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10, 2019

承受永生

常年期第十五主日丙年

Commentary by Fr Fernando Armellini with Subtitles


         為古希臘的人來說「愛天主」是沒有意義的。因為是神愛人:他們向人顯示自己對人情有獨鐘的情懷,賜予人特殊的恩寵與恩惠。作為感謝神的標記,他們期待表現出的人所做的犧牲和燔祭。《舊約》中的有些經文表達了這樣的思想。藉著瑪拉基亞先知的宣講,上主抱怨司祭們所奉獻的祭獻:「兒子應孝敬父親,僕人應敬畏主人。但如果我是父親,對我的孝敬在哪裡﹖如果我是主人,對我的敬在哪裡﹖司祭們!萬軍的上主對你們說:「你們輕視了我的名。」但你們卻說:「我們在什麼事上輕視了你的名(拉16)﹖」與外邦子民不同的是,以色列是愛自己天主的民族。梅瑟也叮囑他們說:「以色列!現今上主你的天主向你要求什麼﹖是要求你敬畏上主你的天主,履行他的一切道路,愛他,全心全靈事奉上主你的天主」(申1012),愛上主就是遵守衪的誡命(出206)和按照衪的道路行走(申199)。

在這個框架中,可以看到對近人的愛,尤其是對窮人,孤兒、寡婦及陌生人的愛。這是實踐的愛,因為這是一件令天主喜悅的工作。

在《新約》的圓滿光照下,使人明白「愛天主」的真正意義是什麼。《若望一書》尤其強調這一點:愛就在於此:不是我們愛了天主,而是他愛了我們,且打發自己的兒子,為我們做贖罪祭。可愛的諸位,既然天主這樣愛了我們,我們也應該彼此相愛(若一41011)。
            
在邏輯上的飛躍是顯而易見的如果天主如此愛了我們,我們也應該以愛還愛;然而天主卻不為自己要求我們任何東西。只有一種回報愛天主的愛的方式,就是愛你的近人,「不可只是用言語,也不可只用口舌,而要用行動和事實(若一318)。

為了更好地理解這樣的信息,現在重複以下的話:上主說,我給你們一條新誡命,你們要彼此相愛。

Commentary with English Voice Over by Fr Alberto Rossa CMF

讀經一  301014
10 只要你聽從上主你天主的話,謹守這法律書上所記載的誡命和法令;只要你全心全靈回頭,歸向上主你的天主。11 其實,我今天吩咐你的這誡命,為你並不太難,也不是達不到的。12 這誡命不在天上,以致你能說:「誰能為我們上到天上,給我們取下,使我們聽了好能遵行呢﹖」13 也不在海外,以致你能說:「誰能為我們渡到海外,給我們取來,使我們聽了好能遵行呢﹖」14 其實,這話離你很近,就在你口裡,就在你心裡,使你遵行。


怎樣認識天主的旨意呢?古代的人通過巫士與觀察星像;詢問司祭與占卜者,向那些學習經典的人請教。今天也是一樣,很多人懶得理會天主想的是什麼,只選擇那些較方便的方法:跟隨算命,透視者和占星術的解釋者,他們比最有智慧的靈修生活大師更受歡迎。

基督徒有一個肯定的導師:福音。讀它,用它來祈禱,默想它的意義。在反思的時刻,天主向人啟示自己,使人認識衪的旨意與計劃。

今天的讀經回憶了另一種非常簡單的方法,讓每個人都能發現天主的旨意:就是用心去聆聽。天主說:「上主的命令離你其實並不遠」(11節),「不是在天上」(12節),「也不是在海外」(13節)。「其實這話離你很近,就在你口裡,就在你心裡」(14節)。天主所願意的就是我們內心的渴求。天主的法律來自作為人類的本性。

我們將在今日的《福音中找到同樣的思想。撒瑪黎雅人,雖然沒有讀過神學,也不經常「參加教會」;她行了天主的旨意是完全出於一個人的本性,對不幸的人產生的同情心。

如果我們的心靈是純潔和簡單的,不被人的慾望所左右,我們便能時常按照上主的誡命所要求的行動。事實上,天主的法律 — 如經文說 — 就不是主人強加給僕人的重擔,而是表達我們自己要求做的最好的部分。

