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28, 2020

甲年常年期第二十四主日


寬恕 ― 神人共慶


費爾南多‧阿梅利尼神父(Fr. Fernando Armellini)的福音的釋義。 


「不要破壞像線一樣脆弱的友誼,因為破壞一次,即使彼此修和,也會留下一個結。」這是我還在讀小學的時候,老師教給我的一句諺語,至今仍時常保留在腦海中。當我每次遇到因誤解而造成的衝突、不和與彆扭、分歧與意見不同時,我都會認真思考,彷彿友誼即將結束。有一種友誼,按照聖經中的話說,就是忠實的朋友,是生命和永恆的妙藥:「惟有敬畏上主的人,才能尋得」(德6:16)。你拋棄了朋友,正如從你手中放走了飛鳥,莫想他再回來。「不要追趕他,因為他已遠去,他已逃走,像一隻脫了羅網的羚羊一樣;因為他的心已受了創傷」(德27:21-22)。沒有能力去寬恕,害怕對犯錯的人給予信心與勇氣,不相信別人,這些都是來自邪惡的力量,使撕裂的友誼難以治癒。


我們寬恕自己是有困難的:我們後悔地折磨自己,不肯接受弱點的羞辱,將所犯的錯誤拖延到一個未觸及爆炸的危險炸彈上。只有與自己內心有平安關係的人,才能認識自己的錯誤,才能從罪惡的痛苦經驗中獲得積極康復的可能。

我們不願意寬恕別人,因一些失望、背叛的妄想,亦可能害怕再受傷害太大,使人們的關係破裂,對所犯的罪行進行報復,幾乎是無法抑制。如果任由彼此猜忌的思想與情緒佔有我們的心,就會失去內心的喜樂。如果設法恢復彼此關愛時,天主也經歷百倍的快樂。 即使是一個老人,天主也會讓他重新開始,使他有充滿活力的機會。

 

為了更好的理解這樣的信息,現在讓我們重複以下的話:天主,求你不要看我們的罪過,但將祢生命的氣息賜給我們。

由黎國榮兄弟用粵語配音福音釋義。 

 

讀經一:德27:30-28:7

30作惡造孽的,自己反受其累,他還不知道禍患從何而來。 31譏笑責斥,是驕傲人的表現,懲罰卻像埋伏的獅子在等候他。 32見虔敬的人跌倒,而喜樂的人,必要陷於羅網,並且在死以前,備受痛苦。 33忿恨與生氣,二者都是可憎惡的,但罪人卻堅持不放。

1凡報仇的,必要遭遇到上主的報復,上主必要保留他的罪。 2你要寬恕你近人的過錯;這樣,當你祈求時,你的罪惡也會得到赦免。人若對人懷怒,怎能向上主求饒﹖ 4對自己同類的人沒有慈愛,怎能為自己的罪過求赦﹖5他既是血肉之人,竟然懷怒,而向天主求赦罪之恩,誰能赦免他的罪﹖ 6你要記得最後的結局,而停止仇恨;7你要記得腐爛與死亡,而遵照誡命生活。

 

誰若感到自己是不正義的受害者,本能上的反應就是認為做這些事的人應該為此事而負責,並且憤怒、急躁,仇恨自然地從內心開始。但是從內心想想,這樣的做法對阻止邪惡的蔓延有沒有好處,可不可以修復彼此的關係,或者會使情況變得更加糟糕呢?

 

在人類的歷史中,這樣的問題有著不同的答案。在遠古時代,為補償那些受委曲的的人和為了阻止有更多的人受害,往往採取很果斷與迅速的方法:比如說報復犯錯誤的人,以惡報惡。受到這種懲罰的第一人就是加音的兒子,拉默客。他是第一個取了多個妻子的人,在自己的妻子面前說:「阿達和漆拉傾聽我的聲音,拉默客的妻子,靜聽我的言語:因我受傷,殺了一成年;因我受損,殺了一青年;殺加音的受罰是七倍,殺拉默客的是七十七倍」(創4:23-24)。

與此一致的報復思想,就是所謂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思想(出21:24)。但福音所說的是:不要以惡報惡,而是對別人的懲罰是適當與相符合的。

 

在《舊約》的思想中,對正義的要求並不只是通情達理、公道、合法的;而是要回歸到其本質與原義上。這對正義提出更高的要求。 《肋未記》中有命令:「不可復仇,對你本國人,不可心懷怨恨;但應愛人如己:我是上主」(肋19:18)。這是以色列人中有智慧的人必須達到的至高點。這段讀經的中心思想對我們今天也是很好的建議。

 

《德訓篇》的作者,一個充滿智慧、有著生活經驗的人,勸戒自己的門徒們。一個一個地試圖說服他們避免由復仇、憤怒、忿恨的慾望所決定的無謂的行為。這樣的復仇的思想與心情是令人討厭的,在天主與人之間創造不可逾越的鴻溝,阻止天人之間的對話。然後作者繼續反思,要求自己的門徒們保持正義的心情,內心向慈悲開放。向受委曲的人保持一顆良善的心,這是獲得天主憐憫與寬恕的一個必要條件:「人若對人懷怒,怎能向上主求饒」(3節)。

這些是簡單、清晰和平靜的反思,以天主的國為最後目的,耶穌所建議的通往成全的道路已在《舊約》中。

 

讀經二:羅14:7-9

7因為我們中沒有一人是為自己而生的,也沒有一人是為自己而死的;8因為我們或者生,是為主而生,或者死,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生或死,都是屬於主。 9因為基督死而復生了,正是為作生者和死者的主。

 

在《致羅馬人書》的第十四章,保祿談論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主要是怎樣解決團體內部成員之間的不同意見。

在羅馬有兩種基督徒團體:其中一些被稱為「軟弱的」,他們很仔細地遵守古老的傳統和守齋的規定,度著一種很清苦的生活,遠離一些肉類食物;另一類就是所謂的「強勢者」,他們比較成熟,認為只有一種義務,就是對兄弟的愛,對於別的規定就是自由地遵守。正是因為這種所謂「保守主義」與「開放主義」之間的衝突,羅馬的基督徒團體之間氣氛緊張。那些軟弱者控訴強勢者為悲觀主義者,認為他們是沒有德行者,且不忠於梅瑟法律。而那些所謂「強勢者」,有時行動充滿強烈的動作,認為「軟弱者」的思想落後、保守,不能明白福音帶來的真正意義。如何與持有反對思想的人和平共處?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即使在今天,也是不容易的。)

 

保祿,屬於「強勢者」的團體成員,提出兩點準則:一、為兩種團體都適用,即在互相尊重的基礎上,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原則。保祿首先向所謂的「強勢者」團體要求尊重那些「軟弱者」的團體,儘管他們的敬禮與傳統有點不太適用於當時。然後,保祿叮囑那些「軟弱者」,不要濫用他們的這種習慣與傳統。在「軟弱者」的團體中,保祿要求他們不批評「堅強者」,不判斷,且不能認為他們如果不遵守舊約傳統,就是對福音的不忠信(羅14:1-6)。如果這兩個團體都能夠遵守他們的原則,而不再彼此輕視與批評,這樣就能夠和平相處,就可以避免誤解、分歧與緊張的局面出現。

接下來的幾節(7-9節),就是今天的讀經二,向我們介紹了解決問題的一個原則:基督徒應該明白,我們不只是為自己而活,尋找自己的益處,而是為主而生活。在與兄弟姊妹的關係中,無論如何,不應該只按照人的標準行事,或生或死,都應該是為了主。

 

福音:瑪18:21-35


    21那時,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主啊!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該寬恕他多少次?直到七次嗎?22耶穌對他說:「我不對你說: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23為此天國好比一個君王,要同他的僕人算賬。24他開始算賬的時候,給他送來一個欠他一萬「塔冷通」的,25因他沒有可還的,主人就下令,要他把自己和妻子兒女,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變賣來還債。 26那僕人就俯伏在地叩拜他說:主啊!容忍我吧!一切我都要還給你。

27那僕人的主人就動心把他釋放了,並且也赦免了他的債。 28但那僕人正出去時,遇見一個欠他一百「德納」的同伴,他就抓住他,扼住他的喉嚨說:還你欠的債!29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哀求他說:容忍我吧!我必還給你。30可是他不願意,且把他下在監裡,直到他還清了欠債。 31他的同伴見到所發生的事,非常悲憤,遂去把所發生的一切告訴了主人。 32於是主人把那僕人叫來,對他說:惡僕!因為你哀求了我,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債33難道你不該憐憫你的同伴,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34他的主人大怒,遂把他交給刑役,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35如果你們不各自從心裡寬恕自己的弟兄,我的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 

