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二主日
在古埃及從來沒有一部法典,也不存在「法律」這個詞彙;因為法老是拉神轉世,他以自己的話語為法律,決定什麼是正確的,什麼是錯誤的。埃及文獻記載:「他從自己的心裡想出建議,便向文書講述,寫下卓越的話語」,並命令法院強制執行「他的言論」。
這與以色列完全不同。在以色列,法律不是來自君王,而是來自天主。君王的權力和義務是執行天主的法律,根據天主的法律進行審判,他的任務是在國家中建立正義與和平(詠72:1-2);同時他自己也必須服從天主的法律,一切按照天主的法律行事。君王登基那一天,他會獲贈一本法律書,為了讓他每一天閱讀、默想(申17:18-20),而避免按照他自己的意思修改,或者加減,以致被政治或者人的狡智利用,偏離天主的智慧。
誰如果像法老那樣,幻想自己像神一樣充滿智慧(創3:5),並決定以這個世界的智慧來管理自己的生活,這被譴責為失敗。決定這些人,儘管聰明,有文化,聖經卻從來不承認他們智慧(詠14:1),因為真正的智慧只出現在「敬畏上主」的地方(箴1:7)。嘴唇的法律是人的狡詐,是掩飾對天主的不忠;只有心靈的法律是真誠的,因為是來自天主的話語,是出於愛。
為了更好地理解這樣的信息,現在讓我們重複以下的話:
「純潔無瑕的宗教是這樣的:幫助孤兒和寡婦,不讓自己受物質世界的束縛。」
讀經一 (申4:1-2;6-8)
梅瑟對人民說:「以色列!現在你要聽我教訓你們的法令和規律,盡力遵行:這樣你們才能生活,才能進入佔領,上主你們祖先的天主賜給你們的地方。
我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增刪,而應全守我向你們所訓示的,上主你們天主的誡命。你們要謹守遵行,因為這樣,在萬民眼中,才能顯出你們的智慧和見識。他們一聽到這一切法令說:『這實在是一個有智慧,有見識的大民族!』有哪個大民族的神這樣接近他們,如同上主我們的天主,在我們每次呼求他時,這樣親近我們呢﹖又有哪個大民族,有這樣公正的法令和規律,如同我今天在你們面前,所頒佈的這一切法律呢﹖」
這篇讀經選自申命紀中第一篇講話,是梅瑟在摩阿布宣佈的。那時以色列人正在結束四十年沙漠流浪的時期,而梅瑟也臨近生命的終結(申1:1-5)。作為他最後的話語,如同遺囑,他回憶過去的事件,勸告以色列人民忠誠於上主的法律,以便在即將進入的土地上建設一個幸福的生活。
然而把法律書的作者視作為梅瑟,是為了獲得權威,得到認可,實際上,法律書在公元前五世紀才有了固定的結構。
今天讀經的選文,是在巴比倫時期編輯而成的,很可能是出自一位耶路撒冷的司祭,是向面對悲慘的命運失望和頹喪的以色列人民所說的。作者邀請他們振作起來,並不是一切都失去,因為即使他們失敗了,受到屈辱,即使他們遠離故土,再也沒有聖殿向上主奉獻初熟的果和全燔祭,但是他們一直擁有天主最珍貴的禮品,那就是法律書,這使他們聲名遠播在全世界各民族中。
讀經的第一部分(1-2),陳述絕對價值,法律的不可侵犯,它不可以被篡改,因為它不是人的創造,而是天主的規定。有兩項誘惑必須避免:刪去其中嚴格、困難、沉重的部分;或增加新的規條,補充那些來自人的智慧的條款。
上述第二項誘惑,最危險,因為常常藉著天主意旨的名號,而實際上它是完全來自人為。由此誤解產生對法律的偶像崇拜,而忽略對人和人的良知的尊敬。那些增加條文的人們,常常自以為是解讀天主的思想,把自己的想法放在天主身上(則28:1),把自創的規條加上天主的名字,而有意無意忘記這只是他們自己的臆想。