如果不用心聆聽與思考,就會在面對需要做出勇氣的選擇與判斷時,因害怕冒險和與世界分離,就會以一顆漠不關心的心情去面對而無動於衷。


讀經二  11520

15 他是不可見的天主的肖像,是一切受造物的首生者,16 因為在天上和在地上的一切,可見的與不可見的,或是上座者,或是宰制者,或是率領者,或是掌權者,都是在他內受造的:一切都是藉著他,並且是為了他而受造的。17 他在萬有之先就有,萬有都賴他而存在;18他又是身體──教會的頭:他是元始,是死者中的首生者,為使他在萬有之上獨佔首位,19 因為天主樂意叫整個的圓滿居在他內,20並藉著他使萬有,無論是地上的,是天上的,都與自己重歸於好,因著他十字架的血立定了和平。


從今天開始,接下的四個星期日的第二篇讀經將會聆聽到《哥羅森人書》。保祿在監獄中(4:3.10.18),當他從位於在小亞細亞的利可峽谷去訪問厄帕弗拉時,建立了這樣的團體,與他們保持著很好的聯繫。保祿帶來的消息令人震驚。基督徒被奇怪的教義所誘惑:他們相信天堂裡充滿了權力,是通過移動宇宙的靈魂。他們相信這些靈魂被賦予可以影響人們生活的神秘力量。 他們害怕這些靈魂,但他們相信這些優於基督。保祿寫信給哥羅森人,並建議他們也在鄰近的團體中傳閱他的信(哥4:16

讀經以「基督的讚美詩」開始。在它的第一部分(1517節)讚頌基督是所有受造物中的首要地位。

第二部分(1820節),保祿宣告基督也是所有新受造物中的首生者。因為基督是首位戰勝死亡與帶領所有人走在歸向天主的道路上的。為此,在他權下,他制服在托尼(TRONI),多米納(DOMINAZIONE),世界的各種首領(哥羅森人認為正是這些邪惡的力量,可以改變人的生命,引起人的害怕)。所有令人害怕的邪惡勢力,魔法與妖術,魔術,迷信都不能與對基督的信仰可以相比,因為基督統治著整個宇宙。

福音  102537


25 有一個法學士起來,試探耶穌說:「師傅,我應當做什麼,才能獲得永生﹖」26 耶穌對他說:「法律上記載了什麼﹖你是怎樣讀的﹖」27他答說:「你應當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並愛近人如你自己。」28 耶穌向他說:「你答應得對。你這樣做,必得生活。」29但是,他願意顯示自己理直,又對耶穌說:「畢竟誰是我的近人﹖」30 耶穌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來,到耶裡哥去,遭遇了強盜;他們剝去他的衣服,並加以擊傷,將他半死半活的丟下走了。31 正巧有一個司祭在那條路上下來,看了看他,便從旁邊走過去。32 又有一個肋未人,也是一樣;他到了那裡,看了看,也從旁邊走過去。33 但有一個撒瑪黎雅人,路過他那裡,一看見就動了憐憫的心,34遂上前,在他的傷處注上油與酒,包紮好了,又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把他到帶客店裡,小心照料他。35 第二天,取出兩個銀錢交給店主說:請你小心看護他!不論餘外花費多少,等我回來時,必要補還你。36 你以為這三個人中,誰是那遭遇那強盜者的近人呢﹖」37 那人答說:「是憐憫他的那人。」耶穌遂給他說:「你去,也照樣做吧!

對猶太人的奇恥大辱就是以「狗」或者「外邦人」稱呼他們;第二個稱呼就是「撒瑪黎雅人」,意思是混蛋,叛徒,異教徒!(若848)。在《德訓篇》的結束部分,息孟報告了一個近乎諷刺的說法,表明猶太人對撒瑪黎雅人的蔑視。稱他們為「住在舍根的愚昧民族」,甚至視他們為一個不成民族的民族。(Sir 5025-26)。

猶太人有很多理由認為撒瑪黎雅人是「分裂者,與他們隔離的」。多個世紀以來,他們與別的民族混居在一起,現在都不能將他們視為亞巴郎的後裔了。他們舉行外邦人的敬禮,忘記了自己父輩的傳統,並在不潔中生活(列下17)。他們不接受先知書,也不認為智慧書及聖詠集是神聖的。耶穌也這樣回答他們說:你們朝拜你們所不認識的,我們朝拜我們所認識的,因為救恩是出自猶太人(若422)。兩個星期前,《福音》敘述了撒瑪黎雅人對主和門徒們的冷漠態度。(路953)。