 

在第一篇讀經中,我們解釋了當人受委曲和攻擊時,怎樣一步一步地保護自己、攻擊對方:就是會對別人報復,而不是寬恕,並且往往做了超出對方給我們的傷害。

在耶穌時代,人與人之間非常注重彼此間的和平相處。人們批判報復的思想,發怒,仇恨並要求彼此間的修和。那些猶太精神領袖這樣教導:如果誰犯了錯,就必須承認錯誤,並懇求別人的寬恕;而被得罪的人也必須寬恕得罪自己的人。如果拒絕寬恕別人,犯錯誤的人就必須在兩個證人前證明自己做了該做的一切,來懇求寬恕,並願意與別人和好。如果被得罪的人在與別人和好之前去世,那麼對這位得罪了人的人就應該在被得罪的人的墳墓前放一塊石板,並這樣寫道:「我對你做了惡事。」

為以色列子民來說,寬恕是他們的責任和使命,但是寬恕並不是無止境的,正如猶太經師們證實的,寬恕一個人不超過三次,到第四次,就必須訴諸於法律。

今天的福音用一個問題開始:我必須寬恕我的兄弟多少次,直到七次嗎(21節)?這裡可以看到,伯多祿明白耶穌想超越由猶太經師們所規定的寬恕次數限制。他一定記得耶穌在《山中聖訓》中所說的:「所以,你若在祭壇前,要獻你的禮物時,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裡,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瑪5:23-24)。「因為你們若寬免別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寬免你們的,但你們若不寬免別人的,你們的父也必不寬免你們的過犯」(瑪6:14-15)。伯多祿所呈現的問題與耶穌的教訓有關:「你們要謹慎!如果你的兄弟犯了罪,你就得規勸他;他如果後悔了,你就得寬恕他。如果他一天七次得罪了你,而又七次轉向你說:我後悔了,你也得寬恕他」(路17:3-4)。 

伯多祿感到迷惑:「七」這個數字是完整的意思,需要無條件與無限制地寬恕,但只是想詢問與證實他所理解的意思。也許耶穌的答覆令伯多祿感到震驚:「我不對你說七次,而是七十個七次」(22節),這裡是重複拉默客帶有諷刺與輕視的話語,有條件的報復是沒有意義的。從這點出發,耶穌想要說的是,寬恕是沒有底線與限制的,必須是一直做到底的,就像對待加音子女們的驕傲自大,寬恕他們沒有底線一樣。耶穌用一個比喻來解釋寬恕到底的意義(23-35節)。

一位必須向國王償還一萬塔冷通的負債者被帶來,一個塔冷通相當於36公斤金子的價值,一萬塔冷通的價值,在當時的社會中,在希臘語中的意義,是一筆價值巨額財產,相當於一個人200,000年的工資,需要用2,400000布袋來裝滿,要償還這樣一筆款,其難度是無法想像的。

聖經使用了二十個圖像來定義罪。在基督之前的最後幾個世紀,還加上另一個圖像:就是人欠天主的債務。人們常常感到用人的方法並不能補贖自己所犯的罪。 祈禱,犧牲、奉獻、守齋、善行,這一切並不能賠補人違反法律所帶來的後果。人在天主前總感覺是負債的人。只有法利塞人在天主前可以保持正義。他們這種悲觀的想法(保祿也有這種思想):「因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榮」(羅3:23)。在天主前,人是無償還能力的負債人。

在今日福音的比喻中,這個主人就是天主,祂對這個呼求天主的負債人,顯示了自己的寬恕與大方,免除了他所有的債務。沒有天主不寬恕的罪過,沒有任何罪過超過天主的仁慈與愛的力量。對這個訊息,保祿也有同樣的感受:「天主塗抹了那相反我們,告發我們對誡命負債的債劵,把它從中除去,將它釘在十字架上」(哥2:14)。

這個人如何積累如此龐大的債務? 也許通過接受上主給他的許多恩賜? 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天主給人的恩賜是免費的,不會使人成為負債者。 那麼,就像經師的想法 – 罪惡? 這個解釋不能滿足,我們將會看到原因。

今日福音的第二部分(28-30節),介紹另外一位僕人,必須償還第一個僕人一百「德納」的負債人。一百「德納」的價值,相當於一個工人一天的工資,與國王寬恕那個欠一百塔冷通的人相比,簡直可以忽略不計。第二個負債人也向第一個負債的人懇求,希望也獲得得同樣的憐憫。這個無情的僕人卻抓住第二個僕人的脖子,開始窒息他,說:將你所欠的還給我。

這個比喻的中心訊息很明確:在兩個負債人之間那種極不平等的價值,以及天主願意隨時無限制地寬恕人的罪過;人卻相反,總是希望與人算到最後一分錢​​。這種令人感到窒息的圖像,就像那位無情的債主一樣,時常對別人提出要求。這種心理上的認識使人感受不到生命的氣息,感覺不到生命的喜悅。只要因為一點點錯誤與罪過,就會使人處於難堪的境界。

這個比喻也告訴我們,我們自己在天主前負有不可計量的罪過,而同時我們的兄弟只是對我們粗暴無禮。我們卻常常認識相反:我們在天主前只是一些小過錯,而別人所做的對我們卻帶來很大的傷害。這裡並不是在討論與計算到底承受了多少不義的事。耶穌感興趣的是:在天主的心與人的心,在衪的愛與我們的愛之間,到底有多大的鴻溝。

 

罪過並不只是簡單的錯誤,卻是破壞天人之間的盟約與愛的關係。如果門徒們被召叫,是要像天上的父一樣成全(瑪5:48),自然認為我們對天主的債務巨大沉重(就像不可能償還的一萬塔冷通一樣)。將聖善與罪人分開的標準是具有諷刺。

在祈禱中我們求天父寬恕我們的罪過。我們的罪過不代表我們對所欠者的所有債務,它只代表過去,也不是無限制與無止盡的。它只是我們與天主的愛分離的一個小小記號。這就是我們向天主祈求寬恕的需要。我們的祈禱「寬恕我們的罪過」,並不只是對過去的反思,也是對未來我們所犯罪的承認。

 

天主對我們有什麼期待呢?就是天主對我們的憐憫:天主不願意我們與祂只是僕人與主人的關係,天主不希望我們摒住自己的氣息,而願意不厭其煩地,從各種障礙中拯救我們,也希望我們幫助衪七十個七次。我們面對天主時,要放棄各種報復的思想。「天國的子女們,要像天上的父一樣,充滿仁慈」(路6:36),同時明白「愛是含忍的,愛是慈祥的,愛不嫉妒,不誇張,不自大,不作無禮的事,不求己益,不動怒,不圖謀惡事,不以不義為樂,卻與真理同樂: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格前13:4-7 )。誰明白愛的真諦,誰就會重新準備自己,改變自己,並會忘掉自己所有的一切,樂意看到自己的兄弟從罪惡中被解救出來,獲得喜樂。

 

今天福音的最後部分(31-35節)使人感到戰兢。那個受到憐憫的負債人,並沒有憐憫求他的人,主人為此感到不悅。他的行為令主人感到不安,無法容忍他的這種作為:主人召喚他,當面指責他的這種惡行,將他放到監裡,直到他還清了最後一文錢,才能自由。結尾部分令每人都害怕:如果你們不各自從心裡寬恕自己的弟兄,我的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35節)。對那些無情冷酷的債主,天主也用同樣的方法對待他們嗎?其實我們都誤解了這個比喻的意思。這個比喻是在介紹天主準備隨時隨地寬恕人,只要人願意向天主祈求寬恕。

 

我們面對一個具有悲劇性的圖像,這是一段敘述的歷史。在耶穌時代,那些宣講者常常用他們的宣講內容引發聽眾的反應,為了讓聽眾明白他們所宣講的意義。福音的作者並不是在介紹天主最後做了什麼,而是在介紹天主願意今天的人該如何做。為了更好理解今天福音的意義,我們需要明白兩千年前福音所用語言的環境,需要明白語言中的風俗習慣,還原其原義。如果認為今天福音中主人的態度就是在天之父的意願,那將是對天主的褻瀆與誤解。




