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年常年期第七主日
埃洛斯托(ERNESTO)在學校的同事前說:我尊重每一個人,但是如果他們綁架我的孩子,我肯定會將學校的負責人殺掉。
若瑟(JOSEPH)是一位僱員,有一天他因遭受到不公平而憤怒不安地回家,並向妻子傾訴:「我必須讓路易吉償還!當他需要幫助時,他將不得不跪下問我,我會讓他等到我想要時。
珠寶商喬治(GIORGIO)被小偷偷了財物三次,還受到死亡的威脅;現在他整天都帶著一把槍來保護自己。
現在我們嘗試評估這三種行為。
也許我們不同意他們用這樣的方式恢復正義,但三者所針對的目標並非邪惡。 他們只是想懲罰並阻止那些犯下應受譴責行為的人。
我們可以說他們只是人:他們以善報善,以惡報惡。但作為基督徒,這樣看公正是否足夠?
誰如果被基督的愛與聖神所充滿與推動,就會超越人所有的邏輯思維,給世界帶來新的標記:愛那些不值得愛的人。
為了更好地理解這樣的訊息,現在重複以下的話:愛你的仇人,好使你們成為在天之父的子女。
讀經一 撒上 26:2,7-9,12-13,22-23
2 撒烏耳遂動身下到齊弗曠野,同他去的有三千以色列精兵,在齊弗曠野搜捕達味。
7 達味和阿彼瑟便在夜間深入敵營,見撒烏耳睡臥在行營的中心,他的槍插在頭旁地上,阿貝乃爾和部隊環繞他睡在四周。8 阿彼瑟對達味說:「今天天主將你的仇人交在你手裡了!如今讓我用他的槍,把他釘在地上,只一下,不需要給他第二下。」。9
達味卻對阿彼瑟說:「不可殺他!因為誰敢伸手加害上主的受傅者,而能無罪呢﹖」
12 達味遂從撒烏耳頭旁拿了槍和水壺,二人就走了。誰也沒有看見,誰也沒有理會,誰也沒有醒來,都沉睡了,因為上主使他們沉入睡夢中。13
達味走到對面,遠遠站在山頭上,他們彼此相隔很遠。
22 達味答說:「這裡有大王的槍,叫一個僕人來拿去。23 願上主報答各人的正義和忠誠!因為今天上主把你交在我手裡,我卻不願加害上主的受傅者。
在最初達味並不是一個寬恕自己仇人的人,或者忘記了對他的所作所為(列上2:1-9)。達味的雙手也是沾滿了血(編上22:8)。但是這段讀經,向人顯示達味高尚與慷慨的情操。
事實是這樣的:在晚上,撒烏耳正在經過齊弗曠野,達味看到撒烏耳而決定去見他。這是一個危險的舉動,但是達味的姪子,英勇作戰的英雄阿彼瑟陪伴著他。當他們走進時,看到撒烏耳睡在戰士中間。阿彼瑟於是立即按人的邏輯思維作出正義的解決方法:今天天主將你的仇人交在你手裡了!如今讓我用他的槍,把他釘在地上,只一下,不需要給他第二下(8節)。
達味卻沒有這樣做,他選擇了寬恕,對自己的姪子說:不能殺他,因為他是上主的受傅者。(9節)
這裡我們看到兩個完全相反的想法。第一個想法就是阿彼瑟,他是按照人的邏輯思維進行報復,消滅那些作惡對社會有危害的人。第二個想法就達味,無條件的寬恕。
正如我們在今天福音中將要看到的,耶穌要求的更要進一步:邀請人要超越同樣的寬恕。耶穌要求自己的門徒不僅不會以惡報惡,而是要主動幫助仇人以擺脫困境。達味選擇寬恕,已走向師傅所宣講的愛仇人的道路上行了重要的一步。
為甚麼撒烏耳會倖免一死呢?正如達味所說的,雖然他作惡,但卻永遠是上主的受傅者。同樣的理由,最壞的作惡者也不能受到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甚至被殺害。他們應該被愛和幫助悔改,因他們永遠是上主的受傅者;雖然他已損毀,但在他內有永不磨滅天主肖像的標記。
讀經二 格前 15:45-49
45 經上也這樣記載說:『第一個人亞當成了生靈,』最後的亞當成了使人生活的神。46 但屬神的不是在先,而是屬生靈的,然後才是屬神的。47
第一個人出於地,屬於土,第二個人出於天。48 那屬於土的怎樣,凡屬於土的也怎樣;那屬天上的怎樣,凡屬天上的也怎樣。49
我們怎樣帶了那屬於土的肖像,也要怎樣帶那屬於天上的肖像。
在耶穌的時代,人們討論很多這樣的問題:在人死後會是怎樣的?只有精神上的存在(我們像殭屍一樣,消逝鬼魂)或我們將會有身體?如果有的話,會與我們現在的身體是一樣嗎?
