 論及這一思想,保祿給格林多人寫信說,我們不必等待宇宙發生大變化,舊的世界已經過去了,新的世界因著基督的逾越奧跡已經開始了。為了成為新世界的人,生活在基督內就已足夠(17節)。怎樣解釋天主的這一奇妙工程呢?
 保祿用了「和好」的圖像來解釋。罪過在天主與人類之間製造了不和諧,使彼此之間成為敵人,並有著不同的意圖與看法。這種彼此之間的敵意已經消除,和諧得以恢復,不是因為人的悔改與善行,而是天主白白的干預與恩賜。天主在基督內已經與世界和好了,不再追究人類的過錯(18-20節)。
就像白板一樣嗎?法律上得到債務的豁免就是如此,但是接下的書信闡明了保祿的思想。他發自內心地勸勉格林多人說:我們如今代基督請求你們:與天主和好罷(20節)!因此,人必須要接受天主給人提供的和好的機會。保祿與格林多的教會團體之間有一段痛苦的經歷。數個月前,保祿宗徒受到他們的攻擊甚至驅逐。這不是一個簡單的誤會,保祿因為所宣講的訊息而遭到了拒絕。因此保祿勸勉格林多人說:所以我們是代基督作大使了,好像是天主藉著我們來勸勉世人。我們如今代基督請求你們:與天主和好罷(20節)!
如果不與天主派遣的宗徒保持和諧,不接受其宣講的消息,人就不能與天主和好。與天主和好並不是通過外在的取潔禮與克苦的實踐,而是通過接受天主所派遣的使者所宣講的話語(羅1014-17)。四旬期是聆聽上主話語的特別時期,也是反思的時期,因為我們很容易拒絕被天主派遣去宣講聖言的使者,就像保祿的經驗一樣。

福音 15131132


眾稅吏及罪人們都來接近耶穌,為聽他講道。法利塞人及經師們竊竊私議說:「這個人交接罪人,又同他們吃飯。」耶穌遂對他們設了這個比喻說:
 一個人有兩個兒子,那小的向父親說:父親,請把我應得的一份家產給我罷!父親遂把產業給他們分開了。過了不多幾天,小兒子把所有的一切都收拾起來,就往遠方去了。他在那裡荒淫度日,耗費他的資財。當他把所有的都揮霍盡了以後,那地方正遇著大荒年,他便開始窮困起來。他去投靠一個當地的居民;那人打發他到自己的莊田上去放豬。他恨不能拿豬吃的豆莢來果腹,可是沒有人給他。他反躬自問:我父親有多少傭工,都口糧豐盛,我在這裡反要餓死!我要起身到我父親那裡去,並且要給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不配再稱作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你的一個傭工罷!他便起身到他父親那裡去了。他離得還遠的時候,他父親就看見了他,動了憐憫的心,跑上前去,撲到他的脖子上,熱情地親吻他。兒子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不配再稱作你的兒子了!父親卻吩咐自己的僕人說:你們快拿出上等的袍子來給他穿上,把戒指戴在他手上,給他腳上穿上鞋,再把那隻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應吃喝歡宴,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生,失而復得了;他們就歡宴起來。

 那時,他的長子正在田地裡,當他回來快到家的時候,聽見有奏樂及歌舞的歡聲,遂叫一個僕人過來,問他這是什麼事。僕人向他說:你弟弟回來了,你父親因為見他無恙歸來,便為他宰了那隻肥牛犢。長子就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遂出來勸解他。他回答父親說:你看,這些年來我服事你,從未違背過你的命令,而你從未給過我一隻小山羊,讓我同我的朋友們歡宴;但你這個兒子同娼妓們耗盡了你的財產,他一回來,你倒為他宰了那隻肥牛犢。父親給他說:孩子!你常同我在一起,凡我所有的,都是你的;只因為你這個弟弟死而復生,失而復得,應當歡宴喜樂!

 這是福音中記載的最優美最感人的一個比喻。從教會的初期開始,很多的學者、畫家、音樂家、哲學家、心理學家都對這個比喻加以研究和評論。人們通常稱之為「浪子回頭」的比喻,但這個名稱並不恰當。因為只是突出了三個人物當中的一個,也忽略了大兒子,而故事的整個第二部份都在描述大兒子;尤其忽略了真正的主角——父親。因而比較準確的稱呼是「慈愛父親的比喻」或「仁慈父親的比喻」。
這個比喻通常是在舉行告解聖事時閱讀,希望可以打動那些固執的罪人。然而,在此情況下,這篇故事的第二部份使人顯得有些不安,困惑了人的情緒。我們不止一次地問,這篇故事為什麼不在「父親擁抱浪子」與「開始慶祝」後就結束呢?