     

 



甲年常年期第二十三主日

如何協助天主尋找祂的寶藏

費爾南多‧阿梅利尼神父(Fr. Fernando Armellini)的福音的釋義。 


這個世界衡量人的價值是根據人取得的成功,擁有的素質和積累的財富。這樣的心態很微妙地,幾乎不可察覺地影響到基督徒,就像蛇在岩石的縫隙中爬行而不易被發現。 天才、運動員、知名人士,任何證明具有特殊才能的人都被追捧和欣賞;但弱小者、窮人、無技能者或殘疾人士,似乎為很多人來說,不僅不會接受他們, 甚至視他們為不可承受的重擔

 

基督徒團體有以「英雄」事蹟而自豪,並排斥其他罪人,視他們為無用的人,視為乾枯而不結果實的枝條,視為帶給家人「恥辱」的人。這顯示出基督徒團體已吸收了世界的準則,而不是以天主的愛去愛護最小的弟兄姊妹,及那些被認為是無用的人。天主聲明衪對那些特別需要愛的人以特別的關注,祂對以色列說:「因為你在我眼中是寶貴的,是貴重的,我愛慕你;所以我拿別人交換了你,拿別的民族交換了你的性命」(依43:4)。

 

耶穌的意願看人是同等的:基督徒團體應是關注那些「最小的」為中心。他們是天主的寶藏,是寶貴的珍珠,是值得到世界每個角落去尋找,找到後會得到無限的喜悅(瑪13:44-46 )。猶太經師說:「天主喜歡義人的復生與惡人的滅亡。」

主耶穌卻說,對於一個罪人的悔改,在天國的喜樂,更勝於九十九個無須悔改的義人。(瑪18:13

只要我們在天主的義人中,體驗到天主的意願:「天主選擇貧窮的人」(雅2:5),「垂顧貧苦者、懺悔者和敬畏我言語的人」(依66:2),我們就能掌握今日讀經的信息。。

 

為了更好的理解這樣的信息,現在讓我們重複以下的話:帶領弟兄獲得生命,體驗上主的喜樂。

由黎國榮兄弟用粵語配音福音釋義


 

    讀經一:則33:7-9

7人子,我也這樣立你作以色列家族的警衛;你聽了我口中的話,應代我警告他們。 8為此,當我告訴惡人:『惡人,你必喪亡!』你若不講話,也不警告惡人離開邪道,那惡人雖因自己的罪惡而喪亡,但我要由你手中追討他的血債。 9你若警告惡人叫他離開邪道,但他不肯歸正,離開邪道,他必因自己的罪惡而喪亡,你卻救了自己。 


 

「我豈能喜歡惡人的喪亡﹖──吾主上主的斷語──我豈不更喜歡他離開舊道而得生存」(則18:23)。上主擔心自己的子民會選擇死亡的道路,為這個原因,祂揀選厄則克耳先知,如同黑暗中的光明,作以色列子民的警衛(7節)。

我們會問:「先知反對誰?誰是以色列的敵人,正在威脅並摧毀以色列子民呢?」

雖然覺得有點奇怪,上主正在用非常嚴厲的災難懲罰自己的子民:耶路撒冷城的毀滅和以色列子民被充軍到外邦人的地方去。這時厄則克耳先知可以做什麼呢?他必須要像號角一樣,成為所有人的亮光,並警告所有的人,為的是使人得救。

天主帶著威嚴懲罰人的圖像,在聖經中常常出現,幾乎每一個誡命都許諾給那些遵守誡命的人,並威嚇懲罰那些違反者(出28)。實際上並不是天主懲罰人,而是罪過為人帶來喪亡。天主願意拯救所有遠離衪的人,遠離衪所規定的道路的人。誰遠離上主,誰就會為自己帶來死亡。

 

今日的讀經一流露出上主對人的關心和擔憂。天主所擔憂的是衪子民的得救。天主叮囑厄則克耳注意並警告自己的子民,留心護守他們,因為他們正走在一條喪亡的道路上,他們的選擇為他們帶來的是毀滅。

厄則克耳先知是一位具有高度靈性警覺的人,是第一位明白上主道路的人,他可以是即時就知道人的選擇是符合還是遠離上主旨意的人。因此他有義務介入天主子民的生活,並真誠地說話,且警告正走在遠離上主道路的人。如果先知不完成這項使命,那麼就要為自己弟兄們的喪亡負責;相反,如果他指出某人走在毀滅的道路上,而這個人不聽從他,那麼先知就是無罪的(9節) 

每一位基督徒都是先知,是哨兵,因此都應該為自己的弟兄們負起部份的責任。

讀經二:羅13:8-10

8除了彼此相愛外,你們不可再欠人甚麼,因為誰愛別人,就滿全了法律。 9其實『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戀,』以及其他任何誡命,都包含在這句話裡:就是『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 10愛不加害於人,所以愛就是法律的滿全。


 

在《致羅馬人書》的第十三章,保祿討論公民對國家的義務。在這種情形下,基督徒詢問該怎樣表達他們最大的忠信。基督徒如何對待不符合基督福音的國家法律?對待像尼祿這樣的皇帝的態度是怎樣?所有的人都對尼祿皇帝有所怨言,甚至還有人,也不排除一些基督徒,認為應該推翻他的統治。

 

在本段經文的頭幾節裏(1-7節),保祿宗徒叮囑所有的人不為冒險的事情所纏繞,每人都要做良好市民,服從並尊重官長,遵守法律,並向國家納稅。

 

在第二部分(8-10節),也就是今日的讀經二,保祿提供了一些標準,幫助我們不僅面對這些問題,而且也面對一些倫理問題。當不知道該朝哪個方向前進時,就不知道該如何行動,這時就必須明白所有法律的終向與最高原則:「你應該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9節),所有別的誡命都是由此而來。這條誡命是一個細則與總綱。誰經常這樣行動,並且只為了自己弟兄們的益處,誰就遵守了所有的誡命。人如果明白這條法律的意義,就容易明白且遵守國家的法律;如果有人想去侵佔團體的利益,那麼團體的利益需要得到保障,侵佔行為肯定是違法的。當然,當國家、教會,或者別的團體的法律與這條誡命相違背時,基督徒不僅有權利,而且有義務不遵守他們的法律。

 

福音:瑪18:15-20


15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去,要在你和他獨處的時候,規勸他;如果他聽從了你,你便賺得了你的兄弟;16但他如果不聽,你就另帶上一個或兩個人,為叫任何事情,憑兩個或三個見證人的口供,得以成立。 17若是他仍不聽從他們,你要告訴教會;如果他連教會也不聽從,你就將他看作外教人或稅吏。 18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束縳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縳;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 19我實在告訴你們:若你們中二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無論為什麼事祈禱,我在天之父,必要給他們成就,20因為那裡有兩個或三個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們中間。 

 

為了不誤解這段福音的意義,我們有必要理解當時的背景。瑪竇福音第18章是在談論基督徒團體成員中彼此的關係:誰在團體中是最大的?誰應該坐在首位?誰是最小的,是應受照顧?為了避免跌倒,該怎樣面對那些遠離信德的人?怎樣對他們表示團體的愛?怎樣使門徒之間的關係健康地發展?要寬恕別人多少次?

 

今天,耶穌邀請我們關注衪對我們講過的,應該幫助犯錯的人和迷失方向的人。為了明白這樣的信息,需要在聖神的光照下與團體的弟兄友愛的互助下去讀這樣的信息。但是在今天的福音中沒有這樣的導言:「同樣,使這些小子中的一個喪亡,決不是你們在天之父的意願」(14節)。團體中所有行事的準則必須符合天主的意願,且是唯一的標準:看別人行動是朝向生命前進,還是通向死亡。

 

當然,牧人應該尋找那些遠離教會團體的羊群,他們可能受傷,或者面臨被世俗風暴捲走的危險,生活充滿黑暗與危險。但是每一位基督徒都是自己近人的牧人,沒有人可以像加音那樣說:「難道我是看守我兄弟的人嗎﹖」(創4:9

 

愛的法律要求每人都將自己的弟兄或近人帶向正義與聖善的道路,但是該怎樣做呢?