保祿在開始時同意法利塞人的師傅們的意見,並相信在世界終結時,每人將會重新擁有現世的身體(得前4:14-17)
猶太人的這種復活思想,有它的局限性:不明白天主為什麼要使同樣的身體先死然後再復活呢?這有什麼意義?為人來說好像是一個遊戲。被埋藏在地裡很久的身體怎樣再次復活呢?哪個身體是我們最終獲得的身體:是年青時的、還是老年的、是醜陋的、病態的因為他們一般都處於死亡狀態?
在基督復活的光照下,保祿較為明白基督徒所期望的永恆生命的意義。他在給格林多的團體寫信時說:並不是現在的物質的身體將要復活,而是每人將由天主領受一個靈性的身體;不只是身體的部分復活,而是整個的人進入天主的光榮中。但是卻與現世的身體完全不同,不是由原子或質子所組成的身體。
為了進一步解釋,保祿做了一個比喻:種子撒在地下後,好像消失了,像死亡了一樣;但是經過很長時間,卻重新長出幼芽來,以一種新的方式存在(格前15:35-44)。有誰認識樹最原始的種子呢?為人來說也是這樣:人的現世物質身體(時常被人認為好像是一隻乾癟果實的核心部分),在現世將被埋葬。相反,在天主的世界裏「復活」了不同的生命。 他並沒有拖累他所擁有的身體,他以一個不腐敗的身體重生,一個不需要吃飯也不需要睡覺的身體;一個沒有受苦,沒有生病,不能再做任何死亡經歷的身體。
在今日的讀經中,宗徒說這種轉換不是憑人或自然的力量可以達到的,好像種子自長一樣。而是聖神在洗禮時的工作,像聖神使耶穌從死者中復活,也同樣將來使我們復活。所以,在我們身上帶著亞當的形象,地上和凡人的;而我們也將相似基督,新人類的模範。
這篇讀經邀請人去反思人生最大的謎:死亡。如果藉著死亡,人從現世回到天主的世界,如果這是一個新生命的標記,那麼就沒有必要認為死亡是一種不幸,而是我們在現世存在的圓滿。
福音 路 6:27-38
27 但是我給你們這些聽眾說:「應愛你們的仇人,善待惱恨你們的人;28 應祝福詛咒你們的人,為譭謗你們的人祈禱。29
有人打你的面頰,也把另一面轉給他;有人拿去你的外衣,也不要阻擋他拿你的內衣。30 凡求你的,就給他;有人拿去你的東西,別再索回。31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也要怎樣待人。32
若你們愛那愛你們的,為你們還算什麼功德?因為連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33
你們善待那善待你們的,為你們還算什麼功德?因為連罪人也這樣作。34
你們若借給那些有希望償還的,為你們還算什麼功德?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為能如數收回。35 但是,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善待他們;借出,不要再有所希望:如此,你們的賞報必定豐厚,且要成為至高者的子女,因為他對待忘恩的和惡人,是仁慈的。36
你們應當慈悲,就像你們的父那樣慈悲。37 你們不要判斷,你們也就不受判斷;不要定罪,也就不被定罪;你們要赦免,也就蒙赦免。38
你們給,也就給你們;並且還要用好的,連按帶搖,以致外溢的升斗,倒在你們的懷裡,因為你們用什麼升斗量,也用什麼升斗量給你們。
耶穌在向門徒們宣稱他們是有福的,因為他們是貧窮的、饑餓的、哀慟的、受迫害的。隨後,耶穌向聆聽自己的群眾宣講一個令人震驚的原則:「應愛你們的仇人,善待惱恨你們的人;應祝福詛咒你們的人,為譭謗你們的人祈禱(27-28)。這是四種急需做的事:愛,善待,祝福與祈禱!毫無疑問,耶穌告訴他們基督徒在面對邪惡時應如何做,這是耶穌最強烈地拒絕使用暴力的明確證據。
