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28, 2018

從聖殿的宗教到內心的敬拜

四旬期第三主日




當人們提到需要放棄,自我控制和犧牲聽到的人常常感到驚訝。 他們有時用苦笑和眨眼來表達,這令人感到很尷尬;這經驗也發生在凱撒勒雅的保祿身上 羅馬檢察官本來很認真地聆聽這位宗徒的講話,但是當保祿開始宣講「公義、操守來的審判這些事情時,他們就打斷保祿的講話,向他說:現在可以了,以後我有時間再叫你來(宗24:25)。

在一個欣賞成功機會主義的世界裡,享受生活的人常常受到羨慕。他們 把自己的力量變為法治(智慧26-9)。 來檢視這些價值觀,一些具有挑戰性的選擇﹖若這樣做,就會面臨不被理解和不受歡迎的險。 然而,這不是今基督徒的倫理,不被信任或嘲笑的唯一原因。

教育工作者常常犯一個錯誤,就是以最好的意為動機他們在闡明天主的愛之前,首先揭示了道上的義務,然後才明確表明天父不是人幸福的對抗者,而是希望的子女可以擁有豐盛生命。 這種神學和教學法就是人們拒絕基督教倫理首要理由。


還有第二個原因是虛偽 這是與「正義脫節的宗教實踐。敬天主與金錢和對兄弟的怨恨有關;表現出表虔誠的儀式遏制良心。 事實上,只有當我們的生活符合福音要求時,禮儀行動才是真實有效的。天主所接納的祈禱是:「當你向天舉起純潔的雙手時,心中沒有憤怒也沒有抵觸(弟前2:6

為了更好地理解這樣的信息,現在讓我們重複以下的話:
純潔無瑕的完美宗教實踐,絕不近人」分開

讀經一 (出20:1-17


天主訓示以下這一切話說:
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領你出了埃及地、奴隸之所。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你製造任何彷彿天上、或地上、或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不可叩拜這些像,也不可敬奉,因為我,上主,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凡惱恨我的,我要追討他們的罪,從父親直到兒子,甚至三代四代的子孫。凡愛慕我和遵守我誡命的,我要對他們施仁慈,直到他們的千代子孫。
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因為凡妄呼他名的人,上主決不讓他們免受懲罰。應記住安息日,守為聖日。六天應該勞作,作你一切的事;但第七天是為恭敬上主你的天主當守的安息日;你自己、連你的兒女、你的僕婢、你的牲口,以及在你中間居住的外方人,都不可作任何工作。因為上主在六天內造了天地、海洋和其中一切,但第七天休息了,因此上主祝福了安息日,也定為聖日。
應孝敬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好使你在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的地方,延年益壽。
不可殺人。
不可姦淫。
不可偷盜。
不可作假見證,害你的近人。
不可貪你近人的房舍。不可貪戀你近人的妻子、僕人、婢女、牛驢及你近人的一切。


天主的法律和十誡,可能被淹沒在無盡的禁律條款中而難以得到很好的理解無數的法律條文可能會促使本能的反感,正如保祿說,有各種各樣的慾望我們能說法律本身有罪嗎﹖絕對不能!然而藉著法律,我才知道罪是什麼。如果不是法律說:不可貪戀!我就不知道什麼是貪情。罪惡遂乘機藉著誡命,在我內發動各種貪情(羅7:7-8)。

在進入今天的讀經前,我們先從十誡的真實名字入手:十誡,十句話。不論強調多少遍都不算過分:它們不是一位暴君規定的法律條文,沒有必要為其順序找出理由,它與任何制裁都沒有關係,它只是向孝敬父母的人們承諾:應孝敬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好使你在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的地方,延年益壽。  12節)。

如果我們把它介紹成為戒律,根據這些戒律,有一天每一個人都要被審判,獲得報酬或者懲罰,那麼我們就錯誤了。不是這樣的,不存在一個被激怒的和被冒犯的天主,隨時準備向背叛祂的人施加報復。誰不聽從天主,不必擔心在未來要被懲罰,而是在今天他應該明白他自己的生活正在走向毀滅,甚至也會傷害其他人。是今天,天主,慈愛的父親,面向祂的兒女,衷心地告訴他們:我今天指著天地向你們作證:我已將生命與死亡,祝福與詛咒,都擺在你面前;你要選擇生命,為叫你和你的後裔得以生存(申30:19)。