有一個錯誤是要絕對避免的:就是說閒話,傳播錯誤的消息。這是破壞別人的名聲,只會使犯錯誤的人更感到被邊緣化,被羞辱。這樣是將犯錯誤者再次推向罪惡中,使其更加痛苦,相當於永遠失去復原他的機會。

也許有人想,如果說了該說的真話,在心中就有平安,但實際上真話不是絕對的價值,而是愛的表達。真話可以相反愛德,也可以摧毀團體成員的和諧生活與彼此友好的關係,真話應該有助於愛德的實行。不好的名聲可以毀掉一個人:「舌頭可以毀滅骨頭」(德28:17),也可以殺害自己的弟兄,毀滅一個家庭,摧毀夫婦的關係。正如一句智者明言所說的:「善意的謊言勝過不適宜而講的真話。」 

真話不一定能帶來愛德,卻可以帶來思想混亂與心緒不寧,並產生分歧、仇恨與憤怒。很多時候,我們不能將所知道與明白的全部說出來,尤其是當作惡的人說出全部真話時。如果真話帶來兇殺,那就是魔鬼的計謀,是從邪惡而來,出於魔鬼的。「從起初,他就是殺人兇手,不站在真理上,因為在他內沒有真理;他幾時撒謊,正出於他的本性,因為他是撒謊者,而且又是撒謊者的父親」(若8 :44)。

 

現在讓我們看看耶穌的建議,向一個將陷入迷失危險的人說「真話」,可以分為三個步驟。

第一步:必須單獨、面對面的與弟兄說話。一切事必須守秘密,預防有人找出發生甚麼事。這第一步是非常微妙的,首先因為它要求一個人的愛德,而且被規勸者往往不願意接受。所有的人都比較喜歡投其所好,而不願意指出別人的不足。其次是不容易找到合適的話語,合適的方法去談要談論的事;對於這樣的規勸之道也不容易找到切入點,最後可能都忘記了自己想要做的和想要談論的事,這樣似乎一切都完成了。如果有弟兄需要悔改,而你卻遠離他,那麼不得不懷疑你只懷有好意,以致失掉了弟兄,最終你該為沒有悔改的弟兄負責。在這樣的情況下,今日的讀經二可以為我們帶來幫助,即我們假想自己也身處同樣的情況下,並想像一下什麼事情是我們所願意的,並希望別人也同樣對我們做。

 

如果第一步的情況沒有所希望的結果,那麼第二步就是向團體中的一個或者兩個智者請教。不能忘記目標:要規勸並賺得自己的弟兄。從來不該向那些感到需要悔改的弟兄施壓,也不要審判自己的弟兄。必須明白,每人都要為朋友的益處,並且常常為自己的弟兄作出表率和見證。

 

最後一步是如果弟兄還不聽,就報告給教會。這只是在弟兄所犯的錯誤足以威脅與打擾團體中的其他弟兄,尤其是信德薄弱的人。如果犯錯的弟兄仍不悔改,就將他視為外邦人或稅吏。

 

如果我們再看看今日福音的前部分,就覺得奇怪,耶穌這樣隆重的囑咐,是在耶穌警告了自己的門徒後說的:「你們小心,不要輕視這些小子中的一個,因為我告訴你們:他們的天使在天上,常見我在天之父的面」(瑪18:10)。身為罪人與稅吏的朋友(瑪11:19),耶穌的審判為何如此強烈呢?

 

假如沒有理解錯,這句話在《瑪竇福音》中也覺得很奇怪。這部福音顯示,瑪竇的團體不是由聖人所組成,是由罪人所組成。麥子與莠子一齊生長,可以用網去網各種不同的魚,邀請聖善的人與罪人們一起赴宴。那麼,如何理解那些不悔改的罪人必須要被驅除出教會團體呢?

 

我們在這裡不過是討論這句與福音精神看似不符的句子,有一點卻是肯定的,就是基督徒團體並沒有權利命令作惡的成員離開。當團體覺得這個成員是個沉重的負擔,是個不肯悔改的成員時,才可以警告。即使是罪人,也是這個團體的成員;沒有任何母親會以自己的子女為恥。當然不可否認的是,教會團體有權利對不肯悔改的罪人處以懲罰或者審判,耶穌在這裡證實了將釋放與束縛的權利委託給教會的決定(18節)。

 釋放與束縛是一組對偶的表述。猶太經師們用他們的權力指出某些倫理的合法性,或者禁止做的事,用來公佈或者收回團體的決定。這是託付給教會的偉大使命:教會被召去分辨哪些思想、決定與選擇符合福音的精神,而又有哪些遠離基督的教訓。教會不驅除、不審判、不懲罰任何人;教會要意識到自己有必要幫助某些做重要決定和選擇的人

在教會完成這樣的使命後,教會也不忘基督的另一個嚴厲的叮囑:「怎麼,你看見你兄弟眼中的木屑,而你眼中的大樑,倒不理會呢你怎能對你的兄弟說:兄弟,讓我取出你眼中的木屑吧!而你竟看不見自己眼中的大樑呢?假善人啊!先取出你眼中的大樑,然後才看得清楚,以便取出你兄弟眼中的木屑」(路6 :41-42)。教會的使命就是要在領會了福音信息後,毫不含糊地將所領受的宣布出來,保持與基督和教會的共融。

 

教會行使這種職務與使命的方式必須改變,這取決於別人的接受程度和教育觀念,是很長時間的一個進程。在教會歷史中有一段很嚴厲的時期,就是誰如果犯了嚴重的錯誤,就被驅出教會(格前5)。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有時對於犯錯誤的人採取沉默或者不知情的態度,對別人就是一種惡表,這時最有可能使那些信德薄弱者失去信心。同樣,如果有人曲解福音的意義,並公開說「對說異端的人,在譴責過一次兩次以後,就該遠離他」(鐸3:10)。那麼當然不行,因為基督徒團體在今天,這樣的懲罰已不多見了。牧靈服務的方式可以有所變化,但是目標不變:讓團體內的兄弟認識到自己所處的情況,幫助別人意識到錯誤,並促其悔改。保祿也這樣規勸說:「但是如果有人,不聽從我們書信上的話,應把這人記出,不要與他交際來往,好叫他慚愧,可是不要把他當仇敵看待,但要把他當弟兄規勸」(弟後3:14-15)。為了獲得一個好的結果,就必須以愛面對一切;不能認為只有犯錯誤的兄弟離開團體,團體就會變的美好與聖善。如果讓這樣的弟兄認識到自己並沒有完全在信仰上與團體共融,就可以喚醒他對團體的思念,對天父家鄉的渴望,也就可以激起他內心返回父家的熱情。

 

最後的結束部分(19-21節),是耶穌最後的叮囑,要求基督徒團體保持合一並常常聯繫,同時要求基督徒團體保持共融。這共融與合一的意願,是讓人意識到復活的基督臨在於基督徒團體內,並與基督一起向天父獻上祈禱。一個人,只有與天父的意願與旨意合一,與自己的兄弟和基督徒團體保持共融合一,才能體會到基督託付給教會「束縛」與「釋放」權力的真正意義,絕不能容忍某些人以基督的名字講論錯誤的教義。


Saturday, July 25, 2020

甲年常年期第二十二主日

奉獻是為了獲得

費爾南多‧阿梅利尼神父(Fr. Fernando Armellini)的福音的釋義。 


「我在患難之日尋求上主,雖整夜伸手,亦不覺辛苦,我的心靈且不接受安撫」(詠77:3)。我們呼求上主,因為我們確信上主將生命、呼吸和一切賞給了眾人(宗17:25)。我們呼求聖人為我們轉求,到一些地方朝聖,親吻聖髑,做九日敬禮等。做這一切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得生命。

 

「眾人都尋找耶穌,一直來到他那裡,挽留他不要離開他們」(路4:42)。 「他們觸摸耶穌,因為有一種能力從他身上出來,治好眾人」(路6:19)。他們接近耶穌,是為了獲得得生命。耶穌聲明:「我來,卻是為叫他們獲得生命,且獲得更豐富的生命」(若10:10)。

 

在耶穌的建議中,有些似乎是相反的,甚至是可笑的。為了獲得生命,首先要捨棄生命:「父愛我,因為我捨掉我的性命,為再取回它來:誰也不能奪去我的性命,而是我甘心情願捨掉它;我有權捨掉它,我也有權再取回它來:這是我由我父所接受的命令」」(若10:17-18)。耶穌為他的建議作解釋:「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一粒麥子如果不落在地裡死了,仍只是一粒;如果死了,才結出許多子粒來」(若12:24)。