對犯錯誤的人所採用的方法就是攻擊。我們確信,對別人報復,是重建正義與使所有人在生命中獲得教訓。耶穌並不同意這樣草率的解決方法。衪反對使用暴力,因為暴力從來未能改善情況;相反卻使之更加複雜,不能使作惡的人回頭改過,卻使之產生更多的仇恨,欺壓,產生報復與攻擊的想法。暴力可使人消失,卻不能拯救人,唯一能夠帶來新的世界,就是愛的態度。
很多基督徒真誠的意識到,即使他們嘗試懷著最大努力和愛,也無法去愛那些導致他們無法挽回的損失;那些誹謗他們、破壞他們的事業、破壞他們家庭的寧靜與和平的人,他們 - 也發生了 - 殺死了一個家庭成員。
耶穌並不是要求我們與傷害自己的人為朋友。衪甚至沒有同情亞納斯、蓋法與法利塞人,也給黑落德一個「狐狸」的綽號(路13:32),批評黑落狄雅殺害洗者若翰的事實(谷6:14-29)。
同情心是在我們控制之外的;它不可能是被命令,它自發地產生於人與人之間的互相尊重及互相適應中。
師傅要求我們去愛別人,就是不要看個人自己的權利,而是要閞注別人的需要。
只是不「以惡報惡」,不「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還是不足夠的,而更要準備好自己,去接納別人。我們必須要自己首先走第一步,去接觸那犯錯的人,幫助他擺脫困境。這是不容易的,因此這就是為甚麼耶穌說要堅持祈禱的原因。只有通過祈禱才能使人心中的仇恨熄滅,使心中的怒火平息,才能向人傳達在天之父的力量,使人在天父的愛中重獲新生。祈禱是愛仇人的最高表現,因為藉此可淨化所有形式的憎恨,顯示一顆願意寬恕的心。當人將自己放在天主前是不可能撒謊的,唯一可以祈求祂,讓作惡的人充滿善。當一個人設法像這樣祈禱時,他的心靈與在天上的父的心靈是一致的,他只能要求把那些正在受傷的人填滿善;當你可以像這樣祈禱時,你的心靈與那位在天之父的心靈一致,「因為衪使太陽上升,光照惡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瑪5:45)。
在第二部份,耶穌用四個具體例子解釋衪的命令:有人打你的面頰,也把另一面轉給他;有人拿去你的外衣,也不要阻擋他拿你的內衣。凡求你的,就給他;有人拿去你的東西,別再索回(29-30節)。
耶穌並不禁止自己的門徒維護正義,保護自己的權益,財產與榮譽,生命。他們對壓迫,欺壓,剝削,對壓榨軟弱與弱小者的人,不會容忍。
愛並不是在沉靜中無所作為,對任何事都沒有反應。
基督徒必須付出行動,努力使不公正,欺凌和盜竊的現象停止。
「對人不可以惡報惡…….如果你的仇人餓了,你要給他飯吃;渴了,應給他水渴……不可為惡所勝,反應以善勝惡。」
(羅12:17-21)。
當一個人無法用福音的方式恢復正義時,基督徒仍然要有耐性。這種美德表明有能力去承受,負荷重擔。但當唯一的路仍然是以惡報惡時,就表明自己是一個未能夠負擔不公正的基督門徒了。
這段福音出現了所謂的「金科玉律」: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也要怎樣待人(31節)。這不是說這成為我們私意行事的標準。耶穌只是給予人智慧的建議,讓人知道怎樣幫助處於困難中的人。祂建議我們捫心自問:如果我們在同樣的處境中,我們希望別人怎樣對我們呢?我們想別人怎樣幫助我們呢?如果別人攻擊,羞辱,對我們使用暴力時,我們可以忍受嗎?有一點我們很清楚:就是當我們要求正義時,通常不會考慮別人的益處,只想報復別人。比如說,當一個犯人受審判時,法官的態度與母親的態度是截然不同的:法官是按照法律行事,希望維護法律的尊嚴;而母親卻不同,是從超越所有法律的愛出發,希望可以拯救自己的兒子。
接下來的幾節(32-34節),耶穌列舉三種人認為的「正義」:就是愛那些值得愛的人,善待那善待你們的人,借給那些有希望償還的心人。這些都是無可指摘的人,但是毫無疑問的是,他們的行為還是為自己考慮,還在計算自己的得失。