十句話,在聖經中出現了兩次不同的版本(出20:2-17;申5:6-21),表達模式一樣: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領你出離埃及,奴隸之所。這句話是理解整篇經文的鑰匙。十誡不是沉重的負擔,不是不合理的禁令表,而是一個關注著孩子的慈父的一顆心。
指出應該遵守的行為規範以便獲得自由的那一位就是天主聖父,是祂從埃及解放了以色列人民,祂不能容忍任何形式的奴隸制度

只有在我們明白了指示這十句話的那一位的身份,以及祂告訴我們這些話的目的,我們才可能向祂回答:凡上主所吩咐的話,我們必聽從奉行(出24: 7

古代中東的任何法律都沒有類似十誡的介紹。 最著名的是漢謨拉比法典,有一個非常長前言。偉大的國王首先將自己介紹為「熱誠的君主,肩負使命彰顯正義、領導人民、教導國家正確的道路」;然後發出指示,他的洞察力和智慧的成果。 以色列的國王沒有任何權力頒布法律:因為對以色列人來說生命的道路只有天主才能夠指示出來。

聖經中的法律用語也與介紹十誡的引言完全和諧一致。

在古代中東的法典中,這些戒律是用一種通用的,非個人化的方式表述的,如果一個人做這樣的事情......他會遭受下面的懲罰......,這不相同 這些都是由主直接向所有人說的:「你做這個或者那個,或者你不做這個或者那個 。虔誠的以色列人總是被他的天主直接詢問,他們不僅局限於忠誠遵守規則,是把天主的教導生活出來,作為個人對主的回應。

在以色列人宗教生活中有著非常重要的位置。它們是法律的核心和大綱,在帳篷節要隆重誦讀,在聖殿每一天的禮儀中都要宣告。即使今天,每一個猶太人每天都誦讀兩次,早禱和晚禱各一次。在成人禮中,每一個年滿13歲的孩子要在會堂中全部會眾前大聲宣告這十,這是宣告他決定忠誠地遵守自己民族的所有法律。

對十誡的關注越來越重視,以至聖殿的司祭們限制了只有在隆重的禮儀中誦讀它可是有些比卻相反,他們為了抵制普遍流行的看法,認為只有十誡是天主親自給的;而他們堅持兩塊誡版上,一塊是十誡,一塊是全部613條規誡,都是天主親自給的。

面對十誡在猶太人生活中如此重要,新約的態度讓我們感到驚奇新約從來沒有明確完整地引用過十誡,在耶穌和初期教會的宣講中,它也沒有特殊重要性。只有馬爾谷記載耶穌有一次,僅僅一次,完整地引用過(谷10:19)。儘管其價值從來沒有被懷疑,但是並沒有在耶穌的道德教導中佔有核心位置,也從來沒有把十誡與天主的等同確定。

耶穌綜合整個法律,不再是十,而是兩句話:你要愛天主,愛你的近人(瑪22:34-40),後來合併為一句話:愛你的兄弟姐妹(若13:34-35)。在新約的其它部分,談到的都是這唯一的一條,如保祿說:除了彼此相愛外,你們不可再欠人甚麼,因為誰愛別人,就滿全了法律。其實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戀,以及其他任何誡命,都包含在這句話裡:就是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羅13:8-9)。

愛的誡命,不只是綜合全部誡命,而是展開一個無限的前景和可能性。十誡中沒有任何一條要求我們必須愛我們的敵人,無限地和無條件地寬恕,慷慨地施捨自己的財富給有需要的人,為了兄弟姐妹奉獻自己的生命,包括敵人。這些在十誡中都沒有提到,但是愛的法律要求我們不斷關弟兄姐妹,無限的慷慨,如同天父一樣。如果耶穌的宗徒們像耶穌一樣時刻準備好付出自己,犧牲自己的生命為了他人,難道還需要列不要殺人、不要偷盜、不要姦淫……嗎?