 

這需要在信德的光照下理解,為獲得生命,需要犧牲自己的性命(默12:11)。這是奇怪且令人費解的邏輯!天主曾向亞巴郎許諾,他會有如同天上的星星、海邊的沙粒那樣多的後裔;同時天主卻要求他祭獻自己的獨生子依撒格,只有這樣,天主才能實現祂的許諾。這是一個很大的考驗,只有對天主的許諾深信不疑的人,像亞巴郎一樣,才能做到。

 

耶穌許諾,將生命賜予自己的門徒們:「我是世界的光;跟隨我的,決不在黑暗中行走,必有生命的光」(若8:12)。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誰如果遵行我的話,永遠見不到死亡。」8:52猶太向他說:「現在我們知道:你附有魔鬼;亞巴郎和先知都死了;你卻說:誰如果遵行我的話,永遠嘗不到死味」(若8:51-52)。他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由肋旁流出了生命的水。

 

在逾越奧跡中復活的那天,重新獲得生命。那些跟隨耶穌的人是有福的:他們將獲得生命樹(默2:7),並將永遠與衪在一起(弟前4:17),看到天主本來的面貌(13:2)。

 

為了更好的理解這要的信息:現在讓我們重複以下的話:主,我們還去投奔誰呢?只有你有永生的話。 

由黎國榮兄弟用粵語配音福音釋義。 


讀經一:耶20:7-9

7上主,你引誘了我,我讓我自己受了你的引誘;你確實比我強,你戰勝了。我終日成為笑柄,人都嘲笑我。 8因為我每次發言,必得叫喊,必得高呼:「暴虐!破壞!」實在,上主的話,為我日日成為受侮辱和譏笑的因由。9假使我說:我不再想念他,不再以他的名發言;在我心中就像有火在焚燒,蘊藏在我的骨髓內;我竭力抑制,亦不可能。

 

他必使你的義德如光出現,使你的仁義如日中天(詠37:6)。這是一位老年的智者,在自己生命的最後階段,相信天主會因著自己的正義行為而賜福於自己,而獲得永恆的賞報。「天主待正直的人多麼美善,上主對心裡潔淨的人亦然」(詠73:1),這是以色列人傳統的認識。這就是有關「賞報正義」的教訓。然而有時面對否認的事實,經常是不可理解的。這時,所有關於信德的教訓都顯得無力,似乎都是巧妙的聲明,甚至有時是嘲諷和不可接受的。

 

今日的讀經一向我們介紹了一位覺得生命沒有希望的青年,在面對荒事情時對天主魯莽的質問,甚至可以說對天主的辱罵:「上主,你引誘了我。」這是耶肋米亞先知,因為他忠信於自己先知的使命,在行使自己先知性使命的時候,必須面對各種形式的迫害、不幸、災禍,甚至覺得不可以承受,因此他向天主呼喊投訴,表達自己的痛苦。

 

事實是這樣的:耶肋米亞先知是在耶路撒冷淪陷被毀以及猶太人充軍到巴比倫時期,國家靠近毀滅的邊緣。國王約雅金是一位懦弱的人,只知道關心修建自己的豪華宮殿,對於即將臨於自己子民身上的災禍卻漠不關心。聖殿的司祭們宣講一種無用與虛偽的宗教,表現在一種外表沒有積極意義的禮儀。外在的慶典不能給人帶來心靈的自我悔改,也不能使人根據天主的誡命去生活。在這樣的背景下,天主召叫耶肋米亞先知,「因為我派你到那裡去,你就應到那裡去;我命你說什麼,你就應說什麼。先知感到害怕,因為覺得自己還年青,不會說話,但是天主向他保證說:不要害怕,因為我與你同在並保護你,他們要攻擊你,卻不能得勝你,因為有我與你同在」(耶1:7 -819)。

 

這樣,耶肋米亞先知不能不相信天主的話,他立刻接受了,但是他不理解天主的召叫。很多反對的事情出現了:與國王、宗教領袖和軍隊指揮官發生衝突;甚至猶太的人民,感到憤怒及失望,請求先知不要作聲。敵人不再容忍他,他們搜集證據反對他,逮捕他。他們打敗他,並且他經歷審判。然而,先知是幸運的,他被無罪釋放。

 

最壞的情況似乎過去了,但是先知所感覺到的緊張氣氛、焦慮,不適已經深深的表露了自己的生活,並震撼了他的心理平衡。他如此向天主訴說自己的痛苦經歷,就是今天讀經一所表述的。 

 

讀經一是用一個非常活潑的形象,是在聖經中以很大膽的圖像表達先知的訴說:「上主,你引誘了我,我讓我自己受了你的引誘;你確實比我強,你戰勝了」(7節)。先知將自己的使命與一個女青年相比,如同女青年被一個青年人的甜言密語所引誘,並且相信了他的建議,放棄了自己的選擇與命運。她沒有什麼可以詛咒,她相信那一刻是在一個虛假的愛情中。

 

這就是耶肋米亞的感受:他獨自地反對一切,受到人民的攻擊及嘲笑,向他施暴。為甚麼天主召叫他,要他去完成是失敗的使命呢?他感到奇怪,因為他受了天主的引誘,為什麼他不與家人保持寧靜,共同生活在充滿和平的阿納托城內呢(耶1:1)?在先知的無助中,他呼喊說:「我不再想念他,不再以他的名發言」(9節)。這是對自己所愛的人的一種充滿憤怒與痛苦的訴說,是想與自己心愛的人建立彼此間的盟約,並向對方訴說自己處在動盪與不安生活中的感受。

 

但是,如同生活在不可阻擋的愛情中的人,先知也不能放棄天主對他的召叫,視這樣的召叫而不顧。他願意受天主的引誘。天主召叫他,這種感覺熾熱他的心,在其內就像不能熄滅的火焰燃燒著。儘管他經歷劇烈的痛苦與別人的嘲笑,也不能讓他放棄天主對他的召叫與自己的使命。

 

讀經二:羅12:1-2

1所以弟兄們!我以天主的仁慈請求你們,獻上你們的身體當作生活、聖潔和悅樂天主的祭品:這才是你們合理的敬禮。 2你們不可與此世同化,反而應以更新的心思變化自己,為使你們能辨別什麼是天主的旨意,什麼是善事,什麼是悅樂天主的事,什麼是成全的事。


 

如果我們的禮儀慶典沒有愛相隨,那對天主來說還有什麼意義?先知宣講,耶穌也多次證實了這樣的觀點:「我喜歡仁愛勝過祭獻」是什麼意思;「我不是來召義人,而是來召罪人」(瑪9:13)。

讀經二的第一句話,告訴我們在聖殿中隆重與重要的祈禱,將被讚美天主的方式所取代:就是獻上自己的身體當作生活與悅樂天主的祭品(1節)。如果我們的禮儀不是慶祝愛的生命,就是流於形式;即使是表現出來的,也是沒有內容的外在形式。保祿繼續勸勉基督徒不要「與此世同化」。

 

在新約的語言表達中,「與此世同化」並不只是時間上的意義,更是質量上的變化,就是人常認為所有的事都是正常的,都是充滿智慧的,有意義的。這樣的想法很容易進入人的心靈與內心,亦很容易被採用,而且也不用反省。在這種思想的影響下,基督徒很容易按照此世的思想去思維,並迎合現世倫理生活的潮流。這種「迎合思想」是充滿了陷阱與危險的。因此必須常常注意,以免掉進它的漩渦。

這就是為什麼宗徒們邀請所有人在任何時候,都要重新思考,甚麼是天主所接受的行為,即使人們是不可理解的。

 

福音:瑪16:21-27


21從那時起,耶穌就開始向門徒說明: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要由長老、司祭長和經師們受到許多痛苦,並將被殺,但第三天要復活。 22伯多祿便拉耶穌到一邊,諫責他說:「主,千萬不可!這事絕不會臨到你身上!23耶穌轉身對伯多祿說:「撒殫,退到我後面去!你是我的絆腳石,因為你所體會的,不是天主的事,而是人的事。」