有這樣疑問的讀者沒有留意這篇比喻的上文,也沒有留心耶穌為誰講以及為什麼要講這個比喻。耶穌不是對罪人講這個比喻,而是對那些自稱為義人的人:眾稅吏及罪人們都來接近耶穌,為聽他講道。法利塞人及經師們竊竊私議說:「這個人交接罪人,又同他們吃飯。」耶穌遂對他們設了這個比喻(1-3節)。
他們是法利塞人與經師們,自認為無罪,卻處在靈性的危險狀態中。他們處在危險中是因為他們完全扭曲了與天主的關係,他們不明白天主白白地愛所有的人,任何人在天主面前不可邀功。
上一章中記載耶穌在一個法利塞人的首領家裡吃飯(路141);現在卻與不同的人在一起:罪人與稅吏,祂甚至將他們邀請到自己的家中。這一做法引起了那些所謂義人們的不滿,以致於他們說,這人常和罪人在一起,因此不可能來自天主。耶穌為了使他們理解自己的做法,便講了這個比喻。因此,這個比喻的第二部分闡明了這一主要訊息。那個長子明顯代表了法利塞人,他們遵守誡命與法規,無可指摘。如果他們不想被排除在先知們所宣講的天國喜宴之外(依256-8),他們必須要改變他們的思維方式。
現在讓我們來看這個比喻。
一天,一個富有人家的小兒子來見父親,想要屬於自己的那份家產。智者息辣勸告人不要滿足這樣的要求。他說:你的子女有求於你,勝於你望著你子女的手。在你壽命結束之日,在你快要去世之時,應分清你的遺產(德33​​2224)。但是比喻中的父親並沒有拒絕小兒子的請求。父親一句話也沒有說,就按照法律的規定,將自己的家產分給了兩個兒子。
父親的這種態度代表了天主尊重人的自由選擇。天主常常勸告、教導、建議、陪伴著人,但總是給人自由,甚至允許人犯錯。
為什麼小兒子要急切地離開家呢?首先他認為父親的做法過於獨裁,不允許他做自己想要做的事。年輕的時光很短暫,就像是一陣風,很快過去,也就有可能失去享受生命最寶貴的機會和時光。愚蠢的人常這樣想:我們的時日,有如疾馳的陰影。所以,來!讓我們享受現有的美福,趁年青及時消受這世界,莫讓春花空空溜過。在玫瑰花尚未萎謝以前,用來作我們的花冠;凡是樂事,我們不要放過,到處要留下我們歡樂的痕跡(智 25-9)。
也許將所有的錯誤都放在小兒子身上是不公平的。接著我們就會發現他的兄長是一個怎麼樣的人,以及他的想法。他自認為自己完美、生活無可指摘、充滿了傲氣、不能容忍那些與自己有不同想法和做法的人。若與這樣的人生活在一起,既不容易也不輕鬆。
小兒子的目標是到遠方去。他遠離自己的家、自己的人民、自己的宗教傳統,而去與外邦人生活在一起,成為一個餵豬的人。豬是典型的不潔動物(肋117),牠是遠離天主的象徵,拒絕一切倫理的原則,選擇毫無約束與放蕩的生活。
然而,遠離了父家,也沒有了喜悅與和平。追求享樂、毒品、虛假朋友、放蕩的生活,到頭來卻窮困潦倒。冒險並不能使人滿足,人需要內心的平衡,否則就會感到「飢餓」。他被迫去替外邦人餵豬的場景,生動地代表著那些遠離天主的人,處在失望與無尊嚴的生活狀態中。猶太經師說:餵豬的人是可詛咒的。
這種失望的經驗可以使人反省振作,也可使人失落自己。猶太經師們還說:當以色列子民被迫去吃豆莢時,他們就會悔改。這個小兒子是否認識自己的錯誤而悔改呢?