十誡任何時候都是存在的,即使它是初的指導基督徒最基本和必須的;他們沒有涵蓋天主的整個律法,因為正如保羅所說,只有愛才是法律的完滿 (羅13:10)。 然而,它們是有用的,因為它們是愛的最基本要求 如果一個人連這最基本的都不能做到 ,那他的處境就糟糕了,他可能已經越過了把他與死亡分開的最後一道柵欄。

讀經二 (格前1:22-25


的確,猶太人要求的是神蹟,希臘人尋求的智慧,而我們所宣講的卻是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基督:這為猶太人固然是絆腳石,為外邦人是愚妄,但為那些蒙召的,不拘是猶太人或希臘人,基督卻是天主的德能和天主的智慧:因為天主的愚妄總比人明智,天主的懦弱也總比人堅強。

這四個小節是保祿整個宣講的大綱:被釘十字架的基督是天主愛的標誌,面對這愛,任何人不能無動於衷,所有的人都應該做出自己的選擇。

兩節是否定回答:對於猶太人是絆腳石,對於希臘人是愚妄。

猶太人期待天主的奇能戲劇性地展示,如同過去在出埃及時所發生的那樣。他們深信新世界會是以奇蹟的方式突然來臨(22)。可是耶穌拒絕從十字架上下來,天主站在耶穌一邊,接受失敗。

希臘智者,從來不相信奇蹟,他們與十八世紀的啟蒙主義者一樣只相信理性(23)。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亡絲毫不符合人類邏輯,所以是真正的瘋狂。

這兩種態度都被保祿嚴肅批判,因為它們也可能存在於教會團體中。可能有人像猶太人一樣認為信仰和宗教是獲得恩寵和奇蹟的工具,可以逃避災難和不幸。很多基督徒不是更加喜歡把聖人當做分施奇蹟者來敬仰,而常常忘記他們是為了兄弟姐妹付出生命的楷模

也有像希臘人那樣思考的基督徒,自負以理性思考信仰,而常常忘記如果按照人的標準來判斷,基督將永遠是瘋狂。

福音 (若2:13-25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便上了耶路撒冷。在殿院裡,他發現了賣牛、羊、鴿子的,和坐在錢莊上兌換銀錢的人,就用繩索做了一條鞭子,把眾人連羊帶牛,從殿院都趕出去,傾倒了換錢者的銀錢,推翻了他們的桌子;給賣鴿子的人說:把這些東西從這裡拿出去,不要使我父的殿宇成為商場。他的門徒就想起了經上記載的: 我對你殿宇所懷的熱忱,把我耗盡。的話。猶太人便追問他說:你給我們顯什麼神蹟,證明你有權柄作這些事?耶穌回答他們說:你們拆毀這座聖殿,三天之內,我要把它重建起來。猶太人就說:這座聖殿建築了四十六年,你在三天之內就會重建起它來嗎?但耶穌所提的聖所,是指他自己的身體。所以,當他從死者中復活以後,他的門徒就想起了他曾說過這話,便相信了聖經和耶穌說過的話。
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慶節時,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便信從了他;耶穌卻不信任他們,因為他認識眾人;他並不需要誰告訴他,人是怎樣的,因為他認識在人心裡有什麼。

從聖殿院驅逐商人這個場景在四部福音中都有記載,說明這事情的重要性。


在逾越節,耶路撒冷擠滿了朝聖的人們猶太人從世界各地聚集到這裡慶祝節日,獻祭和還願。這個城市平時約有五萬人,逾越節期間約有十八萬人,所以所有的家庭都得接納客人。很多朝聖者是來自很遠的國家,經過許多年的儲蓄、作出奉獻,在經濟上做準備,大多數情況下他們一生中也只有這樣的一次,來這裏作「朝聖的旅程(詠84:6)。在節日期間,所有的日子都在聖殿祈禱,與司祭談話,向上主獻祭,奉獻慷慨的銅幣,這是唯一可以用作獻禮的銅幣。羅馬的錢幣在這種場合不能使,因為這是被認不潔,需要在指定的地方兌換成聖地流通的唯一貨幣。