24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25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但誰若為我的原故,喪失自己的性命,必要獲得性命。26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卻賠上了自己的靈魂,為他有什麼益處?或者,人還能拿什麼作為自己靈魂的代價?27因為將來人子要在他父的光榮中同他的天使降來,那時,他要按照每人的行為予以賞報。

 

耶穌時代的猶太人都滿懷一種期待:希望未來的生活可以變好,將要來的世界會充滿和平與正義。正如在則49章中所看到的一樣,猶太經師們宣布,在最後的時期,整個大地都會有奇妙的改變:他們且保證,在默西亞的日子裡,巴勒斯坦將變成一個花園,而這個花園會變成一大片森林,大地也會有千倍的出產,為每人都有很豐富的財富,每人都不會缺少,就像在樂園中剛開始一樣。

 

宗徒們也對這樣的遠景充滿希望,認為天國的來臨是快要實現的事。他們確信師傅就是基督,是達味之子。他們跟隨耶穌,希望在耶穌身上實現他們各人的光榮理想。唯一的問題是,按照他們的想法,他們仍希望知道誰在他們中間是最大的(谷9:34)。

 

在這種充滿希望的等待中,耶穌三次宣布自己的苦難,在福音中出現了三次。在耶穌公開生活的一半時間後,衪感覺到有必要用一種決定性的方法,讓自己的門徒們明白,跟隨自己不要有一種幻想或者現世的想法,這種想法在耶穌身上是不可能實現的。為避免任何形式的歧義,祂聲明朝著耶路撒冷不是為了獲得勝利,而是去受苦,將在那裡被殺害,但是第三天將要復活(21節)。

 

現世的思維與人的邏輯不明白耶穌這樣的建議。門徒們也不明白其意義,因為他們從猶太經師中學到,默西亞是不能受苦與死亡的。這些經師教育他們,當默西亞來臨時,安眠在墳墓中的都要復活起來,並要進入一個光榮與喜樂的國度;而伯多祿,以全體的名義行動(32-33節)。沒有必要感到害怕去祭獻,如果某一天有必要,即使去冒險,奉獻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但絕不是去履行一個很荒唐的決定,也不應該走在一條感到失敗的路上,覺得耶穌有必要考慮自己的決定,並改變自己的主意。

 

緊接著的情景是非常重要和現實。伯多祿將耶穌拉到一邊,好像是在對正處於絕望中的人給予鼓勵的安慰。他覺得有必要使耶穌明白,在一個感覺失落的時刻,應該逃避虛假幸福的道路。

 

耶穌對試圖勸阻他離開路徑的反應很嚴厲,甚至是憤怒的說:「撒殫,退到我後面去。」其實這句話的翻譯是不準確的。耶穌並不是要使伯多祿遠離自己,而是要將他帶到正確的路上來。「退到我後面」意思是說,跟隨我的道路,不要想走在我前面指揮我,不要想為我指出前進的道路,這條路是由天父所安排的;而你——伯多祿的建議,是從人間的智慧而來的,由人的狡詐而來,在天父的眼中是愚蠢的。

 

伯多祿此時並不明白他所犯的錯誤,他正朝著與上主的道路相反的方向前進。與撒殫的願望一樣,他想勸耶穌擁有統治別人的願望,有獲得權力的慾望。魔鬼曾將耶穌帶到一座高山上,並向耶穌顯示了世上所有王國的榮華富貴,向衪說:「你若俯伏朝拜我,我必把這一切交給你。」那時,耶穌就對他說:「去吧!撒殫!因為經上記載:『你要朝拜上主,你的天主,惟獨事奉他』」(瑪4:8-10!現在耶穌面對著同樣的誘惑與試探,這是伯多祿提出的,因此耶穌的反應還是同樣的堅硬。

 

 今日的福音與上個星期日的福音可以構成一體,可以將二者放在一起比較。西滿伯多祿因為接受了來自天父的啟示,而被耶穌指定為教會的磐石,他接受了耶穌所委託給他的任務,並宣布了對永生天主之子的信仰。現在他卻變成了絆腳石,因為他按照人類與現世的邏輯去思想與行動:他幻想光榮、成功、榮譽,這些都構成了他跟隨師傅的障礙。

 

耶穌責斥伯多祿之後,便對所有的門徒,明確提出他對他們的要求。沒有企圖減輕,使他們更容易接受。接受基督的使命是無條件的。如果師傅選擇去交付自己的生命,如果「徒弟不能勝過師傅」(瑪10:24),那麼門徒們的道路就必須與師傅走同樣的道路。耶穌向門徒提出了三個要求:棄絕自己,背起十字架,跟隨我。這三個要求構成了做門徒的典型與最基本的條件,是不能耽誤或反復為自己考慮的。

 

「棄絕自己」,意思是說不再為自己考慮,這是世界治理人民關係的原則的逆轉那些被認為是積極的人而被拒絕,是因為他們只是要求別人去行動:尋求自己的喜好,希望獲得光榮的意願,尋找自己的益處。即使有時在外表看來是充滿了愛德的行為,內在卻隱藏著自私和慾望的成份。

耶穌的門徒被召選,首先是被要求放棄任何為自己思考的意願,即使是屬靈性的層面。不要為自己積蓄在天國受光榮的善行,為了更好地滿足自己靈性生命的需要,需要為別人的益處而思考和行動。即使是小小的善行,也不要只想自己的益處。善行不是為了自己的益處,而是為兄弟姐妹的益處。無條件地去愛,就像天父一樣,即使有所損失,也一樣去愛。

 

第二個要求是「背起十字架」,這並不是說只需要背起生命中很小的一部分挑戰,或者困苦,或者用這種方法討天主喜歡。基督徒並不是尋找痛苦,而是愛。十字架是愛的標記與完全的奉獻。背起它跟隨基督,意思是走在基督所走過的道路上,為了基督的意願而奉獻自己的生命,即使在面對迫害與死亡的威脅下,也忠於福音的要求。「背起十字架」,要求人不再尋找自己的益處,而是為別人的益處。

 

第三個要求「跟隨基督」,並不是說將基督當作生活的模範,而是分享基督的選擇,並以基督的計劃視為自己生活的目標,與基督一起,為別人付出愛的行動。在今日福音的最後結束部分(25-27節),用了三個理由解釋基督為什麼要向自己的門徒提出這三個條件,並要求門徒們接受這樣的條件,好成為門徒。

 

第一個理由(25節):「誰若喪失自己的生命,不是喪失,而是獲得生命」(25節)。誰在自己手中緊握那顆麥子,將這粒麥子隱藏起來只為自己揮霍,就會喪失自己;但是誰有勇氣將這粒種子埋在地裡,才能保存和獲得這粒種子帶來的果實。生命也是這樣:為了獲得生命,必須先捨棄生命,為自己的近人付出生命。

 

第二個理由(26節):現世的生命是短暫的、易逝的、脆弱的,不穩定的。沒有必要為現世的生命付出全部精力,好像它是永恆的一樣。在智慧文學上有很多反思生命的思想:「看,你使我的歲月屈指可數,我的生命在你前算是虛無。世人的生存,只是一口呵噓。人生實如泡影,只是白白操勞,他們所有積蓄不知誰來得到。我主,現今我還有什麼希望?我的希望寄託在你的身」(詠39:6-8)!