《福音》的開始(2529節),介紹的並不是一位撒瑪黎雅人,而是一位自稱為是義人,無可指摘的猶太人。一位法學士詢問耶穌說:。「我應該做什麼,才能承受永生?」注意這裡神學:他不是說「獎賞」,而是「承受永生」。我們知道,「承受」的意思是說這不是賺來的,而是完全免費得來的。

 面對法學士的討論,耶穌並沒有即時回答;而是用一個反問來提問他說:「法律上記載了什麼﹖你是怎樣讀的」(26節)﹖
法學士立時引用了《聖經》中的兩處章節回答。第一處是每位虔誠的以色列人都知道,他們在每天早晨與晚上的祈禱中都念出來:你當全心、全靈、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申65)。第二個與第一個相似,是來自《肋末記》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肋1918)。這是一個完美的回答。

是否只知道這些法律就足夠了呢?如果天主的審判只是以是否知道哪些教條為標準,那麼這個法學士就可以直接進入天國承受永生。但是耶穌在表揚了他後:你回答的對!增加了一條:你答應得對。你這樣做,必得生活(28節)。只是「知道」還不夠,是要去做。如果我們按照上主的話語去做,就會得到永生。

這個法學士,覺得並沒有使耶穌難堪,又堅持說:「那誰是我的近人呢?」他願意這樣做,但又不想做太多。他很想為愛德的行為劃定一個界限。在法學士中有討論過有關誰是近人。有些人指的是《肋未記》上述文本,「近人」這個詞與你們人民的兒子相似說他們只得愛亞巴郎的後裔。也有人將這愛延展到那些很長時間住在以色列土地上的外邦人;但所有人都堅持說與他們距離遠的人,及敵人都不是他們的近人。古木蘭的僧侶們說有一個原則:愛光明之子與憎恨黑暗之子。「光明之子」就是指他們自己團體的成員。

耶穌並不回答法學士的問題,因為他認為這已經過時了。為他來說人與人之間並不存在著障礙,問題也不在於知道愛應該達到多遠,而是如何通過愛天主和兄弟姐妹來證明它。

從這個最重要的一點開始,也是唯一應該值得注意的,就是猶太人與撒瑪黎雅人相互比較。評估的基礎不是人們所知道的,一個人口中所說的信仰,而是一個人所做的。「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到耶里哥」… 30節)。

從耶路撒冷到耶里哥這座城相距27公里,這是一條斜坡路(一直向下斜1000米),經過猶大曠野,都是懸崖峭壁,羊腸小徑,直到耶里哥。令人迷醉的是耶里哥是「橄欖之城」,在這裡,黑落德國王,很多富人的家庭,及聖殿中的司祭在這裡都有他們的別墅,並在這裏度過冬天。這條路經常是以車隊式旅行,避免遭到劫匪和匪徒的襲擊。

耶穌說,有一個人知道這地方的危險,在旅途中被強盜所傷,將他的財物搶劫一空,將他打的半死留在地上。
這個被打傷的人是誰?我們不知道任何關於他的資料:他的名字、年齡、職業、民族、或者他的宗教信仰。我們也不知道他是白人還是黑人、是好人還是惡人、是朋友還是敵人。他去耶路撒冷的目的是祈禱或是吃喝玩樂?是到聖殿祭獻還是偷東西?以最簡單的方式,知道他是一個男人,只有這些。即使他是一個惡人,也沒有失去他作為一個有需要幫助的人應該有的尊嚴。.

這時,有一個司祭與肋未人經過這裡,走同樣的路。(31-32)
這是一個絕好的機會!不需要走出去尋找需要幫助的人。這樣的情景和巧合使我們與他相遇。這些教會中的人怎樣做﹖
肋未人是看守聖殿的人,也是聖殿內的司祭。現在我們看到的是兩個猶太人,他們都被尊敬的人,是兩個時常祈禱與對天主和宗教敬禮有著清晰概念的人。為什麼耶穌要在他的故事中介紹這兩個「教會中的人」?這可能是為了避免爭論並立即展示一個好的榜樣。為甚麼掀起了「權威人士」與「教會人士」挑戰呢?
耶穌有一個小的「壞習慣」,就是喜歡指責「宗教人士」。(參閱:路. 7:44 -47, 11:37-53; 17:18; 18:9-14; )理由很簡單,因為在耶穌來臨前,天主藉著先知的宣講明確肯定,天主反對那種外在的敬禮,禮儀,聖殿內隆重的慶典;天主不能容忍那種外在的不能改變人內心與觸動到人內心的形式主義。