對於商人來說,逾越節是一個不能錯過的好機會,在短短幾個星期可以賺比整年剩餘時間裡所得的還要多。儘管價格很高,朝聖的人們從早到晚都擠滿兌換店。聖殿司祭很難抵擋不介入這個有巨利可圖的買賣中。事實上,在逾越節三週的日子裏,聖殿拱廊下也有司祭們的銀錢兌換店。拱廊下有的地方專供售賣羔羊,(據說為了準備逾越節晚餐要宰殺十八萬頭羔羊),還有牛犢和其動物。在通向聖殿的長台階上,西端盡頭保留有四個房間,是司祭們開設的銀錢兌換商店,匯率是百分之十二。聖殿內外和周圍來來往往的人水洩不通,到處都是喊聲,商人、搬運東西的人、收皮革的人、衛士和朝聖的人們,各種聲音亂成一團。
這個商務的受惠者首先是耶路撒冷的貴族,屬於撒杜塞一派。管理人是大司祭安納和凱法家族的親屬,數十年來一直掌握著首都聖城的經濟和宗教大權。


祈禱之家被管理它的人們轉化成了市場。

今天福音讀經就是敘述這個讓人心痛的場面,正值是逾越節的時間,耶穌來到聖殿,他被眼前的混亂場景激怒了。(13-14)

他所經歷的情緒沒有被任何一位福音書的作者所提及,但就其反應,很容易理解。 他沒有說一句話,他做了一根鞭子,可能使用了與野獸綁在一起的繩索。 然後他開始瘋狂地從廊把所有東西都趕出去。 他把椅子,錢,鴿子籠子都吊起來了。 然後,他不停地走下樓梯,驚訝地拿起錢幣兌換商。 他推翻了桌子,扔掉了堆在上面的硬幣


四福音書中只有若望記述耶穌除了驅趕商人,他把牛羊也趕了出去。(15)

耶穌的行為宣告了依賴動物祭獻來生存的宗教要結束,天主拒絕殘酷的牲畜祭獻,事實上先知早已經說過:「你們為什麼向我奉獻那麼多的犧牲﹖──上主說:我已飽饜了公羊的燔祭和肥犢的脂膏;牛犢、羔羊和山羊的血我已不喜歡(依1:11)。

在耶穌留給我們的關於愛的最大考驗中,指出什麼是天主所喜歡的唯一祭獻如若望對他自己基督徒團體的信友說:我們所以認識了愛,因為那一位為我們捨棄了自己的生命,我們也應當為弟兄們捨棄生命(若一3:16)。

耶穌在聖殿的作為讓人吃驚他一向良善心謙(瑪11:29),誰都想不到他突然會做出這樣的事情,幾乎完全判若兩人。為什麼他會這樣?答案在他說的兩句話中。

第一句:把這些東西從這裡拿出去,不要使我父的殿宇成為商場。(16)這句話可以參照匝加利亞先知的預言,他在預告了一個新世界誕生後,天主將成為全世界的君王,國家都將成為花園,而且在耶路撒冷和猶大所有的鍋,都是祝聖給萬軍的上主的;凡願獻祭的人,必用這些鍋來煮祭肉。到那一天,在萬軍的上主的殿裡,必再沒有一個商人(匝14:21)。


耶穌在驅逐聖殿商人的時候,宣布了他的審判,嚴肅而不可辯駁地反對宗教與金錢、敬拜上主的禮儀與經濟利益之間的任何混合。天主對人的期盼只有愛,愛是無償的,它只通過慷慨和無私的禮物來表現和滋養自己。為了避免含糊誤解,耶穌曾經明確地告訴門徒們:你不要在腰帶裡備下金、銀、銅錢;路上不要帶口袋,也不要帶兩件內衣,也不要穿鞋,也不要帶棍杖,因為工人自當有他的食物(瑪10:9-10)。

不過更加重要的教導是在第二句話裡:你們拆毀這聖殿,三天內我要把它重建起來(19)他不是指經濟問題和在聖殿裡面進行的不義交易,而是一個新聖殿的興起,一種新禮儀的誕生。福音書作者自己在註釋中解釋:耶穌所提的聖所,是指他自己的身體。(21)