針對這些不當的添加,耶穌請他的門徒保持自由和安祥的態度,卸下沉重的負擔,不必擔心批評,甚至來自藉主名而負責的人的不公正的威脅。(瑪11:28-30)
讀經的第二部分(6-8),表示虔誠的以色列人對天主贈與他們的法律感到自豪,對純粹的法律的熱愛,它們沒有被增加人為的嚴格苛刻闡釋。
即使今天,以色列人民仍然保持了對法律的敬愛和禮儀,讓人感動。法律書卷一旦被損壞或者太陳舊,不再適合使用,他們從來不會把它毀掉,而是小心翼翼放在一個陶罐裡,然後藏起來,如同對於珍愛的人下葬一樣。在會堂讀經前,負責禮儀的人會先舉起打開的法律書,莊嚴宣告:「這是法律書,梅瑟受天主的命令頒發給以色列兒女的。為遵行的人,它是生命樹;誰按照法律作為,將會獲得喜樂。」
讀經二 (雅1:17-18;21-22;27)
我親愛的兄弟姐妹,一切美好的贈與,一切完善的恩賜,都是從上,從光明之父降下來的,在他內沒有變化或轉動的陰影。他自願用真理之言生了我們,為使我們成為他所造之物中的初果。
你們要脫去一切不潔和種種惡習,而以柔順之心,接受那種在你們心裡,而能救你們靈魂的聖言。不過,你們應按這聖言來實行,不要只聽,自己欺騙自己。
從今天起,雅各伯書將陪伴我們五個主日。這被視為對福音倫理的默想,是由耶路撒冷一位基督徒在公元六十年左右完成。「耶穌」的名字在當中只出現了一次(2:1),但是反省的全部都是耶穌的講話,尤其是山中聖訓(瑪5-7)。作者假託雅各伯的名字,「天主和耶穌基督的僕人」(1:1)。今天的讀經,題目是「天主的話語」。
第一部分(17-18),回答一些人認為惡是來於天主的問題。雅各伯肯定,從天主來的只有善,因為天主是光,在祂內沒有黑暗。「真理之言」也就是耶穌完成的救恩,是來於天主的恩賜,來於光明的天主聖父。
但是為了獲得救恩,只聆聽聖言是不夠的。為了產生更大的效果,我們需要「溫順的態度接受」(21),也就是,以開放的心靈。如果心靈不向真理打開,聖言,像種子一樣就會跌落在岩石上、乾枯的土地上,枯死。
若只聆聽聖言而不改變生活,仍是是沒有用的,必須做出最後一步,即決定性的一步:將話語付諸實踐。好比一個人照鏡子,看到裡面的自己有瑕疵,除非去修改它,否則鏡子沒有用。(23-24)天主聖言是鏡子,照出我們的形象,反映出天主肖像的成分;但是也告訴我們那些讓我們不安的缺點,它們阻擋我們在天主和人面前變得更加可愛。
最後,對那些把「心靈的宗教」與「禮儀形式」細緻執行混為一談的人,雅各伯提出辨別實踐真宗教的標準是:「幫助困難的孤兒和寡婦,不受世俗玷污。」
聖經中,寡婦和孤兒代表所有貧困的、需要幫助的人。聆聽天主的話,要求人效仿天主對窮人的感覺和照顧。為了把心靈的宗教付諸實踐,雅各伯繼續告訴我們,必須要保持「純潔」,「不受這個世界的沾污」。誰自私地為自己聚集財富,而不與窮人分享,就不是真正的基督門徒。天主喜歡的真正祭獻是「財富的施與和分享」(希13:16)
福音 (谷7:1-8,14-15,21-23)
法利塞人和一些從耶路撒冷來的經師,聚集到耶穌跟前。他們曾看見他的幾個門徒用不潔的手,就是用沒有洗過的手吃飯。
原來,法利塞人和所有的猶太人,都拘守先人的傳授:若不仔細洗手,就不吃飯;從街市上回來,若不先沐浴,也不吃飯;還有其它許多按傳授應拘守的事:如洗杯,洗壺,洗銅器等。
法利塞人和經師們就問耶穌說:「你的門徒為什麼不遵守先人的傳授,而用不潔的手吃飯?」耶穌對他們說:「依撒意亞論你們這些假善人預言的真好,正如所記載的:
他們恭敬我,也是虛假的,因為他們所講授的教義,是人的規律。’
你們離棄天主的誡命,而只拘守人的傳授。』
