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第三主日
當人們提到需要放棄,自我控制和犧牲的時候,聽到的人常常感到驚訝。 他們有時用苦笑和眨眼來表達,這令人感到很尷尬;這經驗也發生在凱撒勒雅的保祿身上。 羅馬的檢察官本來很認真地聆聽這位宗徒的講話,但是當保祿開始宣講「公義、操守、將來的審判」這些事情時,他們就打斷保祿的講話,向他說:「你現在可以走了,以後我有時間再叫你來」(宗24:25)。
在一個欣賞成功機會主義的世界裡,享受生活的人常常受到羨慕。他們縱情慾望 ,把自己的力量變為法治(智慧2:6-9)。 有誰來檢視這些價值觀,一些具有挑戰性的選擇﹖若這樣做,就會面臨不被理解和不受歡迎的冒險。 然而,這並不是今日基督徒的倫理,不被信任或嘲笑的唯一原因。
教育工作者常常犯了一個錯誤,就是以最好的意願為動機。他們在闡明天主和祂的愛之前,首先揭示了道德上的義務,然後才明確表明天父不是人類幸福的對抗者,而是希望祂的子女可以擁有豐盛的生命。
這種神學和教學法就是人們拒絕基督教倫理的首要理由。
還有第二個原因是虛偽: 這是與「愛和正義」脫節的宗教實踐。敬拜天主與金錢和對兄弟的怨恨有關;表現出外表虔誠的儀式而遏制良心。 事實上,只有當我們的生活符合福音要求時,禮儀行動才是真實有效的。天主所接納的祈禱是:「當你向天舉起純潔的雙手時,心中沒有憤怒也沒有抵觸」(弟前2:6)。
為了更好地理解這樣的信息,現在讓我們重複以下的話:
純潔無瑕的完美宗教實踐,絕不能與「愛近人」分開。
讀經一 (出20:1-17)
天主訓示以下這一切話說:
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領你出了埃及地、奴隸之所。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你製造任何彷彿天上、或地上、或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不可叩拜這些像,也不可敬奉,因為我,上主,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凡惱恨我的,我要追討他們的罪,從父親直到兒子,甚至三代四代的子孫。凡愛慕我和遵守我誡命的,我要對他們施仁慈,直到他們的千代子孫。
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因為凡妄呼他名的人,上主決不讓他們免受懲罰。應記住安息日,守為聖日。六天應該勞作,作你一切的事;但第七天是為恭敬上主你的天主當守的安息日;你自己、連你的兒女、你的僕婢、你的牲口,以及在你中間居住的外方人,都不可作任何工作。因為上主在六天內造了天地、海洋和其中一切,但第七天休息了,因此上主祝福了安息日,也定為聖日。
應孝敬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好使你在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的地方,延年益壽。
不可殺人。
不可姦淫。
不可偷盜。
不可作假見證,害你的近人。
不可貪你近人的房舍。不可貪戀你近人的妻子、僕人、婢女、牛驢及你近人的一切。
天主的法律和十誡,可能被淹沒在無盡的禁律條款中,而難以得到很好的理解;無數的法律條文可能會促使本能的反感,正如保祿所說,有各種各樣的慾望:「我們能說法律本身有罪嗎﹖絕對不能!然而藉著法律,我才知道罪是什麼。如果不是法律說:『不可貪戀!』我就不知道什麼是貪情。罪惡遂乘機藉著誡命,在我內發動各種貪情」(羅7:7-8)。
在進入今天的讀經前,我們先從十誡的真實名字入手:十誡,十句話。不論強調多少遍都不算過分:它們不是一位暴君規定的法律條文,沒有必要為其順序找出理由,它與任何制裁都沒有關係,它只是向孝敬父母的人們承諾:「應孝敬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好使你在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的地方,延年益壽。」