這個問題的答案對理解這個比喻至為重要。如果我們仔細閱讀第17-19節就會發現,小兒子考慮的並不是自己的錯誤行為帶給父親的傷害,而是飢餓。他如果自己感到慚愧,就會說:看我現在的處境,我是個不孝之子,我毀了自己的生命。但是,我在臨死前希望祈求父親的原諒與寬恕,我想擁抱他,然後我會向他辭別,連一杯咖啡也不喝,因為我不配。如果他這樣想,表明他有悔改的表示。然而,他卻絲毫沒有意識到給父親帶來的傷害。他唯一想要的就是找到一塊麵包;回到家後,他準備好的那段話也只有一個目的:打動父親,希望可以給自己吃。看到這段話的結論就是:他沒有悔改的跡象。
無論如何,他終於起身回家了,接著描寫的細節都是他的獨場白(20節)。這時,父親又出現了,他一句話也沒有說。面對回來的小兒子,作者用了五個動詞來描寫父親的反應,這句話可以被稱為是聖經中最為感動的一句。
 ——父親遠遠地就看到了小兒子:父親首先看到了兒子,表明他在一直等待著兒子回來。
 ——動了憐憫的心:希臘原文指的是一種很強烈又很深刻的感受,牽腸掛肚。就像母親面對孩子哭的時候的感情,再也沒有比這更親密更強烈的感受了。這個動詞只出現在新約的福音中,出現了十二次;常常描述天主或耶穌對人的愛,是在告訴我們,只有天主才有這種程度的愛。
 ——跑上前去:跑是本能的反應,但為老年人來說卻有些不適合。同時,為這個有地位的人也是失體面的表現。但憐憫之心已使這位父親狂喜不已,失去了理性的控制,而只是按內心來行動。
 ——撲到他的脖子上:就是摟住,比擁抱更為熱情。這個行為在新約中只另外出現了一次。保祿給厄弗所的長老們告別時所說的,他們將不會再見到保祿的面:眾人都大哭起來,並伏在保祿的頸項上,口親他(宗2037
 ——不停地親吻他:這不是對客人的那種禮貌的親吻,而是歡迎與接納的標記,是喜悅​​與寬恕的表達。父親沒有讓兒子給自己跪下。
 面對父親如此的反應,小兒子表達了他的「悔改」,開始「背誦」他提前準備好的話。他還沒有說完想要說的話,當他正準備要說:「就把我當作你的一個僕人吧」這句時,父親打斷了他的話,就開始給僕人下命令(21-22節)。父親的所作所為有著特殊的象徵意義。
 ——給他穿上上等的袍子:這是在節日上,給尊貴客人穿的衣服,也是默示錄中的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的十一位長老們,身穿白衣,手持棕櫚枝(默79)。天主使那些回歸父家的人恢復了所有的尊嚴。
 ——給他戴上戒指:不是婚姻戒指,而是帶有印記的戒指。父親將管理僕人與財產的權利再次給予小兒子。令人奇怪的是,在父親眼中好像什麼也沒有被浪費。他仍可以支配似乎耗不盡的財產。
 ——給他腳上穿上鞋:這是自由人的標記。奴隸是光著腳的。
 在天主家中,天主希望的不是僕人,而是自由人(若1515)。我們留意一下這些細節:在小兒子表達他只想做一個傭工的想法之前,父親就打斷了他的話。然後命令人給他穿上長袍,不是僕人在工作時穿的短袍。最後穿上鞋,我們在天主面前不是光著腳的奴隸。擔驚受怕的僕人光著腳,等待著接受主人的命令或批評;而天主不是奴隸的主,祂希望人得到愛,而不是害怕。
慶祝是朝向天父之家的旅程。
猶太教認為只有當人真誠的悔改,並通過守齋、懺悔、撕裂自己的衣服,俯伏在地而表達悔改的意願時,天主才會寬恕。比喻的第一部分以出人意表的方式結束,法利塞人聽到後開始慢慢明白。耶穌所宣講的天主與他們想像的不同:天主為那些不配的人們準備了宴席,邀請罪人來赴宴;甚至也不檢查他們是否悔改了,他們是否真誠地決定改變自己的生活,天主沒有詢問任何問題就擁抱了他們。
這就是耶穌與以色列精神領袖之間的磨擦所在。如果耶穌接納悔改的罪人,那就不會有任何問題;甚至經師與法利塞人也寬恕並接納那些意識到錯誤而悔改的罪人。他們惱怒耶穌是因為耶穌是罪人與稅吏的朋友,而這些罪人仍舊做著罪人所做的事,耶穌經常到訪那些還沒有悔改的罪人的家裡。天主在耶穌的行為中顯示了祂的態度:天主不只是愛義人與悔改的罪人,祂永遠且無條件地愛每一個人。天主要求我們也去愛那些傷害我們的人。天主沒有告訴我們去愛​​那些悔改並向我們求寬恕的敵人,而是要愛仇敵,甚至仍舊傷害我們的人。天主要求我們這樣做,因為天父給了我們榜樣:祂使太陽上升,光照善人也光照惡人(而不是悔改的惡人)。如果天主也區分善人與惡人,如果天主也是愛這個而恨那個,那祂如何對我們如此要求呢?
