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9, 2016

承受永生

丙年常年期第十五主日
為古希臘人來說「愛天主」是沒有意義的。神可以愛人:通過賜予人特殊的恩賜與福佑來示對人的喜愛。神靈也期待著所寵愛的人,能夠奉獻、犧牲與祭獻來作為感恩的標記。中的有些章節也存在著這一思想。天主通過瑪拉基亞先知的口,抱怨司祭們所奉獻的卑劣祭獻:兒子應孝敬父親,僕人應敬畏主人。但如果我是父親,對我的孝敬在哪裡?如果我是主人,對我的敬在哪裡? (拉1:6)與外邦民族不同,以色列民愛他們的天主。梅瑟叮囑以民說:以色列!現今上主你的天主向你要求什麼?是要求你敬畏上主你的天主,履行他的一切道路,愛他,全心全靈事奉上主你的天主(申10:12),愛上主就是遵守衪的誡命(出20: 6)並按照衪的道路行走(申19:9)。

在這個視野下,可以看到對近人的愛,尤其是對窮人、孤兒寡婦及外邦人的愛:因為這是天主所喜悅的. 在新約的圓滿光照下,使人明白了「愛天主」的真正含義。若望一書清楚地強調:愛就在於此:不是我們愛了天主,而是他先愛了我們。可愛的諸位,既然天主這樣愛了我們,我們應該彼此相愛(若一4:10-11)。

這是很合理的邏輯思維。我們若期望天主如此愛我們,我們也應該愛天主。然而天主的要求並不自私,只有一種回應天主的方式,就是愛自己的近人;不只是用言語和嘴唇,而是用真理與行動(若一3:18)。為了更好理解這一訊息,現在重複以下的話:主說,我給你們一條新誡命,你們要彼此相愛

讀經一 申 30:10-14
10 只要你聽從上主你天主的話,謹守這法律書上所記載的誡命和法令;只要你全心全靈回頭,歸向上主你的天主。 11 其實,我今天吩咐你的這誡命,為你並不太難,也不是達不到的。 12 這誡命不在天上,以致你能說:「誰能為我們上到天上,給我們取下,使我們聽了好能遵行呢﹖」13 也不在海外,以致你能說:「誰能為我們渡到海外,給我們取來,使我們聽了好能遵行呢﹖」14 其實,這話離你很近,就在你口裡,就在你心裡,使你遵行。

如何認識天主的旨意呢?古人通過巫士和觀察星象的人、詢問司祭與說預言的人、向那些研究神聖經典的人請教。而今天,很多人根本不關心天主的希望是什麼,只選擇更簡易舒適的:算命先生、未卜先知、解釋星像比精神生命的智者更受人歡迎。基督徒有一個確定無疑的導師:福音。他們閱讀、祈禱、默想。在這些反思中,天主向人啟示自己,使人認識衪的旨意與計劃。

今天的讀經敘述了發現天主旨意另一種很簡單的方法:聆聽你的內心。讀經說:上主的命令離你其實並不遠(11節),不是在天上(12節),也不是在海底(13節)。其實離人很近,就在你口裡,就在你心裡(14節)。天主所願意的就是我們內心所渴求的。天主的法律來自我們人性真正的需求。我們將在今日的福音中也會發現同樣的訊息。這個撒瑪黎亞人雖然沒有學習過神學道理,也不去聖殿;但做的卻是上主的旨意,即完全是出於對不幸者的憐憫之心。

如果我們的心靈是單純與純潔的,不被慾望所迷惑,我們將會時常按照上主的誡命去選擇和行動。正如今日讀經所說,天主的法律不是主人強加給僕人的重擔,而是我們內心深處需求的表達。我們不去做魯莽的選擇,我們擔心冒險。我們需要冷靜地衡量與思考,因為我們很少聆聽內心。