(12節)。
如果我們把它們介紹成為戒律,根據這些戒律,有一天每一個人都要被審判,獲得報酬或者懲罰,那麼我們就錯誤了。不是這樣的,不存在一個被激怒的和被冒犯的天主,隨時準備向背叛祂的人施加報復。誰不聽從天主,不必擔心在未來要被懲罰,而是在今天他應該明白他自己的生活正在走向毀滅,甚至也會傷害其他人。是在今天,天主,慈愛的父親,面向祂的兒女,衷心地告訴他們:「我今天指著天地向你們作證:我已將生命與死亡,祝福與詛咒,都擺在你面前;你要選擇生命,為叫你和你的後裔得以生存”(申30:19)。
十句話,在聖經中出現了兩次不同的版本(出20:2-17;申5:6-21),表達模式卻一樣:「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領你出離埃及,奴隸之所。」這句話是理解整篇經文的鑰匙。十誡不是沉重的負擔,也不是不合理的禁令列表,而是一個關注著孩子生命的慈父的一顆心。
指出應該遵守的行為規範以便獲得自由的那一位就是天主聖父,是祂從埃及解放了以色列人民,祂不能容忍任何形式的奴隸制度。
只有在我們明白了指示這十句話的那一位的身份,以及祂告訴我們這些話的目的,我們才可能向祂回答:「凡上主所吩咐的話,我們必聽從奉行」(出24: 7)
古代中東的任何法律都沒有類似十誡的介紹。 最著名的是漢謨拉比法典,有一個非常長的前言。偉大的國王首先將自己介紹為「熱誠的君主,肩負使命彰顯正義、領導人民、教導國家正確的道路」;然後發出指示,是他的洞察力和智慧的成果。 以色列的國王沒有任何權力頒布法律:因為對以色列人來說,生命的道路只有天主才能夠指示出來。
聖經中的法律用語也與介紹十誡的引言完全和諧一致。
在古代中東的法典中,這些戒律是用一種通用的,非個人化的方式表述的,「如果一個人做這樣的事情......他會遭受下面的懲罰......」,這與十誡並不相同。 這些都是由天主直接向所有人說的:「你做這個或者那個,或者你不做這個或者那個 」。虔誠的以色列人總是被他的天主直接詢問,他們不僅局限於忠誠地遵守規則,而是把天主的教導生活出來,作為個人對天主的回應。
十誡在以色列人宗教生活中有著非常重要的位置。它們是法律的核心和大綱,在帳篷節要隆重誦讀,在聖殿每一天的禮儀中都要宣告。即使今天,每一個猶太人每天都誦讀兩次,早禱和晚禱各一次。在成人禮中,每一個年滿13歲的孩子要在會堂中,全部會眾前大聲宣告這十誡,這是宣告他決定忠誠地遵守自己民族的所有法律。
對十誡的關注越來越重視,以至聖殿的司祭們限制了只有在隆重的禮儀中誦讀它。可是有些辣比卻相反,他們為了抵制普遍流行的看法,認為只有十誡是天主親自給的;而他們堅持兩塊誡版上,一塊是十誡,一塊是全部613條規誡,都是天主親自給的。
面對十誡在猶太人生活中是如此重要,但新約的態度讓我們感到驚奇。新約從來沒有明確完整地引用過十誡,在耶穌和初期教會的宣講中,它也沒有特殊重要性。只有馬爾谷記載耶穌有一次,僅僅一次,完整地引用過(谷10:19)。儘管其價值從來沒有被懷疑,但是並沒有在耶穌的道德教導中佔有核心位置,也從來沒有把十誡與天主的旨意等同確定。
耶穌綜合整個法律,不再是十誡,而是兩句話:「你要愛天主,愛你的近人」(瑪22:34-40),後來合併為一句話:「愛你的兄弟姐妹」(若13:34-35)。在新約的其它部分,談到的都是這唯一的一條,如保祿說:「除了彼此相愛外,你們不可再欠人甚麼,因為誰愛別人,就滿全了法律。其實『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戀,』以及其他任何誡命,都包含在這句話裡:就是『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羅13:8-9)。
愛的誡命,不只是綜合全部的誡命,而是展開一個無限的前景和可能性。十誡中沒有任何一條要求我們必須愛我們的敵人,無限地和無條件地寬恕,慷慨地施捨自己的財富給有需要的人,為了兄弟姐妹奉獻自己的生命,包括敵人。這些在十誡中都沒有提到,但是愛的法律要求我們不斷關愛弟兄姐妹,無限的慷慨,如同天父一樣。如果耶穌的宗徒們像耶穌一樣時刻準備好付出自己,犧牲自己的生命為了他人,難道還需要列出不要殺人、不要偷盜、不要姦淫……嗎?