耶穌又叫過群眾來,對他們說:「你們都要聽我,且要明白! 不是從人外面進入他內的,能污穢人,而是從人裡面出來的,才污穢人。因為從裡面,從人心裡出來的是些惡念、邪淫、盜竊、兇殺、姦淫、貪吝、毒辣、詭詐、放蕩、嫉妒、譭謗、驕傲、愚妄:這一切惡事,都是從內裡出來的,並且使人污穢。」
我們用了五個主日連續反省耶穌關於生命食糧的講話,現在我們重新閱讀瑪爾谷福音,直到禮儀年結束。
今天讀經突出的一個問題是「潔淨」,這涉及到猶太教的一個核心元素。
古時人看世界分為對立的兩部分:純潔的世界裡生命的力量運行,不純潔的世界裡,死亡的種子潛伏。
以色列人認為任何與無生命的偶像接觸的東西都是不純潔的,這是與「真實生活的天主」無法支持的生活(得前1:9)。他們對拜偶像世界的本能反感表現為極端的分離形式。 例如,當他們進入陌生的新土地時,五年之內不會吃當地的出產,直到所有的不潔淨都消除完畢。(肋19:23),
不潔淨的外邦人被稱呼為「狗」,甚至耶穌也這麼用過(谷7:27)。以色列人民是聖潔的(申7:6),首先因為他們有上主居住的聖殿。
任何與異邦人的接觸,以及接觸異邦人接觸過的東西,都被認為是不潔淨的,都要求嚴格的取潔禮儀。辣彼們關於取潔禮的規定非常繁瑣細緻,幾乎不放過任何細節;詳細區分不潔淨的程度,應該以什麼樣的沐浴取潔,使用哪一種水;從市場買來的東西在使用前應該如何清潔等等。如果不知道這些條文,那是不能被寬恕的,甚至會受到詛咒(若7:49)。對違背這些規條的都被認為是對天主的不忠誠和對聖潔傳統的背叛。
讀經的第一部分(1-8),介紹耶穌和一些來自耶路撒冷的法利塞人及經師之間的辯論。他們指責耶穌的罪名是耶穌的門徒們沒有區分潔淨和不潔淨:「用不潔淨的手取食物」,這種錯誤舉動肯定來於耶穌的影響。
指責涉及到的不是關於衛生規條,而是沒有按照禮儀規範行事。因為任何方便之後,或者與異邦人接觸之後,都需要清潔,否則就是不潔的。
這些條文是從哪裡傳下來的呢?「古代傳統」,這是常用的藉口,也就是辣彼教導,他們甚至把這些規條看得與聖經一樣重要。
聖經指出,在聖殿裡吃祭肉之前,司祭需要洗手和腳(出30:17-21),可是有一些老百姓,特別是非常虔誠的人,他們把司祭在聖殿的規矩移到家裡,久而久之,這個習慣就普及到社會上,後來甚至以為這種規定是天主的要求。洗潔禮儀的經文一般是:「主,上主,我們的君王,您應受讚美,您以您的法律祝聖了我們,您命令我們把手洗淨」。
精神領袖們非常欣賞這個條規,比擬為天主的法律,如我們在第一篇讀經中聽到的(申4:2),成為不可以以任何藉口違背,不能增減,不能修改。
如果這個規條被放在適當的位置,那就不會有任何問題,它只不過是一種基本的需要。根據現代心理學研究,是為了保護自己不被傷害,它變得不正常,是因為被放在與天主聖言同等的位置,模糊天主的容貌,混淆人與天主的關係。當這種模糊和牽強被無意識或者潛意識地執行後,其後果在今天一樣存在。
有一點很嚴重,也就是把潔淨與不潔淨、義人與不義的人之間的分離歸罪給天主。這種歧視和避免與不潔接觸的條文,製造了孤立主義,促生不寬容和暴力侵犯。這不是天主所願意的。對天主來說,一切人都是潔淨的(宗10),在不同的種族、性別和社會地位的人們之間,不存在區分(迦3:28),同樣在潔淨的造物和不潔淨的造物之間,在聖潔的地方和不潔淨的地方,彼此的區分,都不是來於天主,而是來於人。天主「愛一切造物,不輕視任何一種」(智11:24)。
辣彼教導說,「在天主的審判中,人要為眼睛所享受而卻沒有感恩的一切美善交帳。」這裡表達的是聖經作者健康的思維方式,應該為造物的美麗感謝天主,為食物、葡萄酒、健康、性喜樂等等,為一切恩賜,感謝天主。(申8:10)