猶太人曾經相信天主居住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裡,所以蜂擁而來奉獻祭品。耶穌現在宣告,這個宗教結束的時刻來到了。

聖殿至聖所帳幔被撕裂的一幕(27:51)標緻著所有神聖空間的結束,與主遇的地方不再存在。這是隆重的宣告:神聖與世俗分立的時代結束,無論在哪裡 ,只是與基督共融,就是與天主結合,是敬拜父的地方。

耶穌的行為不是糾正一種錯誤,而是宣告聖殿的消失,那裡不是天主臨在和救恩的保證。天人相遇不再是一個特殊的地方,而是在新的聖殿:復活的耶穌基督身上

瑪黎雅婦女曾經問耶穌,將來會在什麼地方敬拜天主。耶穌回答她:女人,你相信我罷!到了時候,你們將不在這座山,也不在耶路撒冷朝拜父。你們朝拜你們所不認識的,我們朝拜我們所認識的,因為救恩是出自猶太人。然而時候要到,且現在就是,那些真正朝拜的人,將以心神以真理朝拜父,因為父就是尋找這樣朝拜他的人。天主是神,朝拜他的人,應當以心神以真理去朝拜他(若4:21-24

新約的一些章節澄清耶穌建立的新禮儀包含的是什麼。保祿在致羅馬人書信中指出:所以弟兄們!我以天主的仁慈請求你們,獻上你們的身體當作生活、聖潔和悅樂天主的祭品:這才是你們合理的敬禮(羅12 :1);希伯來書作者說:至於慈善和施捨,也不可忘記,因為這樣的祭獻是天主所喜悅的(希13:16)。雅各伯書更加具體解釋新禮儀:在天主父前,純正無瑕的虔誠,就是看顧患難中的孤兒和寡婦,保持自己不受世俗的玷污(雅1:27)。基督徒被要求的祭獻,不是在一個分離出來的神聖地方,也不是通過禮儀,而是獻出自己的生活。
新聖殿的建設開始了,如今天的福音讀經中兩次重複的——三天(20),也就是逾越節。
天主聖父把自己的兒子從死者中復活的同時,新聖殿奠基。伯多祿勸告他的團體中新領受洗禮的成員要與基督合一:你們接近了他,即接近了那為人所擯棄,但為天主所精選,所尊重的活石,你們也就成了活石,建成一座屬神的殿宇,成為一班聖潔的司祭,以奉獻因耶穌基督而中悅天主的屬神的祭品(伯前2:4-5)。


現在清楚了:唯一被天主所悅納的祭品就是生命的禮物,是愛的工作,是對他人慷慨的服務,尤其是對最貧窮的人、病人、邊緣人,飢餓的人、沒有衣服穿的人們。誰在兄弟姐妹前屈身服務,就是司祭的行為:與天主聖殿結合,就是向上天祭獻純潔神聖的馨香。
那麼我們基督徒慶祝的隆重禮儀、聖事、頌歌、遊行、朝聖、團體祈禱、虔誠奉獻有什麼意義呢?

這一切都不是給予天主甚麼沒有加添對天主自己的完美喜樂。

宗教慶典是符合人類的深層需求:通過行動和的感覺標誌,在個人或團體中慶祝自己所相信的。聖事是一個標誌,通過它們,天主賦予人聖神,展示無償的恩賜。但是如果認為舉行禮儀就足以穩固我們與天主的好關係、參加隆重的禮儀慶典就可以代替具體愛的行為,那就錯了。

今天福音讀經結束部分給我們傳遞了一個驚的信息:在節日期間,耶穌行了許多奇蹟,很多人相信了他,但是他不信任他們,因為他了解眾人,知道他們心裡想什麼。 23-25

耶穌所以採取這種態度,原因是這些人近耶穌不是為了聆聽的宣講,而是為了獲得神奇蹟。若信仰是需要看見,需要被奇蹟證實的,那是脆弱的。即使在今天,耶穌也不信任那些為了奇蹟來尋找他的人們。真正的信仰在於接受與耶穌一起成為新聖殿的活石,為了他人奉獻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