十誡任何時候都是存在的,即使它們只是初步的指導,是基督徒最基本和必須的;他們沒有涵蓋天主的整個律法,因為正如保羅所說,「只有愛才是法律的完滿 」(羅13:10)。 然而,它們是有用的,因為它們是愛的最基本要求。 如果一個人連這最基本的都不能做到 ,那他的處境就糟糕了,他可能已經越過了把他與死亡分開的最後一道柵欄。
讀經二 (格前1:22-25)
「的確,猶太人要求的是神蹟,希臘人尋求的智慧,而我們所宣講的,卻是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基督:這為猶太人固然是絆腳石,為外邦人是愚妄,但為那些蒙召的,不拘是猶太人或希臘人,基督卻是天主的德能和天主的智慧:因為天主的愚妄總比人明智,天主的懦弱也總比人堅強。」
這四個小節是保祿整個宣講的大綱:被釘十字架的基督是天主愛的標誌,面對這愛,任何人不能無動於衷,所有的人都應該做出自己的選擇。
兩節是否定回答:對於猶太人是絆腳石,對於希臘人是愚妄。
猶太人期待天主的奇能戲劇性地展示,如同過去在出埃及時所發生的那樣。他們深信新世界會是以奇蹟的方式突然來臨(22)。可是耶穌拒絕從十字架上下來,天主站在耶穌一邊,接受失敗。
希臘智者,從來不相信奇蹟,他們與十八世紀的啟蒙主義者一樣只相信理性(23)。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亡絲毫不符合人類邏輯,所以是真正的瘋狂。
這兩種態度都被保祿嚴肅批判,因為它們也可能存在於教會團體中。可能有人像猶太人一樣,認為信仰和宗教是獲得恩寵和奇蹟的工具,可以逃避災難和不幸。很多基督徒不是更加喜歡把聖人當做分施奇蹟者來敬仰,而常常忘記他們是為了兄弟姐妹付出生命的楷模。
也有像希臘人那樣思考的基督徒,自負於以理性思考信仰,而常常忘記如果按照人的標準來判斷,基督將永遠是瘋狂。
福音 (若2:13-25)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便上了耶路撒冷。在殿院裡,他發現了賣牛、羊、鴿子的,和坐在錢莊上兌換銀錢的人,就用繩索做了一條鞭子,把眾人連羊帶牛,從殿院都趕出去,傾倒了換錢者的銀錢,推翻了他們的桌子;給賣鴿子的人說:「把這些東西從這裡拿出去,不要使我父的殿宇成為商場。」他的門徒就想起了經上記載的: 「我對你殿宇所懷的熱忱,把我耗盡。」的話。猶太人便追問他說:「你給我們顯什麼神蹟,證明你有權柄作這些事?」耶穌回答他們說:「你們拆毀這座聖殿,三天之內,我要把它重建起來。」猶太人就說:「這座聖殿建築了四十六年,你在三天之內就會重建起它來嗎?」但耶穌所提的聖所,是指他自己的身體。所以,當他從死者中復活以後,他的門徒就想起了他曾說過這話,便相信了聖經和耶穌說過的話。
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慶節時,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便信從了他;耶穌卻不信任他們,因為他認識眾人;他並不需要誰告訴他,人是怎樣的,因為他認識在人心裡有什麼。
從聖殿庭院驅逐商人這個場景,在四部福音中都有記載,說明這件事情的重要性。