當然,面對天主的無條件之愛時,也許有人會問:如果天主也愛惡人,那為什麼還要努力行善呢?耶穌在這個比喻的第二部分(25-32節)回答了這個問題,引出了大兒子。現在我們來看他是怎麼樣的人,又代表著誰。
他從田間歸來,筋疲力盡,也許充滿焦慮和擔心。他常常需要去解決所有的問題,而如今回來時卻感到意外:慶祝、音樂與舞蹈。他既沒有受到邀請,也沒有得到通知。他就叫一個僕人來,問發生了什麼事。原文中的動詞是未完成式,指的是一個持續的動作。大兒子吃驚且詫異,即使在僕人重複的解釋之後,他仍然不相信所發生的事。他於是生氣了,他的生氣好像有些道理,這是忠信的人或善人在明顯的不正義前的合理反應。
父親於是出來勸告大兒子(依然是未完成式動詞,意即不停地勸告),讓他進去參加慶祝。大兒子羅列了自己的功勞:我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這些年來一直忠信地服侍你。這是在聖殿祈禱的那位細心守規的法利塞人的完美圖像:因為我不像其他的人,勒索、不義、姦淫。我每週兩次禁食,凡我所得的,都捐獻十分之一(路1811-12)。
 大兒子的話似乎有點不禮貌,但都是正確的。誰能說他錯呢?耶穌時代的經師與法利塞人是這樣想法,今日我們很多基督徒也有同樣想法。理論上,我們承認天主可以做祂想做的事,我們從天主那裏白白接受了一切;但實際上,我們一直認為,只有義人才配站在天主面前,天國是賺回來的,而其餘的人都要被排斥在天國之外。
 希望惡人得到懲罰的結果來自於人們的想法,人們認為犯罪者就是狡猾的人,他們在享受惡行。人們因此而嫉妒他,並希望他得到懲罰。其實惡人的生活就是一場悲劇,無節制地追求享樂帶來的不是喜悅,而是失望與空虛。小兒子因為無度與放蕩的生活,其結果是:我在這裡卻要飢餓而死。
這個無可指摘的大兒子不明白,父親在家裡想要的不是僕人,而是兒子在家。在這個比喻中,小兒子五次稱呼「父親」,因為在他眼中,父親是真的慈父。他知道自己不能要求父親什麼,自己的一切都是白白的恩賜,自己根本不配。而在大兒子的說話中從來沒有出現「父親」一詞。這顯示他不是兒子,而是僕人,父親為他來說只是主人。正是因為與父親的錯誤關係,才使他拒絕自己的兄弟,而稱弟弟是:你的這個兒子(30節)。但父親卻懷著很大的耐心糾正他說:你的這個兄弟(32節)。面對大兒子內心的態度,可以想像一下,小兒子回到家的時候,父親如果不在,而是大兒子在家,那將會發生什麼 ﹖這個比喻還沒有結束。大兒子最後是否進去慶祝了,小兒子是否變好了,或者幾天後又恢復原樣了。
這個比喻其實講述的是我們的故事,我們每人身上都有這兩個兒子的影子,因此不難想像後來會發生什麼事情。可以肯定的是,大兒子進去赴宴了。他不會留在外面,因為習慣了服從。他不會違背父親的意願,即使他心中存在著隱密的希望,希望一切都像從前一樣。大兒子生活在焦慮中,一方面,他與父親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卻根本不了解父親;另一方面,他無法接納新的事物,無法放棄自己的想法與信念,以及對功勞的誇耀。他將繼續進教堂,不會缺彌撒,卻常常批評那些宣講天主對人無條件的愛,天主希望人人都得救,地獄是空的等等道理的宣講者。

而那個小兒子呢?有時在家,有時在外,常常受到大兒子的輕視,卻常常得到父親的慈愛。他們就開始歡宴起來,卻不是喜樂的慶祝(24)。因為每當一個子女離開家時,喜樂便停止了。只有當所有的子女們都聚集在家,沒有任何人留在外面時,才會關上門,才是最終且沒有終結的慶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