讀經二 哥 1:15-20

15 他是不可見的天主的肖像,是一切受造物的首生者,16 因為在天上和在地上的一切,可見的與不可見的,或是上座者,或是宰制者,或是率領者,或是掌權者,都是在他內受造的:一切都是藉著他,並且是為了他而受造的。 17 他在萬有之先就有,萬有都賴他而存在;18 他又是身體──教會的頭:他是元始,是死者中的首生者,為使他在萬有之上獨佔首位,19 因為天主樂意叫整個的圓滿居在他內,20 並藉著他使萬有,無論是地上的,是天上的,都與自己重歸於好,因著他十字架的血立定了和平。

我們讀完了迦拉達人書。從今天開始,我們會連續四個主日默想哥羅森人書。當時保祿被囚在獄中(哥4:3、10、18),他在小亞細亞的利可峽谷,厄帕弗拉時,建立了活躍的信仰團體。那裡的人來拜訪保祿,他們帶來的消息很是驚人。基督徒被一些異端所迷惑:他們認為天國裏都是有權力的人,有能夠推動宇宙的神靈;而這些神靈擁有神奇的力量,可以影響人的生命。人們害怕這些力量,並認為這樣的力量超越基督。保祿因此給哥羅森人寫信,勸勉他們,也讓周圍的信仰團體來閱讀(哥4:16)。

讀經以「基督的讚美詩」開始。在第一部分(15-17節),保祿讚頌基督超越所有的受造物。在第二部分(18-20節),保祿稱基督是新受造物中的長子,因為基督首先戰勝了死亡,並為所有的人開啟了走向天主的道路。因此,祂使一切掌權者、統治者、宰制者、率領者都屈服在祂的權下(哥羅森人稱這些是神奇的力量,因而引起人的害怕)。對邪惡勢力、魔法與妖術、迷信的害怕都不能與對基督得勝的信德相比,因為基督統治著一切受造物。

福音 路 10:25-37

25 有一個法學士起來,試探耶穌說:「師傅,我應當做什麼,才能獲得永生﹖」26 耶穌對他說:「法律上記載了什麼﹖你是怎樣讀的﹖」27 他答說:「你應當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並愛近人如你自己。」28 耶穌向他說:「你答應得對。你這樣做,必得生活。」29但是,他願意顯示自己理直,又對耶穌說:「畢竟誰是我的近人﹖」30 耶穌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來,到耶里哥去,遭遇了強盜;他們剝去他的衣服,並加以擊傷,將他半死半活的丟下走了。31 正巧有一個司祭在那條路上下來,看了看他,便從旁邊走過去。32 又有一個肋未人,也是一樣;他到了那裡,看了看,也從旁邊走過去。33 但有一個撒馬黎雅人,路過他那裡,一看見就動了憐憫的心,34 遂上前,在他的傷處注上油與酒,包紮好了,又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把他到帶客店裡,小心照料他。35 第二天,取出兩個銀錢交給店主說:請你小心看護他!不論餘外花費多少,等我回來時,必要補還你。36你以為這三個人中,誰是那遭遇那強盜者的近人呢﹖」37 那人答說:「是憐憫他的那人。」耶穌遂給他說:「你去,也照樣做吧!」

對猶太人最大的侮辱就是稱他們是「狗」或者「外邦人」,其次是稱呼他們「撒瑪黎亞人」,意即雜種、叛徒、異教徒(若8:48)。在德訓篇的結束部分,聖經作者記述了一個近乎刺的語句,顯示出猶太人對撒瑪黎亞人的輕視:那住在舍根的愚昧民族,甚至是一個不成民族的民族(德50:27-28)。猶太人有很多理由認為撒瑪黎亞人是「被排除的」。很多世紀以來,他們與其它民族混居在一起,以致於不能將他們視為亞巴郎的後裔。他們被外邦人的敬禮所影響,忘記了祖先的傳統,並在不潔中生活(列下17)。他們不接受先知書,也不認為智慧書與聖詠集是神聖的。