「你們還算什麼功德」在這幾節中重複了三次,但是卻譯錯了。瑪竇卻譯成「賞報」(瑪5:46),路加卻相反,用語非常精緻,用另外一個詞:你們的功勞在哪呢?就是你們可以做什麼來感恩呢?懂得感恩是基督徒行事的特徵,這使我們被確認及明確地成為天主的子女。
祂繼續說:愛你們的仇人(35節)。在這樣的環境中,向人顯示了最高的感恩之心,這是基督徒倫理行為的最高峰。
耶穌的建議在«舊約»中也可以找到:假使你遇見你仇人的牛或驢迷了路,應給他領回去。假使你遇見你仇人的驢跌臥在重載下,不可棄而不顧,應幫助驢主卸下重載(出23:4-5,參肋19:17-18,33-34)。
外邦的智者也有相似的勸告。厄特托(EPITTETO)有一個著名的勸告:一個人需要像驢子一樣被毆打,而且在遭到毆打的同時,他愛毆打他的人如同所有人的父親,兄弟。塞涅卡(SENECA)這樣說:「如果我們願意相似神,就愛那些你們不喜歡的人;因為神使太陽上升,也光照作惡的人。」表面上這些話語與耶穌在«福音»中說的非常相似,實際上,它們是從完全不同的角度來決定的。
耶穌說:「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善待他們;借出,不要再有所希望償還」(35節)。這樣的提出是排除尋找個人利益的可能,即使是精神性的益處也排除在外。
與古希臘斯多葛主義不同,他們不要求人向近人行善,而只是要求達到自己內心的平安,保持內心的寧靜,自己完全可以控制自己,成為自己內心的主人。而耶穌卻要求門徒們不要受自己私意的影響,不要尋找個人滿足,不要只顧個人感受。不要想為天國積蓄甚什麼值得受賞的功行,在完全不計教下,去愛與給予。
對這些不尋找個人益處的人來說,他將接受甚麼的賞報呢?
耶穌回答說:「賞報將是豐厚的」。是否他們在天國將有一個顯著的位置呢?不是,還有更多:你們的賞報必定豐厚,且要成為至高者的子女,因為衪對待忘恩的和作惡的人,是仁慈的(35節)。這將是他們的賞報:與天父相似,從現世開始已體會到與天父一起的幸福,在愛中經驗到不可用言語表達的喜樂,沒有期望任何回報。
這段經文以對基督徒團體成員的勸勉結束,邀請基督徒團體在現世就應該讓天父的面容在地上呈現出來(36-38節)。
在«舊約»中,天主用以下的話語自我介紹說:雅威,雅威是慈悲寬仁的天主,緩於發怒,富於慈愛忠誠(出34:6)。
天主的首要標記是「慈悲」---並不等同於說天主容忍,同情與寬恕作惡的人。「慈悲」在«聖經»的語言中,指的是對痛苦,災禍與不幸,窮人的需要,與不幸者,對他們的處境,有一顆敏感的心,體會到災難給他們造成的痛苦。天主不單只是以心體會,而更介入愛和拯救的行動。
耶穌邀請祂的門徒培養與在天之父的同樣感情及模仿祂的行為。祂用兩個禁令(不要判斷,不要譴責)和兩個命令式的語氣(寬恕與給予)解釋如何學習天父的行為。
誰如果與天父具有同樣的思想、感情與行為,就不會對自己的兄弟說出譴責與判斷的話語。天父認識人的內心-不會這樣做,即使在最後也不會這樣做。誰如果與天父一樣有理解人的思想與意識,用天父的眼光看待一切,就不會審判任何人;面對那些失足跌倒的人時,只有一顆同情的心(歐11:8),並渴望用一切的方法可以拯救他的生命。
現在我們可以總結福音中所說的三類人:首先就是受人輕視的惡人(這就是那使他們受到別人的善待,卻仍然作惡的人)。然後就是義人(就是以惡報惡,以善報善的人)。最後就是以德報怨的人,只有他們是在天之父的子女,在自己的行為中彰顯天主的光輝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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