向天主獻上馨香,歌聲,不斷的祈禱,用這些外在的敬禮取代對孤兒寡婦及受壓迫者應盡的義務。耶穌很多次引用歐瑟亞先知的話說:我喜歡的是仁愛,而不是祭獻(瑪913127)。

司祭與肋未人,做了什麼呢?他們經過這裡,看了看,然後從另一邊走過去了。也許因為怕受到牽連;或者怕污染他們的禮儀上的潔淨(接觸人的遺體被視為不潔);也許他們不願意闖禍或擔憂煩惱;又或者他們沒有時間。

他們來到耶路撒冷肯定是參與隆重的禮儀。他們在那裡度過一周 — 正是他們服務的時段 — 與主和將自己與天主結合的人。我們期望愛和關心有需要的人。這兩個從耶路撒冷而來的「教會人士」,在聖殿服務的人,卻缺少敏感性,沒有感到憐憫 — 沒有天主的慈悲寬仁(出346)。這說明他們所實踐的宗教敬禮是虛偽的,並使他們心變硬,卻沒有軟化他們與充滿仁慈。天主如何對待這個提供一個不在場的證據來逃避人的困難,幫助人「橫過街道」避免困難的宗教﹖

在這裡,那些聆聽者希望出現一個令他們驚訝的助佑者出現。因為在介紹了這兩個「教會人士」後,出現一位可以幫助那個受傷的人的猶太信眾。如果耶穌以這樣的方式繼續講敘述比喻,與今日的人一樣,那些反對教職主義的人一定會為耶穌的話語而鼓掌喝彩。相反,卻不是這樣。令人真正感到奇怪的事出現了:出現了一位像「蠟燭的煙,令他們討厭」的撒瑪黎亞人。注意,並沒有像很多《聖經》所說的那樣,一位慈善的撒瑪黎亞人,而只是簡單的敘述「一位撒瑪黎雅人」。他也走在同樣的道路上,他有自己的計畫。

《福音》敘述說這個撒瑪黎雅人很仔細的看護這個受傷的人。耶穌沒有忽略一些特別的細節,因為衪想用這樣的細節行動,反對那些司祭與肋未人的行動。「有一個撒瑪黎雅人,路過他那裡,一看見就動了憐憫的心,遂上前,在他的傷處注上油與酒,包紮好了,又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把他到帶客店裡,小心照料他」(3334節)。

面對這個受傷需要幫助的人,他沒有多想,只是按內心的反應。他忘記了自己的事、自己的工作、自己的宗教規誡、疲勞、饑餓、害怕。而是立即行動,自己落實去完成解決這件事情。這樣的行動並不是從令天主喜悅或宗教情感出發,也不是考慮幫助窮人是為了將來在天堂接受賞報;而是「憐憫」的行動,對這個受傷的人心生憐憫,這個受傷人的境遇觸動了自己的心。雖然他不知道這是天主所具有心情,但是這感覺的行動卻投射了天主的行動。

正如納堂先知在給達味講述了「山羊」的比喻一樣,耶穌對所發生的事情沒有做出評價。衪願意將這個機會留給這個法學士。在開始時,那個法學士提出了「誰是我的近」這個問題,現在耶穌卻提出了一個與之相反的問題:你以為這三個人中,誰是那遭遇那強盜者的近人呢(36節)﹖現在的問題是,正如我們在上文中所強調的,不是為「近人」劃定一個界限或圈子,而是「誰成為我的近人」,對那些在自己周圍的人,向那些有需要的人伸出援手,有能力付出愛的人,就是像天主一樣,在自己身上顯示了天主的仁慈。
這個法學士回答說:「是憐憫他的那人」(37)。為了明顯的理由,他避免稱呼這個人的名字「撒瑪黎雅」,他卻被迫承認這個撒瑪黎雅人就是別人的近人。
耶穌對法學士所說的最後一句話是這段《福音》片斷資訊所綜合:「你去,也照樣做吧!」(37節)!成為有需要人的近人是承受永生的條件。
這個比喻給人帶來爆炸性的信息:誰愛近人也一定愛天主(參若一47)。人的話語有時會受到別人的拒絕,但是實際上並不是拋棄天主,而只是拒絕一個假的偶像崇拜。那些「撒瑪黎雅人」愛有需要的兄弟姊妹,雖然他們未認識天主,但他們正是崇拜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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