 

第三個理由(27節)是最後的賞報。在瑪竇福音中常常出現審判的場面,這種審判不是對未來的威嚇,而是指在現世做明智的選擇。在生命末刻我們能向天主呈現什麼呢?肯定不是所積蓄的財富,所享受的一切、認識、或者職業。天主在最後也不會看我們所獲得的各種榮譽,而是看我們的愛德行為。

誰如果缺少反省的能力,就會被這個世界上的各種誘惑所迷;誰如果遠離將世界帶向迷惑了很多人的邪惡誘惑、偶像崇拜或者欺騙,在自己身上所反射的就只有天主的光明,他/她的真正的生命價值就會顯露出來。

 

甲年常年期第二十一主日

一個可以改變生命的發現


費爾南多‧阿梅利尼神父(Fr. Fernando Armellini)的福音的釋義。 

 

60年代 ,有一幅耶穌肖像畫流傳:長頭髮、沒修剪的鬍鬚,這就是對抗者耶穌。他是社會邊緣人的朋友,宣講具有革命性的信息,被有權勢的人視為危險人物。給人的印象是:耶穌只與虔誠者及靈修內歛的神秘主義的人在一起。與耶穌同時代的人視耶穌為勝利者,是「王國的征服者」,是這個世界統治者的保護者。

 耶穌的宗教給人的印象是很深刻的:祂確保正義、鼓勵義人、保護虔誠的人、懲罰惡人。有時候,耶穌的宣講議論對人能產生震憾的效果:感到天主的懲罰是嚴厲的,如果有誰落在天主的手中,是一件很可怕的事。這樣的天主,足以使人像小孩子一樣,在天主前感到害怕。但他仍然是道德行為的保證者及積極者。

耶穌是每人都想認識的人物。

同樣在我們童年時,我們開始認識和了解耶穌。在要理班中,祂更願意我們認識祂,但這位耶穌好像並沒有完全讓人信服;在我們的生命中,耶穌好像也沒向我們說很多。二千年後的今天,就像在斐理伯的凱撒勒雅路上一樣,耶穌也以一種極富挑戰性的問題詢問現在的每一個人:「你們說我是誰?」人們對耶穌的認識不同,並將很多名稱放在耶穌身上,因此很難從這些稱呼中為耶穌選擇一個比較合適的名稱。

 為了更好的理解這樣的信息,現在讓我們重複以下的話語:我們不是朝拜一個歷史人物或者聽他的教導,而是相信永生天主之子,耶穌基督。 

由黎國榮兄弟用粵語配音福音釋義

讀經一:依22:19-23

19天主這樣對宮殿總管舍布納說:我要革你的職,撤你的位。 20到那天,我要召希耳克雅的兒子厄里雅金作我的僕人。 21我要把你的朝衣給他穿上,把你的玉帶給他束上,將你的治權交在他手中;他將作耶路撒冷居民和猶大家室的慈父。 22我要將達味家室的鑰匙放在他肩上;他開了,沒有人能關;他關了,沒有人能開。 23我要堅定他,有如釘在穩固地方的木橛;他將成為他父家榮譽的寶座。

 

首先要了解這段經文的歷史背景,是在公元前8世紀。厄則克耳是一位非常英明,但也是非常單純的國王。他選了舍布納為總管,他是一位機會主義者、因而由貪污受賄者去管理建築自己宮殿的錢。這個人有很多陰謀詭計,反對依撒意亞先知,並且捍衛他們與埃及人訂立的盟約。他是由厄里雅金國王取得權力,不過最後被解除權力。依撒意亞同意這個聰明的決定:厄里雅金國王是忠誠的、有能力的,在政治上是可信的,先知這樣評價這位國王:「他將作耶路撒冷居民和猶大家室的慈父」(21節)。

這段經文非常有意義,因為它介紹了要將權力交給新總管的原因:國王要將舊總管的衣服剝下,交給新總管。因為舊總管是一位沒有管理能力的人,而新的總管頗有能力。後者是繼承前者的權力,「新總管將被披上頭巾,將玉帶束上,並要接受國王宮殿的鑰匙」(20-22節)。

接受鑰匙,意味著獲得管理整個王宮,及王宮內所有財產的權力,並且可以決定誰可以面見國王。這段經文用另外兩個與約雅金有關的已經宣布了的條件作結束:「我要堅定他,有如釘在穩固地方的木橛;他將成為他父家榮譽的寶座」(23節)。

依撒意亞覺得,對他來說這是非常光榮與充滿榮譽的任務,並且他可以獲得很大的特權;但這種情形正是他政治任務結束的前奏。這段經文接下來的幾節中(並沒有出在這段經文中),依撒意亞用諷刺的口吻描繪厄里雅金王位的終結:「他父家全部的​​榮耀、細枝、嫩芽、各種細小的物品,自碗具以至各種壺瓶都懸掛在它上面。到那一天──萬軍上主的斷語──釘在穩固地方的木橛必將脫落,破裂,掉下來,上面所掛的重物也要摔得粉碎。因為上主說了」(依22:24-25)。這是對厄里雅金國王任人唯親所致結果的絕妙諷刺。厄里雅金國王將自己的王位委託於自己的親戚、朋友和子孫們去管理,最後他所委託的這些人變成了王國內不可擔負的重擔,這根穩固的木橛將要倒在每人身上,將所有的人都壓碎。可憐的厄里雅金,一位非常好的國王,最後還是被權力所腐壞。

 

讀經二:羅11:33-36

33!,天主的富饒,上智和知識,是多麼高深!他的決斷是多麼不可測量!他的道路是多麼不可探察! 34有誰曾知道上主的心意﹖或者,有誰曾當過他的顧問﹖ 35或者,有誰曾先施恩於他,而望他還報呢﹖ 36因為萬物都出於他,依賴他,而歸於他。願光榮歸於他至於永世!阿們!

 

這段經文是保祿在列舉了他憂傷之原因後的一個總結:因為他的團體拒絕承認耶穌是天主子,默西亞。我們看到了以色列子民對天主的不忠反而帶來正面的結果:就是天主允許外邦人加入天主的教會。因為猶太人對門徒們的迫害,使他們離開耶路撒冷,去向外邦人宣講福音(宗11:19-21)。

當保祿明白是天主在帶領歷史前進,並可以從壞事中產生好的結果時,保祿感嘆說:「啊!天主的富饒,上智和知識,是多麼高深!他的決斷是多麼不可測量!他的道路是多麼不可探察」(33節)!天主的標記真的是不可以明瞭和預料的,並不只是在天主子民的歷史中,也在今日每個人的生活中。邪惡的存在為人類來說是個謎,並且對人構成很大的威脅;即使是在信仰的啟示下,也沒有人可以給予一個完全令人信服的答案。在《約伯傳》中,痛苦的問題也沒有給予一個答案。


面對這樣的謎,保祿邀請我們俯首且謙卑地承認天主的偉大,因為天主的奧秘是不可探測的。信德也給予我們一個保證,一切事情都在天父愛的引導下,所有的事情,即使是感到最悲哀的,也有它的意義。

 

福音:瑪16:13-20


13耶穌來到了斐理伯的凱撒勒雅境內,就問門徒說:「人們說人子是誰?14他們說:「有人說是洗者若翰;有人說是厄里亞;也有人說是耶肋米亞,或先知中的一位。」15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說我是誰?16西滿伯多祿回答說:「你是默西亞,永生天主之子。」17耶穌回答他說:「約納的兒子西滿,你是有福的,因為不是肉和血啟示了你,而是我在天之父。18我再給你說:你是伯多祿(磐石),在這磐石上,我要建立我的教會,陰間的門決不能戰勝她。19我要將天國的鑰匙交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20他遂即嚴禁門徒,不要對任何人說他是默西亞。

 

我們清楚知道該怎樣區分工作、娛樂、酒吧,或及體育場上的朋友與夥伴。每人面對一個剛認識的人、或自己的未婚妻、或自己的妻子,心情都是不一樣的。當對一個人的愛太強烈時,往往就會有嫉妒感,因為害怕失去自己所愛的人,覺得那樣是一種折磨,也不能容忍彼此的競爭。這是人不能控制的一種本能反應:「憤怒固然殘酷,暴怒更是猛烈;可是面對妒恨,有誰能夠抵受」(箴27:4)。嫉妒使白天變短,並使人提前嚐到老年的到來。

天主也是充滿「嫉妒」的,因為沒有任何人比天主更愛人。在舊約中至少有十多次類似的思想:「因為我,上主,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出20:5),「我以極度的摯愛,愛著熙雍,為了她我發了很大的妒恨」(匝8:2),「因為我已決定聚集萬民,召集列國,在他們身上傾洩我的忿怒和我所有的怒火:全地必要為我的妒火所吞滅」(索3:8),「天主要求人要用全部的心靈愛衪」(申6:6)。在人心中,應該有一個位置是特別為了天主的。


這也是基督的命令:「對天主毫無保留的愛:如果誰來就我,而不惱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不能做我的門徒」(路14:26)。沒有什麼東西可以取代天主的位置,即使是那些在人們生命中被視為最重要的事情。耶穌就是用這樣的圖像來表達一種具有挑戰性的要求。

 

一天,在斐理伯附近的一個城市,是大黑落德王的一個兒子在最北部建立的一個城市。耶穌向自己的門徒們提出了兩個的問題:第一個是很簡單的問題:「人們說我是誰?」其後的一個問題是富挑戰性的:「你們說我是誰?」他們認為耶穌如同知名人士之一:如說像洗者若翰、厄里亞、耶肋米亞,或者是舊約先知中的一位(13-14節)。