把所謂的「古代傳統」放在與天主聖言同等位置導致另一個錯誤,就是把禮儀方式絕對化。如果它們被認為是來於天主的命令,那就需要一絲不苟地遵行,而這樣做了之後就自以為盡了對神和兄弟姐妹應該盡的義務。
在辣彼中最有智慧的意識到了這種危險,指出只遵行禮儀規條是不夠的,還需要心的皈依。谷木蘭隱修士實踐很多禮儀規範,可是也教導說:「地方和河流不會聖潔我們,任何水洗也都不會清潔我們。只要我們不按照天主的法律生活,不潔就一直存在。」
耶穌在先知和同時代虔誠辣彼教導的精神下,更加強調生活更新的重要性,嚴厲反對把宗教信仰縮減到遵守規條。他宣告,天主對外在的清潔不感興趣,不喜歡形式主義和聖殿禮儀外在的隆重。先知們也曾經這樣譴責假宗教(亞5:21-27;依1:11-20;58:1-14),如耶穌引用依撒意亞先知的宣告:「這民族用嘴唇尊敬我,他們的心卻遠離我。他們恭敬我,也是虛假的,因為他們所講授的教義,是人的規律」(6-7)。
瑪竇參考了另一句先知宣告,可能是耶穌常常用來批評傳統禮儀守護者的話:「你們去研究一下:『我喜歡仁愛勝過祭獻』是什麼意思;我不是來召義人,而是來召罪人」(瑪9:13;12:7)。
今天的讀經中,把禮儀傳統神化的人們被認為是偽善者,如同戲劇演員用面具掩蓋真實的容貌,他們用禮儀形式掩蓋宗教的真實容貌,強調忠誠、順服,而忽略對兄弟姐妹的愛,只是用言語和嘴唇敬拜天主,而心卻是封閉自私的。(申6:5)
如果不是意識到可能經常會有禮儀偽君子,把人的傳統強加於天主的話語同等層次上,福音書作者可能就不會給我們講這些嚴厲的話。
嚴格遵守規條,讓人覺得自己做了自己該做的事情,該盡的義務,面對天主心安理得,因為守了信用。
可是建設天主兒女自由的生活,保持對兄弟姐妹持續不斷的照顧才是更加困難的。人的需要會發生變化,誰真的愛,就應該詢問到底需要什麼,在每一個時刻需要做什麼,兄弟姐妹需要什麼。愛不是法律規定的,而是時時刻刻的發現,要求想像力、關注、完全的投入,毫無條件的。
心靈的宗教,只有成熟的信仰才能夠達到。這樣的人對天主聖神的推動和天主的光照是自由的、肯定的和開放的。「基督內的新生兒」(格前3:1)比較擔心犯錯誤,喜歡具體、細緻的規條,儘管他們內心知道這樣的宗教信仰不能給予自由、喜樂,而只會帶來緊張和焦慮,可是他們還需要時間走向自由的成熟。
讀經的第二部分(14-23),耶穌確定純潔和不純潔行為的標準。指出污染人的不是來於外在,而是來於內在,來自人的內心。
列舉的十二條產生不潔的惡習,(六個單數,六個複數),這是負責宗教的人應該檢視自己。善行與惡行區分不是在於有沒有遵守規條,而是在於有利於人還是傷害人。 對於從「古老的傳統」中衍生出來的所有其他戒律,所說的是有益的。
在耶路撒冷聖殿南門臺階的中間,準備了很多罎子,用於給前來聖殿獻祭的司祭和朝聖者取潔。對於基督徒,這些罎子再也沒有用了,因為耶穌只要求心靈的潔淨。如聖詠作者提問:「誰能來到天主的聖殿?誰能來到聖潔的地方?」,回答是:「是那手潔心清,不慕虛幻的人,是那不發假誓,不行欺騙的人」(詠24:2)。可能還需要加上:「你若在祭壇前,要獻你的禮物時,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裡,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瑪5:23-24)。只有與兄弟姐妹和平友好的人才可能靠近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