在逾越節,耶路撒冷擠滿了朝聖的人們。猶太人從世界各地聚集到這裡慶祝節日,獻祭和還願。這個城市平時約有五萬人,而逾越節期間約有十八萬人,所以所有的家庭都得會接納待幾位客人。很多朝聖者是來自很遠的國家,經過許多年的儲蓄、作出奉獻,在經濟上做準備,大多數情況下,他們一生中也只有這樣的一次,來這裏作「朝聖的旅程」(詠84:6)。在節日期間,所有的日子都在聖殿祈禱,與司祭談話,向上主獻祭,奉獻慷慨的銅幣,這是唯一可以用作獻禮的銅幣。羅馬的錢幣在這種場合是不能使用的,因為這是被認為不潔,需要在指定的地方兌換成聖地流通的唯一貨幣。
對於商人來說,逾越節是一個不能錯過的好機會,在短短幾個星期,可以賺得比整年剩餘時間裡所得的還要多。儘管價格很高,朝聖的人們從早到晚都擠滿兌換店。聖殿司祭很難抵擋不介入這個有巨利可圖的買賣中。事實上,在逾越節前三週的日子裏,聖殿拱廊下也有司祭們的銀錢兌換店。拱廊下有的地方專供售賣羔羊,(據說為了準備逾越節晚餐要宰殺十八萬頭羔羊),還有牛犢和其牠動物。在通向聖殿的長台階上,西端盡頭保留有四個房間,是司祭們開設的銀錢兌換商店,匯率是百分之十二。聖殿內外和周圍來來往往的人水洩不通,到處都是喊聲,商人、搬運東西的人、收皮革的人、衛士和朝聖的人們,各種聲音混亂成一團。
這個商務的受惠者首先是耶路撒冷的貴族,屬於撒杜塞一派。管理人是大司祭安納和凱法家族的親屬,數十年來一直掌握著首都聖城的經濟和宗教大權。
祈禱之家被管理它的人們轉化成了市場。
今天福音讀經就是敘述這個讓人心痛的場面,正值是逾越節的時間,耶穌來到聖殿,他被眼前的混亂場景激怒了。(13-14)
他所經歷的情緒沒有被任何一位福音書的作者所提及,但就其反應,已很容易理解。 他沒有說一句話,他做了一根鞭子,可能使用了與野獸綁在一起的繩索。 然後他開始瘋狂地從拱廊把所有東西都趕出去。 他把椅子,錢,鴿子籠子都吊起來了。 然後,他不停地走下樓梯,驚訝地拿起錢幣兌換商。 他推翻了桌子,扔掉了堆在上面的硬幣
四福音書中只有若望記述,耶穌除了驅趕商人外,他把牛羊也趕了出去。(15)
耶穌的行為宣告了依賴動物祭獻來生存的宗教要結束,天主拒絕殘酷的牲畜祭獻,事實上先知早已經說過:「你們為什麼向我奉獻那麼多的犧牲﹖──上主說:我已飽饜了公羊的燔祭和肥犢的脂膏;牛犢、羔羊和山羊的血我已不喜歡”(依1:11)。
在耶穌留給我們的關於愛的最大考驗中,指出什麼是天主所喜歡的唯一祭獻。如若望對他自己基督徒團體的信友說:「我們所以認識了愛,因為那一位為我們捨棄了自己的生命,我們也應當為弟兄們捨棄生命」(若一3:16)。
耶穌在聖殿的作為讓人吃驚,他一向「良善心謙」(瑪11:29),誰都想不到他突然會做出這樣的事情,幾乎完全判若兩人。為什麼他會這樣?答案在他說的兩句話中。
第一句:「把這些東西從這裡拿出去,不要使我父的殿宇成為商場。」(16)這句話可以參照匝加利亞先知的預言,他在預告了一個新世界誕生後,天主將成為全世界的君王,國家都將成為花園,「而且在耶路撒冷和猶大所有的鍋,都是祝聖給萬軍的上主的;凡願獻祭的人,必用這些鍋來煮祭肉。到那一天,在萬軍的上主的殿裡,必再沒有一個商人」(匝14:21)。
耶穌在驅逐聖殿商人的時候,宣布了他的審判,嚴肅而不可辯駁地反對宗教與金錢、敬拜上主的禮儀與經濟利益之間的任何混合。天主對人的期盼只有愛,愛是無償的,它只通過慷慨和無私的禮物來表現和滋養自己。為了避免含糊的誤解,耶穌曾經明確地告訴門徒們:「你不要在腰帶裡備下金、銀、銅錢;路上不要帶口袋,也不要帶兩件內衣,也不要穿鞋,也不要帶棍杖,因為工人自當有他的食物」(瑪10:9-10)。
不過更加重要的教導是在第二句話裡:「你們拆毀這聖殿,三天內我要把它重建起來」(19)。他不是指經濟問題和在聖殿裡面進行的不義交易,而是一個新聖殿的興起,一種新禮儀的誕生。福音書作者自己在註釋中解釋:「耶穌所提的聖所,是指他自己的身體。」(21)