甚至耶穌在與撒瑪黎雅婦人談話時也這樣告訴她說:你們朝拜你們所不認識的,我們朝拜我們所認識的,因為救恩是出自猶太人(若4:22)。前兩個主日的福音敘述了,撒瑪黎亞人不接納耶穌和祂的門徒們(路9:53)。今天福音的開始(25-29節)記述的不是撒瑪黎亞人,而是一個猶太人;不是一個罪人,而是一個義人,一位法學士。他問耶穌說:我應該做什麼,才能承受永生?我們要留意其中的神學訊息:他沒有說「賺取」,而是「承受」永生。我們知道,永恆的產業不是賺來的,而是完全的恩賜。按照拉比討論的做法,耶穌並沒有馬上回答,而是用了一個反問來回答他說:法律上記載了什麼? (26節)這位法學士隨即引用了兩個聖經章節。第一個是廣為人知的,因為每位虔誠的以色列人在早禱與晚禱中都會誦念:你當全心、全靈、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申6:5)。第二個與第一個相似,選自肋未紀: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肋19:18)。完美的回答!

這就夠了嗎?如果天主的審判只是以對信條的認識為標準,那麼這個法學士就可獲得滿分。但耶穌在表揚了他的正確回答之後,還說,你若這樣做,必得生活(28節)。只是「知道」還不夠。生活將會證明我們是否接受了上主的話。這個法學士並沒有使耶穌難堪,又堅持說:那誰是我的近人呢?他也想去做,但又不想太多。他想設立一個愛的界限,法學士們也曾討論誰是近人的問題。有的人引用前面提到的肋未紀,將「近人」看作是「你的民族的子孫」,因此只應愛亞巴郎的後裔。也有的人將這樣的愛擴展到了那些長期住在以色列土地上的外邦人。然而,所有的人都認為,遠方的民族,尤其是敵人,就不是他們的近人。古木蘭的隱修者就遵循這一原則:愛光明之子,恨黑暗之子。「光明之子」為他們來說就是他們團體的成員。耶穌並沒有回答法學士的問題,因為祂認為這個問題已經過時了。為耶穌來說,民族之間沒有障礙,問題也不是要弄清楚愛的界限,而是應當如何顯示出對天主以及對人的愛。

正是從這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來比較猶太人與撒瑪黎亞人的。比較的標準不是根據誰知道的多,怎樣說的,以及口舌宣認的信仰,而是怎樣做的。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來,到耶里哥去(30節)。這兩座城相距27公里,道路陡峭(相距1000米),要沿著卡耳特山谷,經過猶大曠野,都是懸崖峭壁,山洞,直到耶里哥平原,美麗的「橄欖之城」。黑落德、首都的富裕家庭,及聖殿的很多司祭都在這裡建有房屋和過冬的住處。人們常常在護送之下才會通過這裡,以避免強盜與土匪的攻擊。

耶穌說,一個人很清楚這種危險,在途中被強盜所傷,將他的財物搶劫一空,將他打的半死留在路上。這個被打傷的人是誰呢?我們不知道他的任何資料:年齡、職業、民族、宗教信仰。我們也不清楚他是白人或是黑人,好人還是惡人,是朋友還是敵人。他去耶路撒冷做什麼:祈禱或旅行?是到聖殿獻祭還是偷東西?只是最簡單的描述:有一個人。只有這些。即使他是一個惡人,在需要幫助的情況下,他也不會失去作為人應該有的尊嚴。碰巧有一個司祭和一個肋未人也經過這裡,走同樣的路。

「碰巧」描述得很好。我們不需要去尋找需要幫助的人,環境與機會使我們遇到他們。教會人士是怎樣做的呢?肋未人是聖殿的司事和守衛。故事中有兩個猶太人,他們是受人尊敬的人,時常祈禱,對天主和宗教有著清楚的認識。為什麼耶穌要在故事中講述兩個「教會中的人」呢?祂本可以避免爭議,也可以描繪一個正面的榜樣。為什麼要挑戰「人物」與「權威人士」呢?耶穌有一個責備「宗教人士」 的「壞習慣」(參閱路7:44-47,11:37- 53;17:18;18:9-14)。理由與在耶穌之前的先知們一樣,先知們也曾強烈地譴責敬禮、儀式,以及聖殿的隆重慶典:天主不能容忍把外在的形式主義當作逃避人們問題的舒適藉口。用馨香、詠讚、不斷的祈禱來替代對孤兒寡婦及受壓迫者應盡的義務,是被天主所厭惡的(依1:11-17)。耶穌多次引用歐瑟亞先知的話說:我喜歡的是仁愛,而不是祭獻(瑪9:13,12:7)。