 

無可否認的,所有時代的人都崇拜耶穌;然而對耶穌的崇拜與尊敬是並不足夠的。耶穌並不是世上顯出具有典型價值的化身,祂被許多充滿善意的人所跟隨。耶穌和其他人的區別並不是因為誠實與忠信、而是對窮人的愛、為社會正義、和平、非暴力的代表之一。

 

耶穌與其他人一樣,是一位真實的人。他與其他人的區別不是他有與別人不同的戰術與策略。只要看看耶穌所做的選擇:耶穌在他成年後開始自己的傳教生涯,在此之前度著一種隱藏式的生活,一步一步向人啟示天父最深的奧秘。衪的宣講對所有的人都構成一種挑戰,但是人類的思維邏輯卻不認同衪的宣講。最後衪交付了自己的性命,被釘在十字架上。衪的復活為衪帶來了最終的勝利。但是即使了解與認識這些的人,也不足以成為祂門徒。「門徒」的意思是明白耶穌是唯一的,愛祂像愛唯一的愛人一樣,信任祂並願意為祂做任何事情。

正是在這個時候,伯多祿的答覆令人感到驚訝。他代表所有的門徒,顯示出他明白這份愛,回答說:「你是基督,你就是所有先知所宣布和所有子民期待的救主」(參閱16節)。你就是我們可以交託生命,可以找尋生命的那一位。

 

即使在福音的最後一節,也難以找到一個比較準確的答案(20節)。福音作者記述,耶穌如同使魔鬼默不作聲一樣,使門徒們一言不發。原因很簡單:伯多祿的答案只是表面的,而實際上他所理解的默西亞是完全錯誤的,他想耶穌正在通過顯示自己的能力,發顯奇蹟和標記,使所有的人集中注意力,認為耶穌正在地上建立天國。當然耶穌可以獲得很令人羨慕的成功,但伯多祿的這種思想,也是其他門徒的想法(不過可能其他門徒比伯多祿理解稍微多一點),但無論如何,他們都受人 類思想邏輯的限制,用世俗生命的成功標準判斷所獲得的成功。不可否認的是,所有的人從一開始就認為他們的師傅像魔王一樣,用權力統治這個世界。

 

今日福音的第二部分(17-20節),是耶穌對伯多祿的答覆:「你是伯多祿(磐石),在這磐石上我要建立我的教會……。」

 

這句話的意思不易理解。伯多祿被稱為「磐石」,並在其上建立基督的教會是什麼原因?有何意義?難道只是為了強調教宗的首席權嗎?不只是這個,意義應該更廣。為了更好的理解這句話的意義,現在我們開始從兩方面談論這段經文。

 

首先,建立教會基礎的「磐石」一詞,在新約中出現了十多次,這個堅固不移的磐石,常常是指著,且只有基督才可以配得這個稱號。正如聖保祿證實的一樣:「因為除已奠立了的根基,即耶穌基督外,任何人不能再奠立別的根基」(格前3:11)。在亞細亞的基督徒記得他們光榮的身份:「所以你們已不再是外方人或旅客,而是聖徒的同胞,是天主的家人;已被建築在門徒和先知的基礎上,而基督耶穌自己卻是這建築物的角石,靠著他,整個建築物結構緊湊,逐漸擴大,在主內成為一座聖殿;並且靠著他,你們也一同被建築,因著聖神,成為天主的住所」(弗3:19-22)。伯多祿在他的第一封書信中,清楚地勸勉並邀請新領洗者不要遠離基督,因為基督是一塊被人所拋棄,卻由天主所揀選的寶貴活石。接著他對基督徒說:「你們接近了他,即接近了那為人所擯棄,但為天主所精選,所尊重的活石,你們也就成了活石,建成一座屬神的殿宇,成為一班聖潔的司祭,以奉獻因耶穌基督而中悅天主的屬神的祭品。這就是經上所記載的:「看,我要在熙雍安放一塊精選的,寶貴的基石,凡信賴他的,決不會蒙羞」(伯前2:4-6)。

 

第二點,是給伯多祿改名,耶穌稱他為「刻法——伯多祿」,這個名字在耶穌所講的語言——阿拉美語中,很可能不是「磐石」的意思,而是簡單的「建築所用的石頭」的意思。按照字面意義,耶穌所說的「磐石」指的就是伯多祿所宣布的信德;也就是這個信德,構成建立教會的基礎,這樣的基礎保持教會與基督緊密相連,這樣的基礎和與基督的聯合使教會穩固且不被邪惡勢力所戰勝。所有像伯多祿一樣的人,與伯多祿一起,明認與宣布這個信德,就是在天主的計劃中,被安排與建築在這個屬神的殿宇中。

 

所謂「陰間的門」,不可只從字面理解。這個「門」代表邪惡勢力的存在,指那些相反人類生命與善行的勢力。耶穌許諾,只要教會常常與基督  永生天主之子聯合在一起,並與基督保持密切的關係,沒有什麼力量可以阻止教會完成救恩的工程。

 

伯多祿領受了天國的鑰匙,釋放與束縛的權力。這是猶太經師們常常用的兩個圖像,在解釋其意義之前,需要明白的是,並不只是伯多祿一個人領受了「釋放與束縛」的權力,而是證實伯多祿領受了這樣的權力,接著證實整個教會團體領受了這樣的權力(瑪18:18;參若20:23)。

 

「交鑰匙」:這樣的動作在第一篇讀經中已經解釋了,意思是相當於委託某人管理整個宮殿,使這個人有管理的權力,他可以決定讓人或拒絕讓人進來。

 

猶太經師們確信他們擁有掌管「法律」的鑰匙,因為他們認識且了解經典,認為所有的人都應該取決於他們的決定,取決於他們對教義的解釋和他們的審判,他們覺得自己有權力判斷他人正義與不義,善人與罪人。

就在這樣的背景中,耶穌對經師們進行嚴勵的批評:「禍哉,你們法學士!因為你們拿走了智識的鑰匙,自己不進去,那願意進去的,你們也加以阻止」 (路11:52)。他們向別人關閉了救恩的大門,阻止人獲得天主的救恩,沒有向那些渴望面見天主儀容的人,顯示天主真正的面目和天主的旨意。

對於那些沒有合理使用自己手中權力的人,耶穌進行嚴厲的譴責,現在只有耶穌的鑰匙才是得救的門徑。現在有了新的標準,可以成為耶穌的門徒並進入天主內的鑰匙:就是伯多祿所宣認的信德。

 

耶穌將天國的鑰匙交給伯多祿,並不是要他做天國的守門人,也不是要他做耶穌所託付給他的人的主人,而是要他變成所有牧人(受委託養育羊群的人)的模範(伯前5:3),耶穌要求他向所有的人打開認識基督與福音的門。誰通過伯多祿所打開的門,並明認他所宣布的信德,就可以獲得救恩;誰拒絕,就會被排斥在外。

 

「釋放與束縛」的權力,在耶穌時代也常被猶太經師們所用。這是對倫理生活做決定與選擇時所用的圖像。「束縛」意味著禁止,「釋放」意味著合法,也意味著對某事有宣布同意的權力,或者審判別人行為的權力,因此相當於有接納或拒絕某人加入教會團體內的權力。我們將用兩個星期日的時間去深入認識瑪18:18的意義。因為談論的是這個焦點,這是耶穌所委託給教會的權力,可以讓人明白誰屬於教會,誰不屬於教會。

 

最後,由今天的福音片段,與許多其他福音片段一樣(瑪10:2;路22:32;若21:15-17),基督在教會內託付給伯多祿一項特別的使命,他總是第一位,被召去餵養天主的羔羊與綿羊,並堅強他弟兄們的信德。

 

錯誤理解,誤解與分歧不是由這項真理而來,而是對伯多祿這項使命的服務方式不同的理解。多個世紀以來 — 真誠的謙卑  承認了這麼多次腐朽。從本來是愛和團結的標誌,變成了對權力的表達。

 

正如教宗本人明確的承認,現在有必要重新認識行使這項職務與使命的意義,讓羅馬的主教真正成為是所有人的主教。根據里昂的伊雷紐斯(二世紀)的美麗定義,伯多祿的職務是愛德的擁有者