猶太人曾經相信天主居住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裡,所以蜂擁而來奉獻祭品。耶穌現在宣告,這個宗教結束的時刻來到了。
聖殿至聖所帳幔被撕裂的一幕(瑪27:51),標緻著所有神聖空間的結束,與主相遇的地方不再存在。這是隆重的宣告:神聖與世俗分立的時代結束,無論在哪裡 ,只是與基督共融,就是與天主結合,是敬拜天父的地方。
耶穌的行為不是糾正一種錯誤,而是宣告聖殿的消失,那裡不是天主臨在和救恩的保證。天人相遇不再是在一個特殊的地方,而是在新的聖殿:復活的耶穌基督身上。
撒瑪黎雅婦女曾經問耶穌,將來會在什麼地方敬拜天主。耶穌回答她:「女人,你相信我罷!到了時候,你們將不在這座山,也不在耶路撒冷朝拜父。你們朝拜你們所不認識的,我們朝拜我們所認識的,因為救恩是出自猶太人。然而時候要到,且現在就是,那些真正朝拜的人,將以心神以真理朝拜父,因為父就是尋找這樣朝拜他的人。天主是神,朝拜他的人,應當以心神以真理去朝拜他」(若4:21-24)
新約的一些章節澄清了耶穌建立的新禮儀包含的是什麼。保祿在致羅馬人書信中指出:「所以弟兄們!我以天主的仁慈請求你們,獻上你們的身體當作生活、聖潔和悅樂天主的祭品:這才是你們合理的敬禮」(羅12 :1);希伯來書作者說:「至於慈善和施捨,也不可忘記,因為這樣的祭獻是天主所喜悅的」(希13:16)。雅各伯書更加具體解釋新禮儀:「在天主父前,純正無瑕的虔誠,就是看顧患難中的孤兒和寡婦,保持自己不受世俗的玷污」(雅1:27)。基督徒被要求的祭獻,不是在一個分離出來的神聖地方,也不是通過禮儀,而是獻出自己的生活。
新聖殿的建設開始了,如今天的福音讀經中兩次重複的——三天後(20),也就是逾越節。
天主聖父把自己的兒子從死者中復活的同時,為新聖殿奠基。伯多祿勸告他的團體中新領受洗禮的成員要與基督合一:「你們接近了他,即接近了那為人所擯棄,但為天主所精選,所尊重的活石,你們也就成了活石,建成一座屬神的殿宇,成為一班聖潔的司祭,以奉獻因耶穌基督而中悅天主的屬神的祭品」(伯前2:4-5)。
現在清楚了:唯一被天主所悅納的祭品就是生命的禮物,是愛的工作,是對他人慷慨的服務,尤其是對最貧窮的人、病人、邊緣人,飢餓的人、沒有衣服穿著的人們。誰在兄弟姐妹前屈身服務,就是司祭的行為:與天主聖殿結合,就是向上天祭獻純潔神聖的馨香。
那麼我們基督徒慶祝的隆重禮儀、聖事、頌歌、遊行、朝聖、團體祈禱、虔誠奉獻有什麼意義呢?
這一切都不是給予天主甚麼,沒有加添對天主自己的完美喜樂。
宗教慶典是符合人類的深層需求:通過行動和的可感覺的標誌,在個人或團體中慶祝自己所相信的。聖事是一個標誌,通過它們,天主賦予人聖神,展示無償的恩賜。但是如果認為舉行禮儀就足以穩固我們與天主的良好關係、參加隆重的禮儀慶典就可以代替具體愛的行為,那就錯了。
今天福音讀經結束部分給我們傳遞了一個驚訝的信息:在節日期間,耶穌行了許多奇蹟,很多人相信了他,但是他不信任他們,因為他了解眾人,知道他們心裡想什麼。 (23-25)
耶穌所以採取這種態度,原因是這些人接近耶穌,不是為了聆聽他的宣講,而是為了獲得神奇蹟。若信仰是需要看見,需要被奇蹟證實的,那是脆弱的。即使在今天,耶穌也不信任那些為了奇蹟來尋找他的人們。真正的信仰是在於接受與耶穌一起成為新聖殿的活石,為了他人奉獻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