司祭與肋未人做了什麼呢?他們經過這裡,看了看,然後從另一邊走過去了。他們也許因為擔心受到攻擊、或者擔心成為不潔(這人可能已死,而接觸死人的遺體使他們不能在聖殿主持儀式)、也許他們不想自找麻煩或擔憂煩惱、或者他們沒有時間。他們從耶路撒冷下來,在隆重的禮儀中擔任了職務。在那裡與主共度了一周的時間,正值他們服務聖殿,我們希望與主結合的人們能愛並照顧有需要的人。這兩個從聖殿來的「教會人士」卻缺乏敏感性,沒有天主的第一個特徵:憐憫(出34:6)。

這說明他們實踐的宗教敬禮是虛偽的,並使他們心變硬,卻沒有變軟與仁慈。對於這樣的宗教,為逃避人們的問題提供托詞,為逃避問題而「從另一邊走過去」,天主會如何對待這樣的宗教呢?在耶穌眼中,這個被強盜襲擊的人象徵著身體和心靈暴力的一切受害者。

講到這裡,那些聽眾希望在這兩位教會人士之後能出現一個施予幫助的人。他們確定這個施予幫助的人是一個普通的猶太人。如果耶穌以這樣的方式繼續講述比喻,甚至那些溫和地反
對教職主義的人們也將會認同並讚賞耶穌。然而,比喻卻不是這樣,令人真正感到奇怪的事出現了:出現了一位撒瑪黎亞人。請留意,他不是像很多聖經中所說的那樣,一位慈善的撒瑪黎亞人,而只是簡單的敘述「一位撒瑪黎亞人」。他在行路,也有自己的計劃。

福音對這個撒瑪黎亞人一看見傷者就行動的敘述非常詳細。耶穌沒有忽略任何細節,因為衪想用這樣的細節來對比司祭與肋未人的做法。有一個撒瑪黎雅人,路過他那裡,一看見就動了憐憫的心,遂上前,用油與酒清理他的傷處,包紮好了,又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把他到帶客店裡,小心照料他(33-34節)。

面對需要幫助的人,這個撒瑪黎雅人沒有以理智分析思考,而是以心行動。他忘記了自己的事情、宗教的規誡、疲勞、飢餓、害怕。而是立即行動,全身投入解決問題。他的行動不是因為宗教的原因,或為了取悅天主;也沒有計算通過幫助窮人來獲得功勞賺取天國,而是出於憐憫。對這個受傷的人心生憐憫,傷者的境遇觸動了他的憐憫之心。雖然他可能沒有意識到,他的這一行動反映出了天主的內心。

正如納堂先知給達味講述羊的比喻一樣,耶穌對所講述的比喻沒有給自己的評論,衪希望讓這個法學士來評論。在開始時,那個法學士提出了「誰是我的近人」這個問題,現在耶穌來問他說:你以為這三個人中,誰是那遭遇那強盜者的近人呢? (36節)正如我們在前面所提到的,現在的問題不是為「近人」劃定界限,而是誰是近人,近人就是走近有需要的人,有能力付出愛的人,在身上顯示出天主仁慈與憐憫的人。

這個法學士回答說:是憐憫他的那人。很顯然,他避免稱呼「撒瑪黎亞」,但卻不得不承認這人就是使自己成為別人的近人的典範。耶穌對法學士所說的最後一句話,總結了整篇比喻的訊息:你去,也照樣做吧(37節)!去做有需要者的近人,就能獲得生命。

這個比喻蘊含著一個強烈的訊息:愛人的人也一定愛天主(參若一 4:7)。這樣的人在說話上可能不敬畏天主,但實際上他卻不拒絕天主,他可能只是拒絕對天主的錯誤認識。這些關愛有需要的弟兄姊妹的「撒瑪黎亞人」,可能不知道也不認識天主,他們卻在朝拜真天主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